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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咨询回复——关于“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监测频次及方法

时间:2023-01-06 来源: 浏览:

【权威发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咨询回复——关于“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监测频次及方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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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某建材公司主要生产预应力方桩、预应力管桩,有9个相同型号为150t的水泥筒仓,每个筒仓上方配有呼吸口,即有9个排气筒,分别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在处于准备验收阶段。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文件中,关于“6.3.4验收监测频次确定原则”中的第4)项“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测,可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请问,该建材公司的9个排气筒可否按随机抽测方法进行?

回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6.3.4验收监测频次确定原则规定“4)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测,可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抽测的原则为:同样设施总数大于5个且小于20个的,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50%;同样设施总数大于20个的,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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