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71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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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依据、内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主要包括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等。 考核要求1、从2010年起,环保部要对全国各省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行督查考核,其中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是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抽查率不低于30%),每年督查考核的结果由环保部统一向各省市发布。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的指标体系。 3、对规范化管理合格率低于 60%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对该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评比创建活动。 4新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 为巩固和深化“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在“十三五”期间,环保部继续参照《“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开展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修订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5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七条 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6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2017年度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全市产废企业(省控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128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部达标 《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2017年度工作计划》 产废企业(省控以上)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企业家数299家 2016年督查问题7某企业一2016年督查问题8某企业一2016年督查问题9某企业二 2016年督查问题10某企业二11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要求增减项目、评分细化第一章节12满分50分基本达标:30-39分达标:40-50分不达标:29分及以下满分55分基本达标:33-43分达标:44-55分不达标:32分及以下满分60分基本达标:36-47分达标:48-60分不达标:35分及以下无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评判标准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有自行利用和处置设施满分60分;50分及以上达标、40-49分基本达标、40分以下不达标原版要求新版产废企业评判标准1、考核年度内企业由于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2、危险废物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未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否决项13ABC建立了责任制度,责任人明确,责任清晰;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1142分1分0分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情况;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措施。未建立制度,但负责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情况并采取了防治措施。负责人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情况;或制度未落实,职责不明;未采取防治措施。评分细则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15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1分0分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未张贴或张贴场所位置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16将“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相关内容张贴于厂区主要位置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17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二、标识制度1分0.5分0分设置了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未设置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2处及以上错误18识别标志分为警告标志和标签,标签的内容填写要全面二、标识制度19(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说明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寸:20×20cm 底色:醒目的橘黄色 字体:黑体字 字体颜色:黑色 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 3、材料为不干胶印刷品。 二、标识制度20(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说 明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寸:10×10cm 底色:醒目的橘黄色 字体:黑体字 字体颜色:黑色 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 3、材料为印刷品。 二、标识制度2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粘贴标签 系挂标签 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22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信息填写不全未使用规范标签23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一、标识制度1分0.5分0分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未设置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2处及以上错误24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设施、场所,必须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标签25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识形状、颜色、图案均不符合要求×26AB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三、管理计划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 127AB报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 三、管理计划制度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228B二、管理计划制度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232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变化幅度超过20%增加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类别新、改、扩建或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4129三、管理计划制度备案样式30四、申报登记制度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1ABC如实申报(专门申报或纳入排污、环统一并申报)内容齐全(全面、准确申报危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能提供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31四、申报登记制度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之1:申报的类别要全,具体到8位危险废物代码及危险废物名称。全省普遍漏报的危险废物有: 1.“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42-49,其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 2.“危险废物物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和残渣”,其废物代码为802-006-49,其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 3.“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其废物代码为900-022-29,其类别为HW29含汞废物; 4.“研究、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其废物代码为900-047-49,其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以上4种危险废物必须纳入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范围) 注意事项之2:申报的数量要有依据,主要依据就是环评、台帐,要符合行业常识,并与上一年度申报相对应。 32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废物间有明显间隔 五、源头分类制度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A不同废物间有明显间隔。(如过道等)B每项1分2分注:此条考核收集时的源头分类33 五、源头分类制度 之五:源头分类落实源头分类制度应当做到: 1、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 2、工业废物与办公、生活废物分开; 3、固态、液态、泥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 4、可利用的与不可利用的废物分开; 5、有热值的与没有热值的废物分开; 6、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 7、利用和处置方法不同的分开; 8、大的类别要分清,每一种类也要区分。34 五、源头分类制度落实源头分类制度应做到: 1.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 2.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 3.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 (如过道、隔离墙)。35×未分类 五、源头分类制度36六、转移联单制度1、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2、如实填写联单内容,加盖公章;产废单位3、转移联单保存齐全。1、如实填写接收单位栏,加盖公章;2、转移联单保存齐全,并与经营情况记录簿同期保存;经营单位3、转移给外单位利用或处置的,必须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证单位;4、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危废,应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产废单位与经营单位转移考核指标对照37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2分0分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 未获得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六、转移联单制度省内转移不需报批38六、转移联单制度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如下修改:将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关于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284号) 《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4〕44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5〕32号) 39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六、转移联单制度4分2分0分如实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不规范,存在两处及以下错填、漏填等情况。未执行一车一联单 存在错填、漏填两处以上等产废单位考核项注:若当地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企业如实规范地填写电子转移联单也视为符合要求。40截止检查日期前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1分0分近五年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齐全,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一致。 联单保存不齐全或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不一致。六、转移联单制度产废单位考核项41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但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1分0分全部提供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可提供许可证、转移联单等佐证材料。 未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或无法提供相应许可证、转移联单等佐证材料。六、转移联单制度经营单位 否决项42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 六、转移联单制度1分0分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不能提供与有相应资质的危废经营签订的合同,或合同已失效。经营单位考核项43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2分0分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部分或全部交由无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 七、经营许可证制度否决项44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合同。 七、经营许可证制度2分1分0分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可以提供相应复印件。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不能提供相应复印件。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或协议过期。45 七、经营许可证制度临时仓储和预处理最终处置利用产废企业选择程序经营企业接收程序46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应急预案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A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措施;B有应急预案中要求配置的应急装备及物资;C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改变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D达到全部要求1分,2项不满足0分47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1分0分报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备案,有相关证明材料。 未备案或者无相关证明材料。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48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备案样式49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有详细的演练计划;有演练后的总结材料;有演练的图片、文字或视频;有图片、文字或者视频记载参演人员熟悉应急防范措施。无记载或佐证材料产废量10吨/年以下的企业产废量10吨/年以上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每项要求0.5分,未演练0分经营单位提供 上年度演练记录50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演练应是针对危险废物发生事故时的演练,应穿戴防护器材,携带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设备,不要将消防演练混同于危险废物应急演练 51相关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熟悉本单位的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要求;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程序。 九、业务培训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 A参加培训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较熟悉。B1分每项0.5分52十、贮存设施管理1、依法完成环境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2、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产废单位考核项3、未混合贮存或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1、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的,报经相关部门批准;2、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未混合贮存危险废物,且容器完好;经营单位考核项3、未将危废混入非危废内贮存。4、建立贮存台账,并如实规范的记录。产废单位与经营单位指标对照53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十、贮存设施管理2分1分0分环评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试生产期内。环评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环评未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评价。 产废单位考核项注: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前已建成,又未发生改建、扩建的项目,该项不适用。54符合相关硬化、防渗等要求。十、贮存设施管理贮存场所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A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并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B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C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危险废物管理;D12分每项2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E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F 产废单位考核项55十、贮存设施管理56××十、贮存设施管理露天堆放贮存场所不符合要求57十、贮存设施管理××露天贮存、容器未密封贮存场所不符要求58做到分类贮存。十、贮存设施管理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贮存,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A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B2分每项1分 产废(经营)单位考核项59十、贮存设施管理×原料与危废混合贮存60有台账,并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十、贮存设施管理3分2分0分台账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有台账,但台账存在两处及以下错误。无台账或台账存在多于两处错误。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名称种类来源数量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十、贮存设施管理生产车间、贮存场所、利用处置场所均应建立危废台帐,一式两份,一份存放在现场,另一份及时存档备案62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报经相应环保部门批准。十、贮存设施管理1分0分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危险废物贮存超过一年但未获得有效批准。经营单位考核项63做到分类贮存;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无破损、泄漏和其他缺陷。十、贮存设施管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 A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无破损、泄露和其他缺陷。B2分每项1分经营单位考核项64十、贮存设施管理××包装破损贮存场所不符要求、 包装破损65十一、利用、处置设施管理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共性指标1、产废单位对利用设施、处置设施是分开考核的;2、产废单位需要考核两种设施的“三同时”验收情况;3、产废单位在本项内考核台账建立及记录情况;产废单位与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设施管理要求指标对照区别性指标4、经营单位在本项内有针对填埋企业的考核内容。66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对兼有利用及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本项内容分开考核,处置2分、利用2分)十一、利用、处置设施管理2分1分0分环评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试生产期内。环评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了评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评价。产废单位考核项67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况(对兼有利用及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本项内容分开考核,处置2分、利用2分)1分0分建立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台账,如实记录种类、数量、操作人员等基本情况,并定期进行汇总。 未建立台账或台账记录与事实不符。十一、利用、处置设施管理产废单位考核项68监测项目与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对兼有利用及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本项内容分项考核,处置2分、利用2分)十一、利用、处置设施管理2分1分0分近一年内按照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进行了监测,有监测报告,且符合排放标准。近一年内有监测报告,且符合排放标准,但监测项目或频次不足。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标排放。产废单位考核项69监测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境监测报告,且污染物控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十一、利用、处置设施管理14分酌情打分0分近一年内按照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进行了监测,有监测报告,污染控制符合排放标准。近一年内有监测报告,但监测项目或频次不满足相关要求,监测出现超标后能及时整改,达标排放。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或污染物出现超标排放后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的。经营单位考核项注:监测频次与项目可按环评、验收、监测计划及相关标准等要求执行。70对封场的填埋场采取封闭措施,设置了永久性标记。1分0分对封场的填埋场采取封闭措施,设置了永久性标记。 对封场的填埋场未采取封闭措施或未设置永久性标记。十一、利用、处置设施管理经营单位考核项71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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