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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新能源车型简析

时间:2023-08-27 来源: 浏览: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新能源车型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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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高税收管理质效,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35号),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发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进一步优化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管理机制。
对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专用车辆,通过《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纳税人购买列入《目录》的专用车辆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累计发布10批次《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 共涉及140家企业的325个车型 其中, 共涉及67个品牌、70家企业的170个新能源汽车车型。

二、企业列入《目录》新能源汽车车型情况
据统计, 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累计列入新能源车型最多,达16个,主要涉及纯电动洗扫车、纯电动洒水车、纯电动清洗车、纯电动扫路车、纯电动路面养护车,列入车型集中在第2批(2个)、第3批(13个)、第4批(1个)。
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新能源车型较多,依次为11个、8个。

此外,河南宜和城保装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14家车企分别列入2个车型,河南宛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36家车企分别列入1个车型。
三、各种新能源专用车辆列入《目录》车型数量情
据统计,纯电动专用车列入166个车型,燃料电池专用车列入3个车型,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仅列入1个车型。其中在纯电动专用车中,列入车型数量前三的分别是 纯电动洗扫车、纯电动路面养护车、纯电动清洗车。 纯电动洒水车、纯电动扫路车数据表现也还不错,车型列入均在10个以上。

四、列入《目录》的新能源专用车辆车型详情

附政策解读:

1 )符合条件的专用车辆如何申请列入《目录》?

申请列入《目录》的车型,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列入《目录》的申请材料。

2 )未通过技术审查如何处理?

未通过技术审查是指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由于不符合《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材料提交不全、填写有误等原因,装备中心给予“不通过”结论的情形。对于未通过技术审查的情况,若申请人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可以通过申报系统随时重新申报;在重新申报时,可对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装备中心重新给予技术审查结论。若申请人仍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重新审查结论,可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12381公共服务电话平台咨询、建议、投诉,或者以信函的形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映相关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程序予以办理。

3 )列入《目录》专用车辆如何办理免税?

根据规定,对于列入《目录》的车型,申请人可在所生产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税务机关依据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生产一台专用车辆,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十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购买该专用车辆的B纳税人可凭免税标识及其他资料依法享受免税政策。

4 )《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如何办理免税?

根据规定,《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目录》的车辆,A公司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未标注免税标识。之后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十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十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免税标识及其他资料依法享受免税政策。

5 )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后专用车辆纳入《目录》如何处理?

实行《目录》管理后,如果纳税人购买了专用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之后该专用车辆列入了《目录》,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凭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7月5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目录》的车辆,B纳税人购车后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之后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第十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十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及其他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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