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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 在相关标准未修订的衔接阶段,只废除现行规范标准中原条文的强制性

时间:2023-11-16 来源: 浏览:

地方动态 | 在相关标准未修订的衔接阶段,只废除现行规范标准中原条文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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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安评刘工发文《 技术交流 | 奉劝各位专家不要再用通规公告、第3.1.2条难为安评师、设计人员 》,说明了国家层面暂无相关文件对通规的执行方式进行明确。

地方层面,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 《关于做好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陕建消函﹝2023﹞13号) ,明确: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还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专家意见的通知,该文件提及,在相关标准未修订的衔接阶段,只废除现行规范标准中原条文的强制性,并应按照下列原则把握执行:

1.当原标准条文与《防火通规》《设施通规》不重复、不矛盾或不低于《防火通规》《设施通规》相关规定时,保留原条文,但变为非强制性条文;

2.当原条文与《防火通规》《设施通规》矛盾、不一致或低于规范规定时,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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