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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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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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资料简介

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8月5日17时8分许,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贵CE460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由界石往界石公租房路口方向行驶至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界石公租房路段,停车等候信号灯后起步行驶时,与同车道前方刘安洪驾驶正停车等待信号灯的渝ACG6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接触,造成渝ACG6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乘车人岳永梅被贵CE460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碾压后死亡,刘安洪受伤,两车及物品受损的交通事故。2021年9月24日,接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案件移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应急局牵头成立了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界石镇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的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了事故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人员情况王志林,贵CE460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男,48岁,汉族,档案编号:520300001286,准驾车型为“A2”型机动车的驾驶证,有效期限至2022年5月27日。持有从业资格类别为“J-货运”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到2027年3月19日。刘安洪,渝ACG6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男,59岁,汉族,档案编号:500100143714,准驾车型为“E”型机动车的驾驶证,有效期限至2025年11月19日。岳永梅(死者),渝ACG6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乘车人,女,58岁,汉族。经调查,驾驶人王志林和刘安洪驾驶资格有效,未发现存在酒驾、毒驾的迹象。(二)事故车辆情况贵CE460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车辆识别代号:LNXAEM0C6LL759341,发动机号:LG1L9L00160,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使用性质:货运,机动车所有人: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平安东路1-92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号:12104013901074527939。渝ACG6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识别代号:LC6PCJ2Y2B0025852,发动机号:DR044754,检验有效期止:2021年9月30日,使用性质: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刘安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号:11808113901077371590。经调查,上述事故车辆行驶证、保险等资料齐且在有效期内,车辆均无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机械故障。(三)事故道路情况现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界石公租房路段,道路分别通向界石公租房路口和界石方向。道路中间设置有中心分隔带,由界石往界石公租房方向车行道全宽18.8米,施划有六条导向车道,界石公租房路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面铺装材料为沥青,路面完好,路表干燥,视线良好。(四)事故单位概况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9日,为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毛光学,2021年9月17日变更为杨喜全,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平安东路1-926,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3MA6HM19T03,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年8月5日17时8分许,王志林驾驶贵CE460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由界石往界石公租房路口方向行驶至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界石公租房路段,停车等候信号灯后起步行驶时,与同车道前方刘安洪驾驶正停车等待信号灯的渝ACG6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接触。(二)事故应急处置和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后,王志林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车辆轮胎压在渝ACG6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乘车人岳永梅身上,便立即返回驾驶室向后倒车,让车胎不在压在岳永梅身上,赓即拨打“110”和“120”电话。经到场“120”医务人员确认岳永梅已死亡。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暂无法统计。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原因贵CE460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王志林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事故路段,停车等候信号灯后起步行驶时,未注意观察道路前方情况,未观察车辆“射地镜”,未及时发现其车辆右侧前方同车道的刘安洪驾驶正停车等待信号灯的渝ACG6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事故性质通过对本次事故原因的分析,调查组认定贵CE460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王志林负全部责任的一起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王志林,贵CE460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事故路段,起步时观察不足,未观察车辆“射地镜”,未及时发现其车辆右侧前方同车道的刘安洪驾驶正停车等待信号灯的渝ACG65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其接触,造成该摩托车乘车人岳永梅死亡的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负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目前,巴南区公安分局已对其立案侦查。六、建议不予处理的单位及个人(一)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其安全管理人员。经查,按规定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各工作岗位,设置了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建立了生产安全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如实记录了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建立了从业人员和车辆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定期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抽查。在本次事故中,已履行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此次事故不负有责任,建议不予处理。(二)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及监管人员。经查,一是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勤务公巡大队在辖区重要路段、路口设卡开展货车、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2021年1月至8月共开展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4次,共查处货车违法行为2.3万余起,2021年1月至8月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4000余起。所涉界石大队在2021年1月至8月期间,在该日常管理工作中,查处货车违法行为1500余起,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1000余起。二是进一步细化分工,定岗定责,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实行包干管理制度。三是积极开展事故预防工作,召集辖区企业、工地负责人及驾驶员召开交通安全宣传,同事策动各镇街,通过走村串户喊话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并在各个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标语横幅宣传交通安全。四是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对界石镇城市道路、国省县道及农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本次事故中,暂未发现作为道路行驶车辆监管部门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失职、渎职行为,在本次事故中不负有责任,建议不予处理。(三)区城管局及监管人员。经查,在本次事故中,道路良好,未见有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道路方面现象,暂未发现作为城市道路监管部门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失职、渎职行为,在本次事故中不负有责任,建议不予处理。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为了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特点,建议如下:(一)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和监督检查,提高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按章操作。(二)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及辖区派出所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强化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要加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加大对区间客货运车辆超速、超载,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载客,摩托车超载、不戴安全帽以及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贵州通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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