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2.3米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被处罚!临时或者偶尔的高处作业是否需要持证上岗?
工人2.3米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被处罚!临时或者偶尔的高处作业是否需要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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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应急管理部官微公布5起经举报查处的安全生产案例,其中一起关于高处作业。
2024年1月,山东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 某商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绳进行登高作业。经查,作业人员在距离坠落基准面高度约为2.3米处进行卷帘门线路检修,属于高处作业,该商场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安全带) ,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烟台市应急管理局黄渤海新区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九条第(五)款规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企业未为从业人员高处作业配备安全带”可直接罚5万,未限期整改最高罚20万。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答复
所有高处作业都需要持证上岗吗?
▲图源 广东省应急厅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的规定,《特种作业目录》中对高处作业的表述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目前对于临时或者偶尔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情形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持有高处作业证,但是存在有可能坠落的安全风险,仍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作业。
今年8月份应急管理部全面公开征求《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拟将高处作业表述修改为”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以下作业”,以便更加准确界定工作岗位,由于该征求意见稿还处于修订阶段,尚未正式印发实施,目前对于高处作业相关要求仍需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答复
电焊工、电工在高处作业时,需要持高处作业证吗?
安全茂的观点:
常见高处作业违章与隐患实图(附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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