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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谎报密切接触史被解聘引警示:战役之下,燃气人该如何守住法律底线?

时间:2020-09-28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文:金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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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其他文章:【新春放送·专栏集锦】金刚石专栏

 

(本文仅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公号立场)

 

警示案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广西某地一名工作人员向单位报告其曾与武汉疫区人员密切接触,申请在家居家隔离,随后报告其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其疑似感染消息被传至网上,导致大量周围群众产生恐慌,当地动用人力物力进行大量调查和采取隔离措施。后查明,该工作人员竟然是为了逃避工作谎报疫情,目前该工作人员被单位解聘、警方以扰乱社会秩序给予拘留10日处罚,相关责任人被纪检机关立案审查。(来源:广西头条NEWS)

 

笔者按:战疫之下,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社会关注,稍不注意就会触碰到法律底线,轻则将被处罚,重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综上所述的警示案例足以敲响每个人的警钟:战疫之下,必须守住法律底线!那么,作为从事民生服务的燃气人,该如何守住法律底线?对此,笔者进行以下探讨,但愿对每个人尤其是广大燃气人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一、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每个人都乐于成为疫情信息的传播者。然而,有关疫情的各种各样信息铺天盖地、鱼龙混杂,若不提高警惕对相关疫情信息加以验证其真实性,就很容易轻信虚假的疫情信息,进而成为虚假疫情信息的传播者;或怀着侥幸的心理,图一时刺激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通过网络传播,进而成为虚假疫情信息的造谣者。这些行为显然已经涉嫌违法,轻则将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重则将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当前全民战疫的形势下,每个人尤其是从事民生服务的燃气人,其一举一动势必会受到公众的关注。因此,战疫之下,每个人尤其是燃气人应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比如,分亨给他人的疫情信息,应该要进一步验证其真实性,如所分亨的疫情信息最好是来自官方或知名媒体。简而言之,没有经过真实性验证或无法验证其真实性的疫情信息,坚决不要分亨给他人。

 

二、不要随便丢弃佩戴后的废弃口罩

 

战疫之下,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己经成为全民的共识,也是全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一种有效方法。因此,战疫之下势必会导致每个人的生活中产生越来越多佩戴后的废弃口罩。那么,这些佩戴后的废弃口罩是否可以随便丢弃?这显然己经成为战疫之下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平心而论,战疫之下每个人都面临被传染病感染的风险。也就是说,战疫之下每个人佩戴后的口罩都有可能含有传染病病原体,若就这样随便丢弃,就很容易造成传染病传播。专家认为,应该这样正确处理佩戴后的废弃口罩:那些普通人员(即指身体状况正常,未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现象的人员)佩戴后的废弃口罩,应该要投放到“有害垃圾”的垃圾桶中;那些疑似人员(即指出现了发热、咳嗽现象,但没被确诊的人员)佩戴后的废弃口罩必须要慎重处理,如将佩戴后的废弃口罩放入高于60度以上的开水中浸泡半小时以上,或将佩戴后的废弃口罩放在75%的酒精中浸泡半小时以上,然后再丢弃到“有害垃圾”的垃圾桶中。

 

因此,战疫之下,每个人尤其是从事民生服务的燃气人不要随便丢弃佩戴后的废弃口罩,应该按照综上所述的方法正确处理。否则,极有可能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的有关规定,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处置传染病病原体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但值得提及的是,若随便丢弃的废弃口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且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如疾病传播),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将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要隐瞒自己近期的疫区居住或旅行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可见,战疫之下每个人都有义务接受有关疫情防控机构或部门的疫情防控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尤其是自己近期的疫区(即湖北省或武汉市)居住或旅行史。然而,有些人却因害怕被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而侥幸隐瞒自己近期的疫区居住或旅行史。这种行为己经涉嫌违法,极有可能因违反国家法律或国家、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的有关规定而被处罚。但是,若因隐瞒自己近期的疫区居住或旅行史而导致疾病传播、社会恐慌等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据近日某媒体报道,某省一村民隐瞒自己的疫区(即湖北省或武汉市)居住史,直到该村民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时已经导致8人被感染,91人被隔离,3000余人接受全程监控的严重后果。不难预见,该村民的行为己经涉嫌犯罪,极有可能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战疫之下,每个人尤其是从事民生服务的燃气人不要隐瞒自己近期的疫区居住或旅行吏。若自已近期有疫区居住或旅行史的,应该积极主动向地方疫情防控机构或部门如实告知。

 

四、不要拒绝隔离

 

战疫之下,按照国家法律以及国家、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的有关规定,有疫区(如湖北省或武汉市)居住或旅行史的人员,或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都要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可见,战疫之下每个人都有被隔离的可能。然而,有些人却无视国家法律以及国家、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的有关规定,拒绝隔离或在隔离时不积极配合私自外出。这些行为不但严重影响疫情的防控,也涉嫌违法,将被依据国家法律或国家、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罚。但值得提及的是,若因拒绝隔离或在隔离时不积极配合私自外出而导致疾病传染、社会恐慌等严重后果的,将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战疫之下,每个人尤其是从事民生服务的燃气人,当遇到自己符合被隔人员时,应该积极主动配合隔离,更不要拒绝隔离。

 

结束语: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打乱了每个人的生活规律。稍不注意,极其容易触碰法律底线,轻则将被处罚,重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战疫之下,每个人尤其是从事民生服务的燃气人应该以高度的责任心参与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才能守住每道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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