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民营燃气公司将被收回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看看这则政府拟举行听证会公告
又一民营燃气公司将被收回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看看这则政府拟举行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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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禹城市政府部门发布了一则拟收回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燃气特许经营权并举行听证会的公告,禹城市住建局与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拟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对奥德能源实施临时接管。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主管部门有权取消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的情形,包括(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该接管公告没有提到收回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原因,通过公开查询,我们发现一则民众在政府网站上反映该燃气公司天然气断供以致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互动贴,从该贴反映内容来看,目前禹城伦镇断气已长达半月之久,燃气公司反馈是“管道抢修”。 如果禹城部分区域断气是政府决定收回特许经营权的原因或其中之一,则应当达到燃气公司擅自停业、歇业以致于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
关于燃气公司停气、停业或者歇业需要遵守的程序,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因管道燃气设施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 48 小时前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规定时间恢复供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九十个工作日向燃气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取消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召开听证会。 如果政府未举行听证即决定取消燃气公司特许经营权,则属于程序违法,燃气公司有权行使救济权利。如果是违法解除特许经营权,燃气公司也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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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举行拟收回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燃气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禹城市人民政府授权,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和《禹城市天燃气特许经营协议》,拟收回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燃气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对其实施临时接管。
因收回燃气特许经营权和实施临时接管涉及社会公众利益, 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规章规定,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就上述事项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当事人
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
二、听证机构
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三、听证内容
收回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禹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
四、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地点:山东省禹城市禹城宾馆第二会议室
五、听证代表
听证会设置代表若干名,从禹城市各界人士中产生,具体包括: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代表。
六、听证代表报名规定
(一)报名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11 月 16 日止。
(二)身份要求
1、公民 : 居住在禹城市、年满 18 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
2、法人或其他组织 : 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地址在禹城市、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报名方式
意向报名的机构或个人可采用邮政速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发送《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 ) ,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地址详见下文。
七、听证代表确定
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将于2022年 11 月 17 日前审核完成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
八、听证当事人及听证代表的权利、义务
听证当事人权利义务详见我中心向其发出的《关于举行拟取消禹城奥德能源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听证会的通知》,听证会代表按照听证主持人的引导,依法依规行使权利义务。
九、其他
听证当事人和听证代表,在接到听证机构书面听证通知后,应当按时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略)
联系地址: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禹城市市中路 158 号)
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禹城市解放路91号)
邮箱地址:ycsgysy@dz.shandong.cn 联系人 : 王 松
联系电话: 0534— 7360856 、 0534 — 7360868
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禹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 11 月 11 日
来源:
天然气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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