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焦点】油气管网设施开放之信息公开大汇总!(已汇总中石化、中海油、山西省公开信息,值得收藏)

【焦点】油气管网设施开放之信息公开大汇总!(已汇总中石化、中海油、山西省公开信息,值得收藏)

时间:2020-07-10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根据国家能源局9月2日发布的油气管网设施开放信息公开的文件,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于10月31日前公开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截止日前,三桶油里面中石化、中海油分别发布了相关内容,省网公司里只有山西省一家做出了公开,公号对此做了汇总整理。后续应该还会有企业陆续发布,对于这个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基础性工作,小编只能说,任重而道远,考验国家能源局权威的时候到了。

相关链接:国家能源局强推油气管网设施信息公开!最新独家深度解读(附通知全文及标注)

来源:中石化网站、中海油气电网站、山西能监办网站

1、中石化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6〕540号)要求,现将中国石化具备公开条件的有关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中国石化有关天然气管网设施

  1.天然气管道基本情况。


  备注:上述天然气管道输送的天然气须满足《天然气》(GB 17820-2012)规定的二类及以上气质要求。

  2.天然气管道接入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主要天然气计量化验执行标准。

  

  《天然气》(GB 17820-2012)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1部分:用碘量法测定硫化氢含量》GB/T 11060.1-2010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2部分:用亚甲蓝法测定硫化氢含量》GB/T 11060.2-2008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3部分:用乙酸铅反应速率双光路检测法测定硫化氢含量》GB/T 11060.3-2010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4部分:用氧化微库仑法测定总硫含量》GB/T 11060.4-2010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5部分:用氢解-速率计比色法测定总硫含量》GB/T 11060.5-2010

  《天然气取样导则》GB/T 13609-2012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GB/T 13610-2003

  《天然气水露点的测定 冷却镜面凝析湿度计法》GB/T 17283-2014

  《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T 18603-2014

  《用气体超声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GB/T 18604-2014

  《用气体涡轮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GB/T 21391-2008

  《用标准孔板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GB/T 21446-2008

  《天然气水含量与水露点之间的换算》GB/T 22634-2008

  《天然气 烃露点计算的气相色谱分析要求》GB/T 30492-2014

  (2)主要安全标准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15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 28002-2011

  《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 32167-201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GB 50470-2008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 2012-2007

  《石油天然气管道系统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GA 1166-2014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Y 6503-2008

  《油气田及管道工程雷电防护设计规范》SY/T 6885-2012

  3.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

  天然气接入采取体积计量,单位为“标方”。计价模式采用按照天然气分公司所属(或管理)的管道企业与客户双方签字认可的计量交接气量,由管道企业根据国家核定的管输价格计收管输费。

  (1)川气东送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川气东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604号)有关规定执行。

  (2)榆济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榆林-济南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10〕2780号)有关规定执行。

  (3)山东省内有关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3〕75号)有关规定执行。

  今后若遇国家及地方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调整,则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4.上下游用户申请接入本企业天然气管网设施的条件。

  (1)应具备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等有效文件(直供工业、燃气电厂等非经营性用气项目应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安全条件应符合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尊重和认同中国石化的HSE理念,拥有有效的安全仪表系统,备案的应急预案应与中国石化的应急预案接轨,接入应遵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等。

  5.受理接入申请及办理程序。

  (1)用户提出书面接入申请。

  (2)天然气分公司接到申请后进行资质审核(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天然气分公司接入用户申请并进行资质审核)。

  (3)与申请单位对接相关事项。

  (4)天然气分公司组织内部讨论研究(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天然气分公司接入用户申请并进行资质审核)。

  (5)书面答复(30个工作日以内)。

、中国石化有关LNG接收站设施

   1.LNG接收站基本情况。

  2.LNG接收站项目接入标准。

  (1)在符合接收站设计压力的前提下,接入LNG符合《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和储运》(ANSI/NFPA59A-2006)。

  (2)在符合管道设计压力的前提下,接入LNG气化气须与管网输气压力匹配,天然气质量须符合《天然气》(GB17820-2012)规定的二类气及以上气质指标。

  (3)计量系统技术。LNG卸船计量系统技术要求符合《冷冻轻烃流体 液化天然气运输船上货物容积测量》(ISO 10976-2012)。外输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符合《天然气计量系统技术要求》(GB18603-2014)。

  (4)主要质量和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石油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0048-2009

  《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JTS165-5-2009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

  《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GB/T 19204-20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12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安全技术规程》SY/T6711-2008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SY6503-2008

  《石油天然气工业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2014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Y6186-200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

  《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HG/T20511-201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5)接入的LNG气质组分需事前征得中国石化认可。

  3.LNG接卸。

  LNG气化外输采取体积计量,单位为“标方”;LNG液态销售采取质量计量,单位为“吨”。

  4.上下游用户申请接入本企业LNG接收站设施的条件。

  (1)船型限制:根据项目情况及当地海事部门要求,确定接卸船型。

  (2)卸料臂尺寸:ANSI 150LBS 16″/QCDC。

  (3)船方具备计量条件,并经过国际第三方专业机构认证。

  (4)LNG船舶运行年限应小于20年;须具有完整的船舶证书及船员适任证书;船舶消防、救生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可用状态且相关检验在有效期内;须通过接收站船岸界面兼容匹配研究等。

  (5)应遵守接收站《港口信息及接收站管理手册》规定。

  5.受理接入申请及办理程序。

  (1)用户提出书面接入申请(具体接入许可,需提前12个月提交申请,并通过当地海事部门船岸兼容研究与认证)。

  (2)天然气分公司接到申请后进行资质审核。

  (3)与申请单位对接相关事项。

  (4)天然气分公司组织内部讨论研究。

  (5)书面答复(30个工作日以内)。

三、中国石化油气管网设施信息公开咨询联系方式

  

  天然气管道:010-69166057、renf.trqi@sinopec.com

  网站:010-59963221、liuzy@sinopec.com

2、中海油

中海油早于中石化,在10月26日已经在官网详细公开了旗下13家控股企业的管网和进口接收站资产情况(其中接收站企业8家(其中4家含天然气管道业务)、天然气管道企业5家。),这些信息出现在中海油气电公司的管网中,并未出现在官网首页。

管网及接收站资料及联系方式:

主动公开涉及内容:

设施的基本信息、设施接入标准目录、服务的计量与计价方式、上下游用户申请接入本企业油气管网设施的条件及受理接入申请的部门、方式、流程及具体办理时限。

申请流程:

有意向的上下游用户,可向相关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办理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相关企业将于7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方是否进一步公开相关信息,30个工作日之内答复是否同意向申请方开放设施。未能按照规定期限答复的,相关企业将及时通知申请方并说明理由。

一般接入条件:

1. 接收站公司有富余加工能力

2. 基础用户已签署的长期协议的执行能够得到保证

3. 接收站现有基础用户既定的LNG供销计划执行不受影响

4. 目标市场用户不冲击基础用户市场

5. 锁定上游国际LNG资源,拥有进口、船运资质

6. 拥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资质证件

7. 用户资产、债权、税务等情况符合要求

8. 用户根据国家能源局《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提供相关基础信息

9. 无其他法律纠纷及行政处罚

10. 拥有一定的天然气行业经营经验

进口接收站

计价方式:气化费、储存费

定价依据:政府定价/协商确定

计量方式:热值

进口接收站

计价方式:管输费

定价依据:政府定价/协商确定

计量方式:体积/热值(具体参见各公司情况为准)

进口接收站用户申请接入条件:

设施接入标准目录(接收站):

设施接入标准目录(管网):

3、山西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督办公室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山西省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信息公开》的通知。通知中公布的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山西省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输气管网信息

2.山西省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接入标准

3.山西省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提供输送服务的计量与计费方式

4.上下游用户申请接入企业油气管网设施条件

5.受理接入申请的部门、方式、流程及具体办理时限

根据公布的信息,将山西省整体的天然气管网设施基本情况整理如下:

表1 山西省天然气管网设施信息公开

运营企业

定价计量

管道数量

管道总长度

设计总管输能力

国新能源

体积定价

105条

6100公里

348.5亿立方米/年

国化能源

体积定价

8条

1017公里

147亿立方米/年

蓝焰煤层气

体积定价

1条

45.2公里

10亿立方米/年

可以看到,本次山西省申报的全部是山西省内的长距离输气管道,主要分属于山西国新能源、山西国化能源和晋煤集团下属的蓝焰煤层气公司。其中,国新能源是实质上的山西省省级管网公司,其官方网站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该公司以累计输气达到156亿立方米;国化能源是山西省与中石化的合资企业,主要负责山西东部地区的天然气供应,同时中石化榆济线在山西境内的对接主体;蓝焰煤层气属于晋煤集团的煤层气子公司,目前仅有晋城市沁水县到晋城市区的一条煤层气管道,山西省发布的通知显示,目前由于气源不足,该管道实际上处于停用状态。

图1 山西省天然气管网及加气站分布示意图

山西省同时也公布了相关信息公开申请的联系人。根据《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上下游用户需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公开相关信息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接到申请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公开,对符合条件的,应在答复同时公开相关信息。未能按照规定期限答复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方并说明理由。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6540 )文件要求,现将山西省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信息公开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1. 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13834604849

电子邮箱:zhaoliang6@petrochina.com.cn

2.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集团燃气中药材产业部

联系电话:2985808 2985810

电子邮箱:rqc6067@163.com

3. 晋煤集团蓝焰煤层气公司

联系人:连伟

联系电话:0356-3699959 15203560145

电子邮箱:lyzhbgs@163.com

4. 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晓芬

联系电话:7038576

电子邮箱:ghnyscyxb@163.com

5. 中石化销售山西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13903415587

电子邮箱:253482349@qq.com

注:部分图片引自“中国能源观察”、“燃气在线”、“能讯宝”信息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