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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

时间:2023-07-26 来源: 浏览:

公开征求意见!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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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促进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部组织起草了《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联系电话:010-8393381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应急管理部

2023年7月24日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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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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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应急管理部
编辑:谢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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