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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例环评造假入刑,江西展航环评造假案公审

时间:2023-08-19 来源: 浏览:

又一例环评造假入刑,江西展航环评造假案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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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 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航公司)环评造假 刑事移送案 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公开审理。

被告人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某平、余某、肖某风、肖某琳、肖春某、肖东某及外地环保中介田某华、郑某兵等,合计八人。
公诉机关九江市濂溪区检察院 指控被告人 常某平、余某、肖某风、肖某琳、肖春某、肖东某、 田某华、郑某兵 等八人 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八名被告均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网络检索,被告人余某2012年起在九江市濂溪区做宾馆业务,后兼营环保业务。
根据公诉文件,被告人余某、肖某风为夫妻关系,二人长期从事环保相关行业,见被告人肖某琳、肖春某、肖东某待业在家,经商议发现环评行业漏洞,同意通过开设环保公司对外出售公司编制环评报告资质牟利。
2019年12月,上述被告人共同出资成立展航公司,随后通过中介介绍,将被告人常某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展航公司。
随后,肖某琳、肖春某、肖东某通过QQ群等媒介对外发布信息招揽客户,肖某风、余某通过熟人介绍承接业务,五人均通过微信收取费用,转给肖某分配。
经统计, 2019年2月至2020年10月,肖某琳等五名被告利用常某平的职业资格以展航公司名义共对外出具环评报告700余份,违法所得70余万元。
此外, 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田某华、郑某兵通过余某购买展航公司资质,承揽了13家企业环评报告业务,收取71.35万元。
在庭审中,八名被告均当庭认罪,并表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恳求法庭从宽处理,八名被告的辩护人均根据本案事实发表了辩护意见。
2020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展航公司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后,迅速成立专班, 一边联系展航公司负责人要求开展现场核查,一边对展航公司编制的九江市辖区内企业的所有环评文件(共7本)进行质量复核,发现展航公司有6本环评文件存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编制主持人均为同一人却出现不同的签字笔迹,同时还存在环评文件典型弄虚作假情形。
2021年3月10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正式书面向公安部门移交展航环评造假案,3月15日,市公安局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经过2年多的努力,市公安机关协同生态环境部门驱车七千多公里,在 国内3省9市31个县区对展航公司案件进行了侦查取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该案系全国最早环评造假刑事移送案件,也是江西省首例因环评造假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对常某某等八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罪向濂溪区法院提起公诉。本案将择期宣判。
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为加大普法、宣传及教育、警示力度,基于该案公开开庭审理的模式,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在九江市注册的环评机构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与旁听。

内容来源: 九江日报全媒、江西生态环境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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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 全国最早环评造假刑事移送案件,但山东 锦华案 审判进度早于该案,山东锦华案在6月份已公诉审判。
全国已有至少两起环评造假入刑案例,还有些案例(例如重庆丰达系被查)听说了,但未搜到相关新闻。
另外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有个小问题就是环评造假入刑,法律会追溯多久呢?不知道有没有律师来明确指点一下。
因为环保从业者大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发布的时候才感觉到风险,毕竟入刑了。对于之前的项目,大都觉得不会追溯。这个环评造假入刑案件,毕竟发生在2020年,让人略感意外。
前两天也发了这个文件,细化了环境案件入刑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
环保行业从业者都有了危机感。
只能说:环评、环保风险越来越高。
环评复核越来越严,环评越来越不好干了。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编辑:君君.尚云环境

来源:伯益说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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