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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 集 | 对《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边界概念的疑问

时间:2023-07-31 来源: 浏览:

第134 集 | 对《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边界概念的疑问

心不烦 排污许可小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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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裙楼上产噪设备的边界?     

下期预告:

话题整理中,敬请期待。

音频 |心不烦

对《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边界概念的疑问

咨询内容:

该标准中边界是指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设施的边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请问:1、场所或建筑物的边界,是否仅限于占地的“边界”?若受检单位位于二楼,如何确定其边界进行边界噪声的测试? 2、若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例如冷却塔、空压机、空调外机等)位于裙楼,如何确定其边界? 3、该标准是否适用于商场电梯噪声的测试?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经研究回复如下:

1. 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边界是指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设施的边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2. 应确定裙楼是否属于法定边界范围内,若不在法定边界范围内,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边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规定了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备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 以上解释仅供参考,进一步解答建议咨询标准解释单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原文摘自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栏目。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5.3.3 测点位置 一般规定:

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外1m、高度1.2m 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 的位置。

-END-

编辑 | 成都三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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