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化工产业限制及淘汰政策或出台!解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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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简述
2023年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2023年本)》或新一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明确鼓励多个化工产业发展!解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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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简述
2023年7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2023 年本)》或新一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录(2023 年本)》中与综合性化工行业相关的产业主要有:
本文重点分析部分《目录(2023 年本)》中与综合性化工行业相关的产业 鼓励类 目录,以及石化化工产业中鼓励类目录及较上一版的变化。
鼓励类
1
石油天然气
新一版《目录》中,石油天然气产业鼓励类条目整合为3条。相比上一版, 新一版《目录》中增加了 “挥发或放空石油自动监控、回收利用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项目及技术开发与应用”、“液化天然气装置不凝气提取高纯氦气技术”。
2
石化化工
新一版《目录》中, 石化化工产业鼓励类条目整合为12条, 即矿产资源开发、无机盐、农药、涂料、树脂、橡胶、新材料、硅材料、氟材料、轮胎、生物材料、低碳环保技术。
低碳环保技术
二氧化碳高效利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包括二氧化碳-甲烷重整、二氧化碳加氢制化学品、二氧化碳制聚碳酸酯类和生物可降解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等),可再生能源制氢、副产氢替代煤制氢等清洁利用技术,四氯化碳、四氯化硅、甲基三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三氟甲烷等副产物的综合利用。
3
机械
4
轻工
5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该产业与综合性化工行业相关的鼓励类事项主要有:
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
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替代品开发与利用……挥发性有机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末端治理及监测技术……成熟稳定高效的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及装备……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利用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
工业“三废”循环利用
工业难降解有机废水循环利用、高盐废水循环利用、循环水回收利用、高效分离膜材料、高效催化氧化材料等技术装备,高盐废水和工业副产盐的资源化利用……
节能技术开发应用
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余热回收利用先进工艺技术与设备
绿色矿山
高效、绿色、低碳采矿、选矿技术(药剂),剥离物回填(充填)技术,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共生、伴生矿产提取有价元素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其他与综合性化工行业相关的鼓励类事项主要有:
1
电力
电力消纳和存储:电化学……储氢(氨)、蓄热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电能替代技术及设备,船舶充换电设施、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应用,跨季节储能技术。
2
新能源
风力发电技术与应用
15MW 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漂浮式海上风电技术,高原、山区风电场建设与设备生产制造,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稀土永磁材料在风力发电机中应用。
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
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生物质能发电技术与应用
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及热电联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气化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厨余垃圾、工业有机废弃物、有机污水污泥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生产成套设备,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沼气提纯压缩液化制备生物天然气设备、装罐成套设备制造,秸秆热解气化相关设备制造。
氢能技术与应用
高效经济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移动新能源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与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态、固态和气态储氢,管道拖车运氢,管道输氢,加氢站,氢电耦合等氢能技术推广应用。
发电互补技术与应用
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及应用。
下一篇我们将重点解读 “限制类、淘汰类” 目录,欢迎持续关注。
多项化工产业限制及淘汰政策或出台!解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
《目录(2023年本)》共有条目1002条,其中鼓励类348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3条。 与上一版相比,鼓励类条目数量减少476条、限制类增加16条、淘汰类减少19条。 鼓励类条目数量减少,主要是对同一类型的条目进行了归类整合,以更好突出《目录》体系化特点和实用性,鼓励方向更加聚焦。
前文重点分析了部分《目录(2023年本)》中与综合性化工行业相关的产业 鼓励类 目录,以及石化化工产业中 鼓励类 目录及较上一版的变化。
本文将延续上文主题,重点分析《目录(2023年本)》中与综合性化工行业、石化化工产业相关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内容变化。
限制类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对能效未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标杆水平的新建项目,参照限制类管理。
限制类主要从安全、环保、能耗、水耗、质量等方面设置限制条件。 对已经不再产能过剩、市场能够有效调节、放开限制后没有安全环保等隐患、已有明确监管措施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不再列入限制类。
《目录(2023年本)》石化化工产业限制类条目有13条,其中与 综合性化工行业 相关的事项主要有:
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利用丙烯腈副产氢氰酸除外);氯醇法环氧丙烷和氯醇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
(利) 不再限制副产氢氰酸在甲基丙烯酸甲酯方面的利用,不论是否会加剧过剩局面,对新建丙烯腈项目利好。有利于抑制行业产能进一步过剩。
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
纯碱(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全部采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制碱除外)、烧碱(全部采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
(利) 有利于行业维持合理规模,保持健康发展。
农药(原药)生产装置。
氟化氢(HF,企业下游深加工产品配套自用、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生产装置,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没有副产三氟甲烷配套处置设施的二氟一氯甲烷生产装置。
斜交轮胎、力车胎(含手推车胎)。
相较上一版《目录》,新一版《目录 》中 石化化工产业 限制类主要变化有:
1
调整事项
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 不提“含芳烃抽提”。
丙酮氰醇法甲基丙烯酸甲酯: “利用丙烯腈副产氢氰酸除外”。
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 由“3万吨/年以下”调整至“10万吨/年以下”。
纯碱(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除外):调整为“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全部采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制碱除外”;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 调整为“全部采用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
单线产能5000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 “回收利用除外”。
氧化铁系颜料: 由“1万吨/年以下”调整至“3万吨/年以下”。
钢丝帘线生产装置: 由“3万吨/年以下”调整至“5万吨/年以下”。
2
新增事项
5万吨/年以下丁腈胶乳装置。
农药原药:内吸磷、乐果、氟虫腈、丁硫克百威、氟苯虫酰胺、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多菌灵、丁酰肼生产装置。
甲草胺、2,4-滴、啶虫脒、噻虫嗪、莠去津、丁草胺、二甲四氯、莠灭净、麦草畏、敌草快、草铵膦、烯草酮、代森锰锌、敌百虫、三唑醇、丙环唑、异菌脲、多效唑、石硫合剂生产装置。
VOCs含量超75%的硝基纤维素涂料生产装置。
用作制冷剂、发泡剂等受控用途的二氟甲烷(HFC-32)、1,1,1,2-四氟乙烷(HFC-134a)、五氟乙烷(HFC-125)、1,1,1-三氟乙烷(HFC-143a)、1,1,1,3,3-五氟丙烷(HFC-245fa)生产装置(不含副产设施)。
3
删除事项
三氯化磷、氯酸钠、电解二氧化锰生产装置。
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生产装置。
农药原药: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灭线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生产装置。
可接受用途的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其余为淘汰类)、全氟辛酸(PFOA),特定豁免用途的六溴环十二烷(其余为淘汰类)生产装置。
淘汰类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对能效未达到最新版《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基准水平、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的项目,以及对所生产产品设备能效未达到最新版《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中准入水平或未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最低要求的项目,参照淘汰类管理。
《目录(2023年本)》石化化工产业列入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条目10条、列入淘汰类落后产品条目7条。其中对 综合性化工行业 相关的主要为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
10万吨/年以下磷铵(工业级除外)(2025年12月31日)。
钙法皂化氯醇法工艺(2025年12月31日)。
相较上一版,新一版《目录》中 石化化工产业 淘汰类新增事项主要有:
1
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10万吨/年以下磷铵(工业级除外)(2025年12月31日)。
钙法皂化氯醇法工艺(2025年12月31日)。
高温煤气洗涤水在开式冷却塔中与空气直接接触冷却工艺技术。
2
淘汰类落后产品
高毒农药产品: 草甘膦含量在30%以下的水剂、甲拌磷、2,4-滴丁酯、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壬基酚(农药助剂)、氯磺隆、胺苯磺隆
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的产品: 六氯丁二烯、全氟己基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多氯萘(豁免用途为限制类)。
来源:中国化信咨询 作者:杨卫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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