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事故隐患判定标准pptx 船舶行业事故隐患判定标准pptx

船舶行业事故隐患判定标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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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报人:XXX01标准概述04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标准02术语和定义0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通则06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标准 - 重点设备05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标准 - 作业场所目录07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标准 - 作业类型08总结与建议目录标准概述01标准适用范围判定内容规定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行业企事业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通则、直接判定标准和综合判定标准等内容,为隐患判定提供全面依据。0102适用范围说明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管理,确保船舶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能得到有效识别和管控。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如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2686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等一系列国家标准,这些标准为船舶行业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提供了基础规范。国家标准引用引用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法规层面保障隐患判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相关规定引用包含CB 3381《船舶涂装作业安全规程》、CB 3660《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要求》等行业标准,结合船舶行业特点,使隐患判定更具针对性。行业标准引用术语和定义0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会造成人员死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如火灾、爆炸等事故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事故后果严重这类隐患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例如一些老旧厂房的结构安全隐患整改,可能涉及到大规模的改造和重建。整改难度较大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也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比如周边环境变化导致的安全隐患。外部因素影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通则03判定依据涵盖国家级标准、规范,行业级标准、规范以及各类设计规范,例如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CB 3381《船舶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依据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程度是判定的重要方面,若隐患可能导致严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则可能被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事故严重程度依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包含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省级人大及政府发布的法规、规章,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国际公约也是判定依据之一,在船舶行业的国际化作业背景下,相关国际公约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有重要参考价值。国际公约依据判定方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用直接判定法或综合判定法进行定性判定。判定方法类型同一次隐患排查过程中,符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标准中任意一项隐患内容的,可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建设项目无审批、无核准或无备案文件等情况。直接判定情况同一次隐患排查过程中,符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标准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依据的,可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隐患内容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判定。综合判定情况编号方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编号有特定格式,用于清晰标识隐患信息。编号格式隐患类别编号为各类隐患拼音的缩写,如基础管理为JC,便于快速识别隐患类别。隐患类别编号原则隐患项目编号是隐患种类的缩写,如建设项目为CBJS,有助于准确对应具体隐患项目。隐患项目编号原则顺序号从001开始,顺序增加,方便对隐患进行排序和统计。顺序号原则分隔符用于区分隐患类别与隐患项目,使编号结构更加清晰。分隔符作用编号中“船舶”为行业的缩写,突出该编号适用于船舶行业。行业缩写体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直接判定标准04建设项目基础管理隐患建设项目无审批文件,意味着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导致后续建设和运营面临诸多风险,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项目需审批。无审批文件隐患01缺少核准文件,项目可能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无法保障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影响项目的顺利推进。无核准文件隐患02未进行备案,监管部门难以掌握项目的具体情况,无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增加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无备案文件隐患03安全设施管理隐患企业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且未形成书面报告,无法准确评估项目的安全状况,不能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未综合分析隐患01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且未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会使安全设施设计缺乏专业性和规范性。未委托设计隐患02企业未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且未形成书面报告,可能导致安全设施设计存在缺陷,无法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未审查设计隐患0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且未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会严重影响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埋下安全隐患。施工资质不符隐患0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企业未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安全设施检查后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会使安全设施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未检查整改隐患05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企业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且未形成书面报告,或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未竣工验收隐患06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隐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或报告内容不全,不能为后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管理提供准确依据。预评价不符要求隐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通过评审,说明项目存在较大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若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可能会对员工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预评价未通过评审隐患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未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且未编制预评价报告,无法提前了解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程度。未预评价隐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未根据职业病危害等级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且未形成评审意见;或未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未形成书面报告,会使预评价报告失去应有的作用。未评审修改隐患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隐患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未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会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未进行防护设施设计隐患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未根据职业病危害等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且未形成评审意见;或未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未形成书面报告,会影响防护设施设计的质量。未评审设计隐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未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无法及时调整职业病防护措施。变更未重新评价隐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内容不全,不能全面覆盖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无法有效保护员工的健康。防护设施设计不全隐患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隐患防护设施设计未通过评审隐患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通过评审,表明防护设施设计存在缺陷,不能满足职业病防护的要求。 未按设计采购施工隐患 建设单位未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施工,会导致防护设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防护效果。 变更未重新设计评审隐患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在完成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未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评审,无法适应新的职业病危害情况。 未采取防治措施隐患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未依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采取相应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会使员工暴露在职业病危害环境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隐患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且未编制评价报告;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不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内容不全,无法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实际效果。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未编制验收方案;或验收方案不全;或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未将验收方案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会影响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未进行效果评价隐患未编制验收方案隐患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隐患未评审验收隐患 建设单位未根据职业病危害等级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未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验收且未形成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或未按照评审意见和验收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未形成书面报告;或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未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会使职业病防护设施无法得到有效监管。 未通过评审验收投入使用隐患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未通过评审,或职业病防护设施未通过验收,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会使员工面临极大的职业病危害风险。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标准 - 作业场所05总平面布置与消防管理隐患厂房、仓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性用房或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等,其构建耐火等级及夹心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GB 50016、GB 50720标准要求,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建筑耐火等级不符1234厂房和仓库的安全疏散不符合标准要求,在紧急情况下人员难以快速疏散,增加了伤亡风险。安全疏散不畅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不符合防爆要求,无法有效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人员和财产安全。防爆要求缺失甲类、乙类、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厂房和仓库的防火间距不符合GB 50016标准要求,易导致火灾蔓延。防火间距不足总平面布置与消防管理隐患甲类、乙类、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未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以及办公区分开布置,一旦发生事故,易波及其他区域。甲类、乙类、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消防车道不符合标准要求,影响消防车通行和救援工作开展。架空电力线路与甲类、乙类厂房(仓库),甲类、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触电和火灾隐患。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重点单位(除已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未建立微型消防站,无法及时有效应对初期火灾。区域布置不合理消防车道不达标电力线路距离不当未建微型消防站重点场所隐患积聚液氧、液体空气的各类设备、氧气压缩机、氧气灌充台和氧气管道未设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或接地电阻大于10Ω,进入用户车间的氧气主管在车间入口处未装设切断阀、压力表等,不符合GB 50030、GB 50057标准。氧气站隐患站区和房内的消防、避雷、接地系统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电气设备的绝缘有破损、过热、膨胀变形、放电痕迹等,不符合GB 50059、GB 26860等标准要求。变配电站隐患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围护结构的门、窗未向外开启,有爆炸危险的生产间与无爆炸危险的生产间或房间的隔墙上有管道穿过时未在穿墙处用非燃烧材料密封填塞等,如GB 50031规定,这些问题易引发爆炸事故。乙炔站隐患危险化学品库房(临时存放场所)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或电气设备设施未接地,超量或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或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等,违反GB 15603等相关标准。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隐患重点场所隐患报警信号和自动保护控制装置的装设不符合GB 50029的相关规定,控制室和空气压缩机旁均未设置紧急停车按钮等,影响压缩空气站的安全运行。压缩空气站隐患站内未设置消防系统且未按照GB 50140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储罐区未设置周边封闭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等,存在火灾和爆炸风险。燃气站隐患加油作业区内作业时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设置在室内或地下室内等,不符合GB 50156、GB 50057标准。加油站隐患探伤室未安装门 - 机联锁装置和工作指示灯,未设置紧急停止按钮等,违反CB/T 4297相关规定,对人员安全造成威胁。探伤室隐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标准 - 重点设备06压力容器隐患0103020405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违反《TSG 21》规定,无法确保设备合法合规使用,存在监管风险。使用登记隐患安全阀未在检验有效期内且铅封不完好、安装在安全阀下方的截止阀未常开且未加铅封等,会使安全阀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在容器超压时不能及时泄压。安全装置隐患压力容器支座支撑不牢固,连接处有松动、移位、沉降、倾斜、裂纹等现象,可能导致容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位移或倾倒,引发安全事故。支撑结构隐患压力容器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可能出现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机械接触损伤等现象,严重影响容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本体状况隐患罐体无接地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静电积聚,增加了火灾、爆炸等安全风险。接地装置隐患起重设备隐患使用登记隐患 起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不符合《CB 4288》要求,无法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管,可能导致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无法及时追溯。 定期检验隐患 起重设备未定期检验,设备的磨损、老化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增加了设备发生故障和事故的可能性。 安全装置设置隐患 起重设备未根据需要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运行行程限位器、幅度限位器、幅度指示器、起重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极限力矩限制装置等,在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超载、超行程等危险情况。 防风防滑隐患 户外起重设备未根据需要设置防倾翻和抗风防滑装置,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大风、暴雨等,容易发生倾翻事故。 连锁保护隐患 起重设备未设连锁保护安全装置,无法有效防止误操作,可能导致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构件损坏隐患 起重设备主要受力构件变形、损坏,会降低设备的承载能力,严重影响设备的安全运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综合判定标准 - 作业类型07明火作业隐患未办理危险作业许可审批手续,如某船厂在进行明火作业时,未按规定申请审批,直接开工;重点部位明火作业现场无人监护,易导致突发情况无法及时处理;明火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不足;作业现场生产调度不合理,存在与明火作业相冲突的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有限空间,作业前未经气体浓度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就作业。作业现场或附近存在易燃易爆物品,且未采取安全控制措施;作业人员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情况、设备设施情况盲目作业;作业现场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焊割设备(工具)不完好或气体胶管混接;作业结束未将氧气和可燃气体胶管(割炬)带出舱外;将氧气和可燃气体胶管(割炬)存入封闭工具箱;使用割炬进行照明;高处明火作业点火星所及范围内有易燃易爆物品。基本条件隐患隐患内容问题涂装作业隐患审批与人员资质隐患 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部分企业为赶工期,忽视审批流程;舱内涂装作业现场无人监护,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涂装作业审批人员和气体检测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难以保障作业安全。 现场调度隐患 作业现场生产调度不合理,在涂装作业禁区内存在与涂装作业相冲突的交叉作业,增加了安全风险。 设备与物品使用隐患 作业现场未使用防爆的电气设备、照明设施;舱内涂装作业现场未有效通风;油漆溶剂未履行上船登记手续,剩余涂料和溶剂未带离作业现场或未放入指定回收点;作业现场违规使用可能产生静电或火花的物品;喷漆软管存在断裂、泄露等情况;喷涂作业时喷漆软管扭结或软管的不锈钢接头未包扎;调漆搅拌机、喷漆泵等设备未有效接地。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未在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无通风设备设施、无照明设备设施或照明设备设施未采用安全电压;通风设备设施、照明设备设施的电线绝缘破损;作业过程无持续有效的空气置换措施;在密闭容器、设备等特殊场所内部作业时随意关闭舱门或舱盖。设施与操作隐患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前未经气体浓度检测或测量结果不合格即实施作业,易导致中毒、窒息等事故。审批与检测隐患作业现场无人监护,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内遇到危险无法及时获得救援。现场监护隐患高处作业隐患脚手架相关隐患 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未办理作业申请手续;脚手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合格设置检验合格标识牌即实施作业;脚手架整体结构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脚手架搭设(拆除)时作业区域无人监护且未设警戒区域(标识);船舶外挂型脚手架、船舶艏艉部线型变化较大部位、上下通道等易发生坠落部位未悬挂安全网;下方没有工作平台、悬空的脚手架,下方未水平设置安全网;搭架单位未定期对脚手架进行巡回检查。 人员资质隐患 脚手架搭架人员、吊篮和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证者或饮酒者从事高处作业。 安全防护与环境隐患 高处作业未符合“有洞必有盖、有边必有栏,洞、边无盖无栏必有网,电梯口必有门联锁”的规定;高处作业现场照明照度不符合相关要求;高空作业车或高空作业吊篮安全装置失效;高空作业车平台未加装限位保险杠或限位保险杠顶部高度小于1900mm。起重作业隐患重大件吊装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许可手续;起重作业相关人员未持证上岗;起重指挥信号不明,多人操作时未指定专人指挥;重大件吊装、联吊或抬吊无吊装工艺方案。审批与人员资质隐患01起重钢丝绳、吊索具未定期检查、未张贴检查标识;起重吊耳(吊码或吊环)强度和设置位置未经设计、定位,且未经专人焊接检验。设备检查隐患02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的规定;钢板夹、磁性吊具的使用不符合相关要求。作业规范隐患03电气作业隐患审批与制度隐患 临时用电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许可手续;送变电未执行工作票制度。 人员资质隐患 电气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操作与设备安全隐患 带负荷进行拉闸操作或校验(修理)电气设备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电线接头及电气线路拆除后其线头外露且未做绝缘保护;供电箱、供电柜、用电设备、照明灯具不带电的金属部分未与供电系统的零线可靠连接;使用裸灯头及不封闭的碘钨灯作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绝缘防护损坏;上船电源线电压不小于220V时,未采用绝缘完好的橡套电线,或与氧气(乙炔)皮带同道架设;电焊机无可靠的保护接地或无保护接零装置;电焊机裸露带电部分无安全防护罩。总结与建议08标准总结该标准规定了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通则、直接判定标准和综合判定标准等内容。涵盖建设项目、作业场所、重点设备、明火作业、涂装作业等多个方面的隐患判定。主要内容概述此标准为船舶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判定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风险,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船舶行业的健康发展。重要性体现预防建议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评价,确保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到位。建设项目预防定期检查作业场所的总平面布置、消防设施、重点场所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确保作业环境安全。作业场所预防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重点设备办理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重点设备预防对于明火作业、涂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制度,安排专人监护,做好气体检测和安全防护措施。特殊作业预防持续改进关注法规更新持续关注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更新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隐患判定标准和预防措施,确保符合最新要求。0102总结经验教训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体系。03引入先进技术积极引入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设备,如智能化监测系统、安全预警装置等,提高隐患发现和处理的效率。培训与教育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0103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在面对突发事故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通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向员工普及生产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02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提升操作技能监督与检查0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定期对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02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0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及时整改隐患谢谢汇报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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