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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贵州仁怀某酒业公司收集池内的水未经处理外排被处罚

时间:2022-06-22 来源: 浏览:

典型案例:贵州仁怀某酒业公司收集池内的水未经处理外排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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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2022年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七: 贵州省仁怀市某酒业有限公司诉遵义某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17日,遵义某生态环境局某分局在贵州省仁怀市某酒业有限公司白酒生产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废水收集池底部有一根口径为50毫米的水管正在排水,收集池内的水未经处理排入三岔河。经取样监测,该排水达不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遵义某生态环境局认为该酒业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该公司不服处罚结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

【裁判结果】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贵州省仁怀市某酒业有限公司未将其全部污水接入污水处理管网,而是将部分水污染物直排至外环境,排放的污水经监测不符合外排水质标准,其行为系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遵义某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该酒业公司诉请。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在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业带非法排放污水引发的行政案件。赤水河流域独特的生态环境为沿岸酱香型白酒产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决定了依河而兴的千余家酒企的生存与发展。本案中,某酒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将部分废水直排入赤水河支流三岔河,污染赤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直接影响沿岸白酒企业可持续发展。人民法院通过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支持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对企业的偷排暗排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促进贵州酱香白酒产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

ZAKER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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