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贸然施工挖断管道得天价罚单,如此任性要不得!
【事故案例】贸然施工挖断管道得天价罚单,如此任性要不得!
ranqibaozha
关注燃气爆炸,关注燃气安全,防微杜渐,居安思危,为降低与排除燃气爆炸事件贡献一份力量!
点击上方“燃气爆炸”可以订阅哦
关注燃气爆炸,关注燃气安全,防微杜渐,居安思危,为降低与排除燃气爆炸事件贡献一份力量!
燃气安全紧密关系着我们的生活、生产环境,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就极有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危害生命财产安全。除了餐饮场所要格外关注燃气安全外,施工单位在户外施工或室内装修时也要谨慎,不可损毁燃气设施。
近日,江东街道综合执法队办结了一起施工时挖断天然气管道的违规行为。
10月25日,某渣土清运公司施工队在南洲路与环城路交叉口工地平整土地时,在未提前掌握施工范围内管线布局走向及周边燃气管道标志桩的情况下贸然施工,致使挖掘机将地下埋设的天然气管道凿断,造成管道破损。施工队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停止作业,并采取了疏散现场人员、联系燃气公司等应急措施。经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挖断的管道是预留管道,尚未投入使用,没有造成天然气泄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执法人员现场依《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施工队进行立案调查,作出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醒在施工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管线保护意识,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其实施工时损毁燃气设施大多是因为贸然施工、野蛮作业。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各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施工前切记仔细排查,避免因盲目施工导致地下管线毁损等事故发生。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荐读:【欢迎订阅】2023年能源行业4本优选杂志征订开启!
干货资料推荐: 2021-2022年官方燃气事故调查报告
具体内容可联系小编咨询,微信:rqx945
特别说明:资料均为电子版
点击“阅读原文”,可获取更多干货资料
点一下你会更好看耶
-
2023年血糖新标准公布,不是3.9-6.1,快来看看你的血糖正常吗? 2023-02-07
-
2023年各省最新电价一览!8省中午执行谷段电价! 2023-01-03
-
GB 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含条文说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11-07
-
PPT导出高分辨率图片的四种方法 2022-09-22
-
2023年最新!国家电网27家省级电力公司负责人大盘点 2023-03-14
-
全国消防救援总队主官及简历(2023.2) 2023-02-10
-
盘点 l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现任领导班子 2023-02-28
-
我们的前辈!历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完整名单! 2022-11-18
-
关于某送变电公司“4·22”人身死亡事故的快报 2022-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