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pptx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pptx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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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解读ABC安全——EHS领域资料最全! www.abcanquan.com目录一、概述二、总体要求三、主要任务四、保障措施五、亮点工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的行动方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4年3月5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一、概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重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概述 《方案》共提出了八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集中印发了各部门牵头制定的31个部门子方案,形成了“1+31”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八大行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概述 《方案》强调,各省级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要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修订,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一、概述二、总体要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指导思想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地方党委和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二、主要目标三、主要任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 重点分2个专题和20个方面深入推动实施。三、主要任务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地区及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三、主要任务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2.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修订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对于已经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及时修订完善,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对于以推荐性标准或以试行、暂行办法等文件出台的,2024年底前要积极总结提升为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增强权威性。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三、主要任务(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3.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4.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三、主要任务(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5.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6.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三、主要任务(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7.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分级建成一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三、主要任务(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8.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三、主要任务(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9.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三、主要任务(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0.推动危化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2025年底前建成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三、主要任务(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1.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2.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三、主要任务(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3.结合国际通用的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试点建设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大中型企业修订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研究制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适时更新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 14.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三、主要任务(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5.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三、主要任务(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6.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三、主要任务(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7.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三、主要任务(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8.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组织编制执法培训教材,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省市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主要任务(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9.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省市县三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20.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国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四、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省级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省市县三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地区也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本地区治本攻坚工作。 四、保障措施(二)加强安全投入。 各地区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保障措施(三)完善法规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修订,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推动一批涉及安全生产的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标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要积极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四)强化正向激励。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注意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保障措施(五)强化考核巡查。 国务院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党中央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五、亮点工作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 五、亮点工作(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综合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和任务基础上作出的战略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期又针对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响鼓重锤、语重心长,为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近年来,我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安全生产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特别是去年以来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单位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安全基础不够牢固,本质安全水平总体不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需要我们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亮点工作(二)形成了“1+31”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 《方案》共提出了8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集中印发了各部门牵头制定的31个部门子方案,形成了“1+31”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八大行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五、亮点工作(三)重点推动“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 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既有人为因素的“软肋”,也有环境和设施设备的“硬伤”。此次三年行动紧紧围绕提高企业“人、机、环、管”4个要素的质量,部署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人防”方面,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两个行动,将“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培训模式从化工、燃气扩展到矿山、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分年度对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教育。各地区、各行业要组织对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三类重点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2024年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确保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技防”和“工程防”方面,要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加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管理防”方面,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结合国际通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分别制定大中型以及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落实达标企业正向激励政策。 五、亮点工作(四)有效承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去年,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明确了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各地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9.52万项(是2020-2022年三年行动期间排查数量的8.1倍),排查质量明显提高。此次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承接2023行动成果,部署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方案》提出,要针对新问题、新风险,及时修订完善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通过制作视频、标准解读、检查指南等方式,宣传普及标准。要推动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主动消除隐患,不能等靠政府部门为其当“安全保姆”。要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要结合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要完善政府挂牌督办和部门把关销号等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 《方案》要求,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五、亮点工作(五)对严格精准执法提出明确要求 从近年一些重特大事故来看,一些企业安全红线意识不强,甚至个别企业故意违法,一些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仍然存在。 对此,《方案》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要求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严格执法,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等制度,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力量,完善执法技术检查员等工作机制,推动将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 五、亮点工作(六)继续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一主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去年确定的“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宣传教育主题,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对提升广大群众发现身边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到,人员力量和素质能力的提升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这次三年行动部署开展了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就是要让这个主题更有形有感,形成有效抓手,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的人民防线。 《方案》提出,要鼓励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发现隐患,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予以重奖,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要在各地建立社会举报并在举报数量创新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形成条块结合、内部报告和社会举报相结合的“人民防线”。免费资料关注公 众号:安全生产管理。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抓住事故发生后留给生命的最后几分钟,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和损失。 五、亮点工作(七)强化正向激励和考核巡查,确保三年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应急管理部将继续发挥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1+31”总体框架下,制定完善量化指标体系和责任清单,组建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展,建立分析研判、常态督导、督办交办、晾晒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将有关重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时保质完成。各有关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并部署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单位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正向激励和考核巡查,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感谢聆听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 & 知识星球:安全精品资料库

HSE资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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