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惜!51岁大学副教授,突发疾病去世
学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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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妹
10月10日,笑姐公益发布讣闻:
51岁的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芳老师
,因突发颅内合并血液细菌感染,经重症ICU抢救6天后,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3时50分因心衰离世。
笑姐公益表示,李芳老师是一位深受师生和社会各界赞誉的优秀学者,才华横溢。她的专业是民商法学,主要从事慈善法与非营利组织法、社会保障法等方面的研究,为推动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她不仅在法学研究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更是热心公益事业,2009年3月担任笑姐公益法律顾问,并在多家公益机构兼任公益法律顾问,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她以卓越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公益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她的学术研究成果丰硕,曾发表过多篇具有影响力的关于公益事业的论文,并积极参与和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她的工作成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并因此荣获了众多奖项和荣誉称号。
我们对李芳老师的逝去感到无比沉痛。她是我们所有人的榜样,她的奉献精神和卓越成就将永远铭刻在我们的心中。她的离世是我们的一大损失,但她的精神和贡献将永存。
李芳老师的离世给亲友和学子们留下了无尽的怀念和缅怀。我们将永远铭记她对社会的无私奉献和她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卓越成就。
据青岛大学网站介绍, 李芳, 女,1972年8月。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博士,副教授。她本硕均就读于兰州大学,1998年加入青岛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她的专业为民商法学,研究方向为慈善法、知识产权法。
1991.09 -1995.6 于兰州大学信息管理系取得图书馆学学士学位
1995.09 -1998.6 于兰州大学法律系取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2005.09 -2008.6 于山东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博士学
受聘为青岛市养老协会和长期照护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参加《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起草与讨论。
《慈善性公益法人研究》(著作),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公益彩券的公益目的及其制度保障》,发表于《东方论坛》,2007年12月。
《清朝善会善堂自治制度探悉》,发表于《河北法学》,2008年6月。
《民间慈善团体的合法性问题》,发表于《青海社会科学》,2009年1月。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理基础》,发表于《东方论坛》,2009年12月。
《西方慈善法人制度的历史变迁》,发表于《民间法》,2010年9月。
《枢纽型社会组织与民间公益组织的培育》,发表于《东方论坛》,2014年8月。
《直接登记制后我国民间公益组织的行政监管问题》,发表于《齐鲁学刊》,2014年9月。
《我国建立慈善组织认定制度的基本构想》,发表于《山东社会科学》,2015年3月。
《慈善组织认定中的基本法律问题》,发表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17年5月。
《我国建立慈善认定制度的必要性》,发表于《东方论坛》,2015年8月。
《慈善法应界定为“公益慈善法”申论》,发表于《东方论坛》,2016年1月。
《慈善组织治理的光与影—作为治理工具的信息披露》,发表于《中国第三部门研究》,2016年6月。
《日本成年后见制度:高龄社会安全保障之基石》,发表于《社会福利》,2015年8月。
《我国养老服务组织的分类管理》,发表于《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5年11月。
《我国养老机构登记与管理的若干问题》,发表于《东方论坛》,2017年1月。
《日本成年监护制度及其启示》,发表于《民商法论丛》,2017年6月。
《英国失智症患者长期照护体系及其启示》,发表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8年9月。
《价值绝对性与法学中国化》,《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青岛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慈善性公益法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青岛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山东省优 秀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青岛市自组织发展现状及制度保障》,《东方论坛》2011年第3期,山东省社科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
《我国建立慈善组织认定制度的基本构想》,青岛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山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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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学年度书单(60本)》
《2017年文学年度书单(6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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