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主要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培训pptx 2025年主要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培训pptx

2025年主要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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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5主要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培训XXX2025年6月2025/7/15第一章:法律法规第一章: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体系:1、《刑法》 刑法是惩治犯罪的法律武器,对安全生产方面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的惩治作了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规定了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9种罪名。 二、重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法》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在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上,优先考虑员工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原则。 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所有事故都是可控的,只要充分重视,预防措施得当。  “综合治理” 的含义就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第一章:法律法规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一章:法律法规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新增)第一章:法律法规3、《劳动法》 《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一章:法律法规4、《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修订稿于2018年12月29日起实施。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十六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第一章: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第一章:法律法规5、《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一章:法律法规 6、《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商户的雇工。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一章:法律法规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就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①项、第②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③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一章:法律法规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醉酒导致伤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一章:法律法规7、《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和干涉对事故的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一章:法律法规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新环保法提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把保护环境纳入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第一章:法律法规公民: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 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第一章: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 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一章:法律法规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第一章:法律法规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一章:法律法规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企业事业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危害环境。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违法排放污染物。第一章:法律法规第四十三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第一章:法律法规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第一章:法律法规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第一章: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7章66条。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监督管理;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及法律责任。 《噪声污染防治法》共8章84条。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共6章91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减少固废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废及无害化处理;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利用及充分回收合理利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共8章92条。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船泊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水污染事故处置;第一章:法律法规环保相关国家标准 《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第一章:法律法规《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B8978-1996 第一类污染物: 汞镉砷铅等13项 第二类污染物: pH值 、色度、悬浮物(SS)、化学耗氧量(COD)、五日生物耗氧量(BOD5)、植物油、矿物油等其他等共26项第一章:法律法规2025/7/15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效益安全管理的效益体现在: ——降低事故成本 ——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效益事故成本是隐藏的,包括: ——直接损失:治疗、工资、赔偿、善后处理费用 ——间接损失:(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工作损失价值; (3) 资源损失价值; (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6)其他损失费用。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效益4:1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效益随事故的减少…. 生产效率提高质量 生产力 组织的有效性 员工的认同感 资金效率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效益安全管理效益改善安全=人员更安全 = 更少的伤害==提高效率 =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员工安全感 ==更多的生产时间 =更多的利润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效益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第二章:安全管理的效益2025/7/15第三章:安全职责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干部是负责企业管理的,而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 ——管理人员的决策往往影响到项目的进程和结果,决策一旦失误,或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后果往往是灾难性 一、各级干部是自己所辖区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自己的员工负责 ——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也潜移默化影响到下属,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领导干部如果对安全不重视,很难要求他的下属重视安全 ——安全的员工才是能生产的员工 对上级负责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五到位”: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2025/7/15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点         一、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绝不要带血的GDP。要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开发区、工业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都要遵循“安全第一”方针。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2025/7/15        四、加强安全监管方面改革创新         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五、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应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长”二字,经常、长期抓下去。        六、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不可有丝毫懈怠。只要领导干部严于履职、认真抓,就可以把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降到最低程度。 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八、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失职追责、 齐抓共管 ——各生产单位总经理、 党委、 临时党委、临时党总支部、 支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 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 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相关部门 ( 车间 ) 负责人是本部门 ( 车间 )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公司要求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安监部门管两头, 业务部门管中间 ——专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抓两头,促中间,负责前头公司安全制度的建设、策划,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要求,后头事故调查与处理、安全绩效考核等工作,而业务部门负责业务领域内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 树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是隐患的理念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制订了“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暂行)》的通知”“规章制度。 通知全面覆盖了集团公司所有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依据《安全环保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各单位进行安全考核,考核分直接于部门的考核奖挂钩。 各单位根据各自出台的考核制度对其部门、班组、员工进行考核。 (二)、公司安全考核制度: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修订并发布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试行)》。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划分、事故报告流程、时限、事故调查处理等程序。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一、事故分类 依据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 -1986),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现状,根据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及损失工作日时间,将事故伤害程度分为以下四类: (1)轻微伤;(2)轻伤;(3)重伤;(4)死亡。 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管理现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公司内事故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1) 轻微事故;(2)一般事故;(3) 较大事故;(4) 重大事故; (5) 特别重大事故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试行):二、事故报告 较大事故、重大事故、性质恶劣及影响较大的险肇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采用电话、信息、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QHSE部)报告。同时,各单位负责人应将事故基本情况报送至公司总裁。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特别重大事故、性质特别恶劣及影响严重的险肇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向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同时,各单位负责人应将事故基本情况报送至公司董事长、总裁。 较大及以上事故、性质恶劣及影响较大的险肇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除立即向安委会办公室(QHSE部)报告外,应于4小时以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以电子版事故快报的形式(附件2)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上报公司安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2025/7/15第四章:管理要点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一、事故发生理论: 奶酪理论 Swiss Cheese Model1990年Reason提出瑞士奶酪理论 (Swiss cheese model),解释事故原因 之连锁关系链。 每一片奶酪代表一个环节,亦可视为一道防线(defensive layer),奶酪上的空洞系此环节可能的失误点,若奶酪上的空洞连成一线,光线即能穿过,亦代表事件发生。 Reason指出,防线(Defences)上的空洞可依原因区分为前端诱发性失误(Active failures)以及后端的潜在失误(Latent failures )。环境的恶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根据事故的轨迹交叉理论,事故隐患由人—机—环境—管理四个环节组成。 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物的危险状态(机)、环境的恶化(环)称为直接隐患;管理的缺陷(管)称为间接隐患。 直接隐患和间接隐患共同作用形成事故,如下图所示: 轨迹交叉理论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 在模型中,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在高空、密闭等恶劣环境 下较难以消除; 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设备)是可以消除的;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野蛮作业、随意作业等。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 引起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主要原因有: ①缺乏安全知识和经验,或不知道有危险; ②生理缺陷或生病、酒醉、迟钝、忧伤; ③过度疲劳、睡眠不足、体力不足; ④注意力不集中,作业时心不在焉; ⑤劳动态度不端正; ⑥不懂装懂,满不在乎。 这些都可以采用制度规范、培训教育等避免。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由上图可见,事故的发生是直接原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交叉酿成的。 实际上,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也有一个交叉点,只要消除了管理缺陷,则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就可以好转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可以得到控制,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减少或控制事故的发生。 因此,管理缺陷是事故发生的第一因素!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 不安全的状况 不安全的行为4%96%伤害的直接原因 二、安全理念: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 ——事故是一个概率事件 ——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使不愿意发生的事故概率趋向于0 ——方法是将不安全行为降低到一定的程度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如何控制不安全行为? 1、观察:通过观察发现不安全行为 2、找出需要改进的地方 3、制定行动计划 4、实施改进 5、跟进改进效果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 工作安全分析(JSA)是计划工作的一种方式,方法为: 列出该工作的所有步骤 找出该工作的可能危害 建议、说明该工作的安全执行方式,避免工作意外与职业灾害的发生 预测哪些事情可能出错,并想出备用控制手段三、工作安全分析: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新的、非日常的、或变动的工作 曾导致严重伤害的工作 有可能引发严重伤害的工作 需要被标准化的工作 由新手或新来人员执行的工作哪些工作适用JSA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组织: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独立部门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承包发包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和费用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一)综合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安全教育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安全器具使用和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和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规范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人员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 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定期维护检修制度 定期检验检测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四)环境管理制度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建立机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 生产 经营 单位 安全 生产 主体 责任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 主要 负责人安全教育 培训计划安全制度及 标准作业程序安全投入检查、消除隐患报告事故应急预案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安全管理 人员组织或参与拟订制度、 标准作业程序和应急预案组织或者参与安全培训 如实记录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了解事故应急措施,知悉权利和义务 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熟悉有关安全制度和标准作业流程 保证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培训未经 培训合格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三级安全教育是指 公司(项目公司) 工段(施工单位) 班组(施工队或班组) 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是工人进场上岗前必备的过程,属于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工地管理中的核心部分之一。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予以保证投入不足导致的 后果承担责任专款专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四章:安全管理重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脚手架安全防护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消防设施、器材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安全评优费用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与安全隐患整改有关的支出 季节性安全费用 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和药品 其他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安全生产投入包含内容2025/7/15第五章:安全文化HSE安全文化的作用是通过对人的观念、道德、伦理、态度、情感、品行等深层次的人文因素的强化,利用领导、教育、宣传、奖惩、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不断提高人的安全素质,改进其安全意识和行为。 企业的安全文化就是企业员工的群体性习惯行为。好习惯结好果、坏习惯酿恶果。好的安全文化,就是从培养员工的好习惯开始。一个人的安全行为叫行为, 三个人的安全行为叫习惯,一群人的安全行为就是安全文化,而安全文化就是在硬件达标的前提下,群体性的安全意识达到一定境界。第五章: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的目的: 提升社会和全民的安全素质,这对于提高人类的安全生存水平、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具有基础性意义和战略性意义 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将企业安全理念和安全价值观表现在决策者和管理者对安全生产的态度及行动中,落 实在企业的管理制度中,将安全管理深入企业整个管理的实践中,将安全法规、制度 落实在决策者、管理者和员工的行为方式中,将安全标准落实在生产的工艺、技术、 过程中 第五章:安全文化不是为了安全文化而建立安全文化,而是应坚持一套 “企业自有的管理体系”“并持之以恒地落实执行”。 企业安全文化自然形成 第五章:安全文化安全文化的重要作用第五章:安全文化第五章:安全文化 不安全、不生产 安全问题举报有奖 工人出事,领导有责 宁可少生产,也要保护人 处罚和教育都很重要我们正在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安全文化第五章:安全文化 1)安全素质安全生产对中层管理者的要求企业管理层主要是指企业中的中层和基层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干部。他们既要服从企业决策层的管理,又要管理基层的生产和经营人员,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忠实贯彻者和执行者。 中层管理者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态度、投入程度等对企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企业领导的安全认识有着密切的关系。 管理层的安全文化素质对整个企业的形象具有重要影响。 第五章:安全文化 2)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 1、多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作为一个生产企业,直接与机、电、仪器打交 道。作为一位中层领导还涉及企业管理,劳动者的管理,所以应该具有企业安 全管理、劳动保护、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2、推动安全工作的方法。如何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是我们中层 领导干部的一个重点。中层干部必须不断学习推动安全工作的方法,如:工作安全分析(JSA)法、检查促动法、奖罚激励法等。 第五章:安全文化3、熟悉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4、学习安全系统理论、现代安全管理、安全决策技术、安全生产规律、安全生产基本理论和安全规程。 第五章:安全文化 3)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不强的原因: 对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到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的真正含义。 对在高危行业内施工,安全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到位。 由于种种因素,对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不充分。无知到无畏。 企业内安全管理不够,违章成本低。 第五章:安全文化2025/7/15第六章:事故案例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上海11.15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 2010年11月15日13时,上海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正在进行外墙保温改造工程,在北侧外立面进行电焊作业。金属熔融物溅落在大楼电梯前室北窗9楼平台,引燃堆积在外墙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屑。火势随后迅猛蔓延,因烟囱效应引发大面积立体火灾,最终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一、事故介绍 1.直接原因 (1)焊接人员无证上岗,且违规操作,同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焊接熔化物溅到楼下不远处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上。 (2)工程中所采用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 用于建筑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是不低于B2级。而按照标准,B2级别的燃烧性能要求应具有的性能之一就是不能被焊渣引燃。很明显,该被引燃的聚氨酯硬泡保温材料硬泡不合格.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根本原因 (1)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 (3)事故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毛竹片等易燃材料,易燃的尼龙防护网和脚手架上的毛竹片导致大火迅速蔓延。 (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相互配合共同牟利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 (5)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导致以上四种情况“多次分包多家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事故现场违规选用材料、建设主体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出现。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三、责任认定及处理(部分人员)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四、判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23时20分左右,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系民营企业)发生爆炸。爆炸火光冲天,引发的烟尘高达数十米,伤亡惨重,在灭火过程中发生2次爆炸,导致部分现场人员被困,目前仍在全力搜救。相关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截至18日9时,遇难114人,确认身份83人,其中公安消防18人,港务消防32人,民警6人,其他人员27人,未确认身份31人。由于遇难者身份确认人数增加,失联人数降为57人,公安消防6人,港务消防46,民警5人。(一)事故发生经过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从这次爆炸第一时间传来的现场视频看,距离爆心1.5km左右的拍摄者能感受到明显的震感,导致手机无法拿稳而落地;而在距离爆炸现场1km左右的拍摄者更是直接被爆炸冲击波掀翻在地,画面中还能看到冲击波的摧毁效果。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而在爆炸后方圆几公里范围内的图片中,即使是距离爆心3km以上的诸多建筑物表层都在爆轰波的作用下遭到严重毁坏,距离爆心1km处的玻璃碎片甚至还能侵彻入水泥墙,已经等同于武器爆炸产生的毁伤半径概念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在规模庞大的货物堆放场,由于货品流动性大,一般化工品与危险化工品往往会有码放在一起的可能性,加上边上还有汽车等同样易爆的机电产品,如果在管理上不勤加注意,易燃易爆的隐患非常严重。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而根据现场消防指挥部消息,已经能确定堆放场存放着硝酸钾、硝酸钠等硝酸盐物质,这都是常温环境下的良好氧化剂,加上现场还有遇水后会产生反应释放氢气并释放大量热的钠,所以爆炸后产生效果犹如火箭燃料爆炸一般。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所以,这次灾难的责任很大程度在于码头管理者的责任缺失,在消防队前来救灾时更是根本不知道现场危险品的具体数量和位置,无法向消防队告知哪里的货物不可用水去救火,间接导致了救火工作遭遇严重伤亡等阻碍情况。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共造成 78 人遇难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 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 起火位置为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中部偏北堆放硝化废料部位。经对天嘉宜公司硝化废料取样进行燃烧实验,表明硝化废料在产生明火之前有白烟出现,燃烧过程中伴有固体颗粒燃烧物溅射,同时产生大量白色和黑色的烟雾,火焰呈黄红色。经与事故现场监控视频比对,事故初始阶段燃烧特征与硝化废料的燃烧特征相吻合(见下图 ),认定最初起火物质为旧固废库内堆放的硝化废料。事故调查组认定贮存在旧固废库内的硝化废料属于固 体废物,经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硝化废料燃烧特征对比硝化废料固体颗粒燃烧物溅射对比起火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逐一排除了其他起火原因,认定为硝化废料分解自燃起火。经对样品进行热安全性分析,硝化废料具有自分解特性,分解时释放热量,且分解速率随温度升高而加快。实验数据表明,绝热条件下,硝化废料的贮存时间越长,越容易发生自燃。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贮存的硝化废料,最长 贮存时间超过七年。在堆垛紧密、通风不良的情况下,长期堆积的硝化废料内部因热量累积,温度不断升高,当上升至自燃温度时发生自燃,火势迅速蔓延至整个堆垛,堆垛表面快速燃烧,内部温度快速升高,硝化废料剧烈分解发生爆炸, 同时殉爆库房内的所有硝化废料,共计约 600 吨袋(1 吨袋 可装约 1 吨货物)。 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刻意瞒报硝化废料。2.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废料。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4.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第一款、《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②,擅自改变硝化 车间废水处置工艺,通过加装冷却釜冷凝析出废水中的硝化 废料,未按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未在项目验 收时据实提供情况;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 十二条,在明知硝化废料具有燃烧、爆炸、毒性等危险特 性情况下,始终未向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甚至 通过在旧固废库内硝化废料堆垛前摆放“硝化半成品”牌 子、在硝化废料吨袋上贴“硝化粗品”标签的方式刻意隐瞒欺骗。据天嘉宜公司法定代表人陶在明、总经理张勤岳(企业实际控制人)、负责环保的副总经理杨钢等供述,硝化废 料在 2018 年 10 月复产之前不贴“硝化粗品”标签,复产后 为应付环保检查,张勤岳和杨钢要求贴上“硝化粗品”标 签,在旧固废库硝化废料堆垛前摆放“硝化半成品”牌子, “其实还是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天嘉宜公司苯二胺项目硝化 工段投产以来,没有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①《危险废 物鉴别标准》(GB5085.1-GB5085.6)对硝化废料进行鉴别、 认定,没有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而是将大量的硝化废料长期存放于不具备贮存条件的煤棚、固废仓库等场所,超 时贮存问题严重,最长贮存时间甚至超过 7年,严重违反《安 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 八条③、原环保部和原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①关于贮存危险废物 不得超过一年的有关规定。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和《环境 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多次违法掩埋、转移固体废物,偷排含硝化废料的废水。2014 年以来,8 次因违法处置固体 废物被响水县环保局累计罚款 95 万元,其中:2014 年 10 月 因违法将固体废物埋入厂区内 5处地点,受到行政处罚;2016 年 7 月因将危险废物贮存在其他公司仓库造成环境污染,再 次受到行政处罚。曾因非法偷运、偷埋危险废物 124.18 吨,被追究刑事责任③。 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①有关“三同时”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条②,2016 年 8 月,固废和废液 焚烧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未按响水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批 复核定的范围,以调试、试生产名义长期违法焚烧硝化废料,每个月焚烧 25 天以上。至事故发生时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 仍未通过响水县环保局验收。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5.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6.违法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在实际控制人犯罪判刑不具 备担任主要负责人法定资质的情况下,让硝化车间主任挂名法定代表人,严重不诚信。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③,实际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技术团队仅了解 硝化废料着火、爆炸的危险特性,对大量硝化废料长期贮存引发爆炸的严重后果认知不够,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在 2017 年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3 次受到响水县原安监局行政处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公司内部安全检查弄虚作假,未实际检查就提前填写检查结 果,3 月 21 日下午爆炸事故已经发生,但重大危险源日常检 查表中显示当晚 7 时 30 分检查结果为正常。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 条①、《建筑法》第七条②,2010 年至 2017 年,在未取得规划 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厂区内开工建设包括固废仓库在内的 6 批工程。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事故企业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四条,2017 年 7 月为天嘉宜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认为冷却结晶回收混二硝基苯能够 达到预期效果,“项目变动后废水处理方式发生变化,回收了部分物料,不属于重大变动”,与天嘉宜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符,报告内容严重失实。该报告意见是盐城市原环保局通过项目现场验收的依据之一。 (2)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江苏省原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 件固废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 号)要求,2017 年 5 月受天嘉宜公司委托编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 报告》,将此工作转包给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但仍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名义出具论证报告。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3)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过程中,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杨钢和总工程师耿宏提出将硝化废料补充到论证报告中,论证报告编制者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李利芳提出增加硝化废料属于重大工艺变更,需要重新进行环评、审查 和竣工验收,杨钢、耿宏最终商定硝化废料问题不写入论证报告,论证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 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①。此论证报告作为环保部门危险 废物管理、执法的基础依据。(4)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6月在为天嘉宜公司编制《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时,未对旧固废库内的危险废物种类、成份、来源及贮存时间进行查验,出具的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天嘉宜公司在没有满足环保条件的情况下复产。 (5)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盐城市环保局直属事业 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5.4②等规定,2015 年、 2017 年两次为天嘉宜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均未对现场固废仓库的危险废物进行查验,未对硝化工段的工艺进行全流程核查,没有发现硝化工段废水 处理工艺流程的重大变更。验收监测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安全评价机构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9月为天嘉宜公司进行复产综合性安全评价时,安全条件检查不全面、不深入,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事故隐患整改确认表 未签字确认。3.设计、施工、监理、设施检测维保等机构 (1)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无设计资质,却以其名义出具固废仓库设计图纸。 (2)江苏中建建设研究院绘制的天嘉宜公司固废和焚烧技改项目施工图总体布置图与实际不符。 (3)盐城正鼎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在新固废库 D-H轴梁、柱等结构布置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情况下,出具了合格的鉴定报告。 (4)江苏巨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违反《消防法》第三十四条①,在未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的情况 下,违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 未按规定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5)盐城大丰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施工图总图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不符,出图 手续不齐。对于设计、施工、监理、设施检测维保机构存在的问题, 建议由江苏省政府责成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公安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44人)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 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 特别重大事故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7时33分,7号冷却塔第50-52节筒壁混凝土从后期浇筑完成部位开始坍塌,沿圆周方向向两侧连续倾塌坠落,施工平台及平桥上的作业人员随同筒壁混凝土及模架体系一起坠落,在筒壁坍塌过程中,平桥晃动、倾斜后整体向东倒塌,事故持续时间24 秒。2016年11月24日6时许,混凝土班组、钢筋班组先后完成第52节混凝土浇筑和第53节钢筋绑扎作业,离开作业面。5 个木工班组共70人先后上施工平台,分布在筒壁四周施工平台上拆除第50节模板并安装第53节模板。此外,与施工平台连接的平桥上有2名平桥操作人员和1名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在7 号冷却塔底部中央竖井、水池底板处有19名工人正在作业。73人死亡(70名筒壁作业人员、3名设备操作人员) 2人受伤(在7号冷却塔底部作业的工人) 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现场坍塌平桥第49节筒壁残留钢筋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发当日,在7号冷却塔第50节筒壁混凝土强度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拆除模板,致使筒壁混凝土失去模板支护,不足以承受上部荷载,造成第50节及以上筒壁混凝土和模架体系连续倾塌坠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未设置独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 现场施工管理混乱。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认真,交底内容缺乏针对性。 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严重漏洞。未将筒壁工程作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筒壁工程施工方案存有重大缺陷,未按要求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拆模管理控制措施。 拆模等关键工序管理失控。项目部长期任由劳务作业队伍凭经验盲目施工,对拆模工序的管理失控,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劳务作业队伍自行决定拆模和浇筑混凝土的状况。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司法机关对3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重大责任事故罪)。 对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教育。 河北亿能公司。给予吊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给予2000万元罚款。 中南电力设计院。责令工程总承包停业整顿一年、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给予2000万元罚款。 上海斯耐迪公司。给予降低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处罚;给予1000万元罚款。 魏县奉信劳务公司。给予吊销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处罚。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衡水电梯坠落事故时间:2019年4月25日,早上7点20分左右事 故 伤 亡 损 失 情 况: 1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0万元 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楼号基本概况事故发生楼号为1号楼,地上31层,低下2层,事故发生时,施工到16层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施工升降机基本情况透过现象看本质 现象:出场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按照法定报废年限8年,也就是说事故发生时间2019年4月25日,到设备报废时间2020年7月17日,还有15个月时间,按照目前扬尘管理力度,极有可能电梯没到拆除时间就报废! 本质:租赁单位设备标准不高,出租老旧设备;总包单位设备管理要求低,对设备年限要求宽松。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施工升降机安装情况透过现象看本质 现象:电梯加节后,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安装单位,都没有对设备进行验收;电梯司机对设备是否经过验收没有具体概念,否则未验收设备,司机应当知道,并拒绝使用电梯! 本质: 安装、租赁单位设备管理流程不健全。 总包单位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清 电梯司机安全意识差,业务素质低。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经过透过现象看本质 现象:说明书上额定乘员数10人的电梯,先后进去12人,加上司机共13人,人员超载;电梯司机解某,武特殊工种操作证,项目默认这种行为。本质: 总包对电梯司机的安全交底不到位、不具有针对性;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在该项目未严格落实思考:事故电梯额定荷载10人是否合适?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按照死亡人数对事故进行分类 特别重大事故:n≧30人 重大事故: 10≦n≦29 较大事故: 3≦n≦9 一般事故: n≦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条: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部分电梯,出场要求人数,即是按照事故分类标准设定的,还是比较合理的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升降机第16、17节标准节连接位置西侧的两条螺栓未安装、加节与附着后未按规定进行自检、未进行验收即违规使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模拟动画间接原因:事故类型是各种各样的,间接原因却是千篇一律的,简而言之就是:制度、流程、检查、验收、交底、履职…… 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处理重大责任事故罪!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量刑标准: 死亡1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处罚标准: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知识拓展——工程相关“七宗罪”岳阳塔吊倒塌事故时间:2019年1月23日,早上9点15分左右事 故 伤 亡 损 失 情 况: 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 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原因分析第六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模拟防脱保险 未插入顶升横梁事故模拟顶升时,销轴未搁置踏步内顶升油缸事故模拟顶升油缸开启那么顶升防脱装置有必要使用吗 ?首先,我们看到的大部分塔吊防脱保险,是未使用的!其次,还有很多塔吊的顶升横梁是没有防脱保险的!非保险位置保险位置所以,防脱保险不使用,一样能保证安全!所以 防脱保险的作用 与其说是防止托槽 不如说是利用 “插入报销销” 的这个实施过程,对顶升前的安全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东莞工地触电死亡事故时间:2019年7月1日,22点22分左右事 故 伤 亡 损 失 情 况: 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6.6万元 直接原因1、操作工人无特种作业电工证,将套管三芯电缆的黄绿色线与研磨机的外壳PE线连接,同时将套管三芯电缆另一端(黄绿色此时为相线)接到距离研磨机约7米处的380V三相电源开关,并接通电源,导致研磨机外壳带电。 2、事发时操作工人赤脚站在地面潮湿的施工现场,左手(左手有电伤痕迹)碰触到机器外壳时(此时研磨机外壳已带电)。 3、设备连接的临时电源控制开关无漏电保护功能,车间取电的末级电源开关也无漏电保护功能,电流经人体形成回路,导致操作工人触电死亡。事故模拟——正确接电做法PELLL电源漏电保护器√开启事故模拟——事故现场做法PELLL断路器无漏电保护功能进出线接反电源×用电设备开启事故看现场:最典型的是塔吊上,将四芯线用作五芯线,即拿保护零线(PE线)当作零线(N线)使用……统计住建部通报2019年6月份安全事故如下: 高处坠落事故49起,占事故总数的54,4%; 坍塌事故12起,占事故总数的13,3%; 物体打击事故10起,占事故总数的11.1%; 机械起重事故8起,占事故总数的8.8%; 其他事故10起,占事故总数的11.1%; 触电事故1起,占事故总数的1.1%触电事故有多难?分析这个事故,操作人员无证操作,把三芯线(L、L、L)当作四芯线使用(L、L、L、PE),尽管不合规,但是,如果操作人员懂得电气原理,正确地连接 “PE” 线(事故中当作L线使用),事故也不会发生…… 再者,如果项目没有把断路器错当作漏电保护器使用,导致开关不具备漏电保护功能,在人触电地时候,“漏电保护器”能够及时动作,事故,同样也不会发生…… 所以,如果说操作人员的资格和技术能力是用电安全的前提,那么,符合参数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就是防止触电的最后一道保险,一道最有效的保险……上海3.26高处坠落事故时间:2019年3月26日,9点左右事 故 伤 亡 损 失 情 况: 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房顶施工时,未将安全带系挂于设置在屋顶的生命绳,在行走过程中踩在尚未固定的彩钢瓦上,坠落至2层平台。 事故经过:3月26日8时30分左右,漕泾工程公司施工现场负责人程双带领孙政等6名施工人员在参加完班前会后,来到炼油二部加氢裂化压缩机房屋顶平面,开展更换彩钢瓦作业。另1名施工人员在2层平台实施监护,未上到屋顶平面。作业至8时58分左右,孙政在移动临时电箱时,因未将安全带系挂于拉设在屋顶的生命绳(钢丝绳)上,在踩踏到尚未固定的新铺设彩钢瓦时,随彩钢瓦从房顶平面掉落至压缩机(K3101/C)电机箱顶部,并弹至北侧设备防护棚(高度约2.4米)上,坠落高度约11米。彩钢瓦随作业人员一同掉落至2层平台上。 高桥石化公司负责现场监护的人员卞迎春听到声响后,来到2层平台查看,发现了掉落下的彩钢瓦,在未认真核实现场的异常情况下,就离开事故现场。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1.孙政,漕泾工程公司作业人员。在屋顶施工时未严格遵守单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过程中未正确系挂安全带,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郝光珍,漕泾工程公司作业现场监护人员。现场监护履职不力,未严格遵守企业关于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到作业现场履行现场监护人员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3.程双,漕泾工程公司作业现场施工负责人。作业现场未能有效监督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单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4.施友忠,漕泾工程公司驻高桥石化公司项目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在了解事故信息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5.范雪荣,漕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问:历年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中,高处坠落事故起数占比多少?2015年53.17%2016年52.52%2017年47.83%2018年52.2%2019年某月54.4%从历年分析可以看出:2015年~2017年,由于安全投入增加、安全管理加强,高处坠落事故是明显下降的。 但是,2018年以来,由于扬尘治理给施工单位带来的负担和影响,项目安全管理人力、物力、财力都被严重分摊,安全管理不到位,高坠事故明显呈现上扬趋势,这是需要我们重视的!高处坠落事故相比其他事故类型,高居不下的原因?基础主体装修高处坠落原因1、高处坠落贯穿项目全施工周期高处坠落原因2、高处坠落贯穿项目全分部分项工程5南昌“2·25”重大火灾时 间: 2017年2月25日,8点左右事 故 伤 亡 损 失 情 况: 10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78万元直接原因经现场勘验取证、证人指证、调查询问及公安机关、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调查报告等,排除了放火、电气、吸烟、周边环境等因素引起火灾的可能。 认定此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唱天下会所改建装修施工人员使用气割枪在施工现场违法进行金属切割作业,切割产生的高温金属熔渣溅落在工作平台下方,引燃废弃沙发造成火灾。 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和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堆放有大量废弃沙发且动火切割作业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措施,火势迅速蔓延并产生大量高热有毒有害烟气,在消防设施被停用、疏散通道被堵塞、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善等多种不利因素下,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看现场不一样的火灾,原因基本一致的,而对于做建筑的我们,下面这些场面才是在座各位印象最深刻的:总结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其实很简单 如果说,人、物、环境,任何一个环节出了超过事务承载能力的偏差,事故就会发生; 那么,换个角度想,如果我们把人、物、环境中随便某一个要素做到安全状态,事故还会发生吗? 上面的火灾事故 如果人不违规动火,火灾不会发生 如果动火现场没有废旧沙发,火灾不会发生 如果现场堆积的材料不可燃,火灾不会发生 也就说,控制事故,我们必须明白事故机理,安全、事故,就在一线之间,控制住主要矛盾,安全事故就能轻而易举避免!人物环境安全事故

HSE资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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