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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创新措施第八讲:如何强化有奖举报推动企业消除事故隐患

时间:2022-10-09 来源: 浏览:

安全生产创新措施第八讲:如何强化有奖举报推动企业消除事故隐患

烟台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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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抓20条”创新措施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实现长治久安的有效路径。202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统筹安全与发展,创新工作思路,聚力攻坚突破,采取“八抓20条”创新措施,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便于大家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政策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创新措施落实落地,近期,将陆续发布专题视频,供大家观看、学习。

第八讲   

如何强化有奖举报推动企业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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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明确了举报事项、奖励金额、奖励原则的内容。
2022年6月30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新奖励标准的主要特点:覆盖行业范围广。将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23个行业和领域纳入重点举报奖励范围,同时明确有奖举报责任部门,让群众知道“向谁举报”。“重”奖激励群众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金额的50%计算,最低不少于相应情形的奖励下限,最高不超过相应情形的奖励上限。举报情形“细”化。具体规定了301项举报奖励情形,让群众知道“举报什么”、“奖励多少”,根据举报事项对举报人给予30万至50万,10万至30万,2万至10万,2万以下的奖励,分别对应了13项、32项、135项、121项等奖励情形。
2022年3月24日,省应急管理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依法对群众举报查实违法企业严肃行政处罚和严厉刑事追责,使企业付出的违法成本远高于前期减少的安全投入,倒逼企业主动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违法行为,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
2022年6月8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吹哨人”是企业内部举报人,“吹哨人”举报具有举报信息详实准确、专业性强、可信度高的特点,能有效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精准和事故隐患难发现等问题。
2022年6月21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的通知》,在全省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在全行业领域整体悬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拨打12345,或者向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拨打电话、登录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来源: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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