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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死13伤!事故频发,警惕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深度揭露安全管理乱象!

时间:2022-12-03 来源: 浏览:

61死13伤!事故频发,警惕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深度揭露安全管理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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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地连发惨烈事故!据ABC安全小编不完全统计:近期已: 近期已61死13伤
故1:11月24日晚 乌鲁木齐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 10死9伤!
央视消息:11月24日19时49分许,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吉祥苑小区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急救、应急、公安等力量迅速到现场开展救援行动。22时35分许,现场明火被扑灭。伤者均因吸入有毒烟气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10人经抢救无效死亡;9人为中度吸入性肺损伤,生命体征平稳,无生命危险。 吉祥苑小区为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区,居民可下楼活动。起火部位在高层住宅楼15层,火势蔓延至17层,烟气扩散至21层。
经现场勘查和当事人陈述,初步确定火灾因家庭卧室插线板着火引发。目前,伤员救治、善后处置和相关调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近期事故频发!已61死亡13伤!

事故2:一次电焊38条命!河南11.21特大事故原因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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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16时许,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 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8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河南等地接连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家属安抚、善后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临近年终岁尾,统筹发展和安全各项工作任务较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习近平指示,应急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已派出工作组赶赴河南指导救援工作,河南省有关负责同志在现场指挥处置。目前,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和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事故3:山西省朔州发生一起事故,致4人死亡。
记者23日从山西省朔州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11月22日9时33分,位于山西省朔州市的中煤平朔集团井工三矿发生一起事故,致4人死亡。事故发生时,井下1名工人擅自进入一处回采工作面辅运巷正在施工的闭墙,导致窒息晕倒,另外3名工人在进入闭墙施救过程中晕倒。随后,煤矿人员佩戴自救器立即对4人展开救援。10时10分,4名人员被抢救升井后,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16时20分,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4:4死2伤!关于浙江天马实业“11·18”较大中毒事故通报!

2022年11月18日16时许,浙江鑫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绍兴市柯桥区浙江天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8000t/d废水处理与回用工程试运行作业时, 发生人员中毒,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11月18日下午,工程总包方鑫嘉鸿诚施工负责人带领10余名员工进行设备调试,发现氯化亚铁储存池往外输送的管道发生堵塞,于是决定通过抽取厌氧池中的污水对管道进行冲洗,清理堵塞物。经多次冲洗无果后, 现场1名作业人员在未通风、检测及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通过储存池人孔进入池中,中毒倒地,其余5人盲目施救,相继中毒,导致事故扩大。

事故5:3人死亡!潮州市“11.13”较大火灾事故被挂牌督办!

11月13日, 位于潮州市枫溪区詹厝村, 一摩托车电动车维修店发生火灾,造成 3人死亡 这是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第3起较大火灾事故,问题十分突出,教训十分深刻。

事故6: 2人死亡!北京朝阳发生供暖水泄漏事故

据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博11月20日通报,2022年11月20日4时07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朝阳区一小区发生热力管线事故的报警,迅速调派附近3个消防站及相关专业力量到场进行处置。
现场为一半地下室供暖水泄漏,消防员经过搜救转移出3名被困人员,经120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截至目前,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生命体征平稳。

警惕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深度揭露安全管理乱象!

——注:以下言论转自“ 安全茂 ”,作者老茂

作为一名深耕安全行业十几年的老兵,除了对事故遇难同胞深感痛心之外,也对目前安全管理的现状感到失望,更加为国内安全事业的未来和发展忧心忡忡......

一、我们总是在 每次事故后 强调安全监管不到位

我们一直以来都过度相信安全监管的力量,认为只要监管到位,企业就不会发生事故。

所以每次事故背后的指向,基本都会涉及“安全监管不到位”。

倘若对照这个逻辑:我们的国家早就是零犯罪,因为只要警察监管到位就行了;当然也不会再出现腐败,纪检监管到位就可以;政府和企业更不会出现经济或效益下滑的情况,只需定一个指标,全力监管就万事大吉......

可是,大家要明白, 监督之于管理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没有不行,但有也不见得一定行。

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自律落实到行业、属地、企业三个层面:行业要管好安全、属地也要管好安全、企业要管好安全。只有当自律做不好,才需要监管。

而高质量的监管是要把握好分寸和界面,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监管过度。

因为一旦政府层层监管、力道过甚,就会大量增加社会和企业的管理及沟通成本,增加重复工作量、增加衍生工作量、增加人工成本、减缓信息传递效率、分散企业安全管理的注意力、导致被监管对象情绪和士气低落等等。

所以,过度监管堪称又低效又代价高昂的一种管理方式。 盲从的监管、无力的监管、形式化监管,反而成为安全生产更大的隐患。

记住,安全绝不是靠监管出来的!

二、我们总是习惯把安全管理当成安全部门的事

众所周知, 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相关企业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法律的出发点原本是想让企业有一个专业部门来统筹、培训、监督、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真证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可社会和人性的复杂根本让你措手不及。

我们的 管理决策者虽然多是 业务高手、谈判高手或资源整合高手,但大都 未接受系统的安全生产理论培训,也缺乏实践。 所以,总是习惯性将安全管理都当成是安全部门的事。

当我们把原本属于全社会、全行业、全流程、全员都必须参与并为之负责的安全,过度集中到某个部门、某个机构、某个人时,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隐患。

近些年高层出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方针和原则。

可国人最擅长的就是扯皮,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如果我们都管好安全了,那还要你们干嘛?”这句话显然足以列入世界工业文明史幼稚问题排行榜的TOP10!

成熟的国际化企业,招聘的安全人都称之为专家(Specialist)或顾问(Consultant ),而我们却叫“安全员”。

很多企业推崇和学习杜邦的安全管理,可人家在1818年因为重大事故就决定“不再让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而是各级管理者负责安全”,200年过去了,我们竟然连皮毛都没学到!

我想,法律真的有必要重新定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能了,暂且不说取消,先改名称再调职责也是非常必要的。

讲真, 事故与安全没有半毛钱关系!

三、避责式的安全管理是形式主义泛滥的根源

从我们的政府到企业、从大师到专家,一直在强调安全管理“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可是如何判定履职或失职了呢?

最原始的依据只能是各种安全文件、档案、记录,也就是所谓的“痕迹管理”。

这是“形式主义”在安全生产领域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几乎所有安全人都深受其害,那真是“不作不死”。

有的企业一份记录要准备N套,内审一套、外审一套、标准化一套、双重预防体系又一套,今天这个科长来一套、明儿那个处长又说一套、后天局长要求统统重做......

“痕迹管理”本身与事故预防没有丝毫联系,仅仅为了证明某件事做了,就要准备一大堆可追溯文件,文件之间还要具备关联性、逻辑性,如此反复......

员工的大部分精力都被消磨,现场真正的安全隐患却被忽视,无形中增加企业发生事故的概率。

对于安全管理来说,尽职履责很重要,但真的不是靠一份清单就能管住风险、控住事故!

要知道,每一起事故背后原因的复杂程度,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时间在变、环境在变、技术在变、世界在变、一切都在变......风险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

清单是静态的,而风险则是动态的。我们对世界变化和风险衍生的认识永远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随着新风险的出现,新类型的事故也将不可避免地发生。

或许,避责式的安全管理才是我们需要系统研究和根治的重大隐患。

写在最后的几点希望......

希望,“盐城3.21爆炸事故”能成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转折点。

希望,各级政府在关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和安全发展。

希望,每一位企业主真正具备企业家精神,效益不是全部,还有社会责任。

希望,每一位管理者真正能够担负起安全责任,成为一名合格职业经理人。

希望,我们每一位公民都能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到知行合一。

......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们绝不要带血的GDP。

但愿,天下从此无炸!

做制度做台账做记录,迎接检查,无数的形式主义压垮了安全管理人,无法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现场有效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说了=做了”“做了=做成了”“做完了=做好了”已经成为安全生产中应付式落实的“三件套”。

1、把“说了”当“做了”

某些企业,安全生产中把“说了”当“做了”,习惯于搞忽悠,热衷于喊口号,实际上脚下一动不动。

——遇到安全问题绕着走,光说不练假把式。

某些企业“安全第一”口号喊得响亮,一旦遇到安全与生产效益冲突时,安全要完全给生产让路,经常“嘴上高高举起,行动轻轻放下”。高喊安全第一,真正遇到安全问题时,绕着走!

具体表现为:安全投入能省就省,安全设备能少就少,安全问题应付就应付。

——只说不做,嘴上安全。

漂亮话张口就来,隐患点随处可见。以口号代替安全安全,以标语代替宣贯!工作未动口号先行,无论车间、工地,安全标语横幅满天飞。

实际遇到隐患时也不整改,一句“马上整改",应付了多少次安全检查,嘴上说我们要重视安全,真正遇到需要整改或者安全投入时,抠抠搜搜舍不得花钱,连灭火器都是能省一个是一个!

——被监管部门推着走。

不来查,永远都是没问题。某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给负责人提出改善安全的建议时,总要扣来自哪个法规条款,总要问政府有没有要求这么做,没有要求肯定不做。不求满分,只求及格,政府要求什么就做什么,能省就省,不管做的质量如何,及格就行。

2、把“做了”当“做成了”

把“做了”当“做成了”也是安全生产中形式主义的套路之一,实际工作中有3种表现。

——把“任务分解了”当成“工作完成了”。

年年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一些企业负责人总想把“任务分解”当成稀释责任的手段,把责任推给安全管理人员,自己责任少写几条。计划做好了,任务细化了,就当做工作完成了。所谓安全生产计划也就制定时有人看几眼,之后就永远不会有人再去看。

——把“开会研究了”当成“问题解决了”。

把会议当成落实,把研究当成解决。开会研究了安全问题,就当作"安全问题解决了"

为了开会而开会,上级有什么要求,下面就对应开什么会,会议精神仅仅停留在开个会,发个文件,听个汇报,问题还是那个问题,隐患还是那个隐患。

某企业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人员说,部分车间主任为了赶生产进度,对工人违章作业不予制止。会上领导们雷声挺大,要求制定相关安全操作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安全规章制度上写的员工都要遵守,但在实际处理时,仅仅通过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责任完全推给员工,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切由员工本人承担。实际工作中,违章照样有。

——把“发文了”当成“落实了”。

一到年初,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红头文件一通发文,什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一个档案柜都装不下!可文件发完了,就没有了后续,永远存在了档案柜,根本不按照文件执行。

3、把“做完了”当“做好了”

把“做完了”当“做好了”,看似可以达到安全工作的及格线,但实际上一些“做歪了”“做空了”的工作浪费了各种资源和精力。

——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事情表面看做完了,实际上做歪了。

安全生产中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造假严重。以签字代替培训,以文件代替整改,以汇报代替检查,以台账代替现场!表面上各项安全工作都做完了,实际上都做歪了!

弄虚作假!某企业安全员竟承包了所有参试员工的试卷。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中,各个都是100分,答案都一样。一检查,表面看起来安全培训做的非常好,安全培训记录做的非常全,实际上都是造假,培训可来可不来,考核答案提前发,造假严重。

——对待安全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工作表面看做完了,实际上做空了。

安全生产中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形式主义泛滥。表面上各项安全工作都做完了,实际上都做空了!

花钱购买各种安全技术服务,却根本不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做了一大堆,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做了一套又一套,其实都是假大空,做完了就放着了,根本没有按照体系运行。

——一刀切式“做完了”,实际上可能做错了、做坏了。

隐患一查了之,违法一罚了之,违章一罚了之。

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事故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我行我素,最终酿成了惨烈事故。在很多检查中,上级监管部门和检查人员只注重检查,照片一拍了之,隐患一查了之,违章一罚了之,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踪、落实和验证没了下文,以罚代管式的安全检查“层层管、层层软”。有些检查还带有硬性指标,以查出问题的数量衡量检查管理力度,导致安全追责偏离了轨道,真正的隐患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

对于企业来说,员工违章也是一罚了之。

虽然员工都知道违章造成的后果可能会严重,但是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不违章会有确定的损失,会得到领导的批评,会被处罚,会耽误更多的时间。反而违章了也不定会出事,员工的第一反应都是运气不好,下次你们去检查的时候一定会注意不被你们发现问题,而不是说要改变违章的行为。

 警惕安全生产领域十大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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