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高处坠落致1死,这家公司被通报

高处坠落致1死,这家公司被通报

时间:2023-11-21 来源: 浏览:

高处坠落致1死,这家公司被通报

36万电力鹰关注☞ 鹰眼研究
鹰眼研究

dianliyanjiu

专注于电厂安全生产事件大数据案例分析和预防,提前预警减少安全隐患,支持经营决策,全面管控分析,管理无死角,减少电厂安全事故,为你提供精准的电厂智慧安全解决方案。推动中国电力行业转型升级,降本增效!让更多电力鹰有时间追求幸福的生活。

收录于合集

【内容过于新鲜, 会随时被和谐 !!】

PS:2023年10月31日 正式推出 电力鹰《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第六版!咨询VX:dianliying2016
将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吸取教训

100-1=0!

法律顾问:张友全 律师

正文:

高处坠落致1死,这家公司被通报

【电力鹰|快讯】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图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报显示:2023年11月8日7时15分左右,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盐城市盐城港保税物流中心仓储(二期)项目(三标段)C5仓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盐城港保税物流中心仓储(二期)项目(三标段)C5仓库工程

事故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上海港路169号

事故时间:2023年11月8日7时15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江苏盐城港保税物流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苏雷

总承包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利民

项目负责人:陆卫东

专业分包单位:南通东海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卫东

项目负责人:范志国

监理单位: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鹏

项目总监:吴云

江苏省住建厅表示,请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网站显示,公司成立于1958 年,是专业从事火力发电厂、核电站、输变电、新能源、电力检修及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环境、消防、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大型建筑安装综合型施工企业。

(图源: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网站)

如果你曾经经历过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拥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并且有着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那么加入我们吧!我们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专家,分享着深入剖析事故案例的见解。 机不可失:分享最新案例立即可进入专家组案例群,还有机会获得案例书! 加微信: dia nliying002

电力鹰提示:电力技术监督不牢,地动山摇,永无宁日!

【给领导们的话】 运行人员的水平高低就体现在异常事故处理判断准确丶果断丶及时,正常调整时参数协调丶经济丶稳定,这些可不是什么培训丶管理丶监督出来的。 电厂煤电倒挂,亏损严重,机组检修,运行成本压缩严重,效益差人机因素叠加其中事故严重增加! 某些电厂 平时对运行不闻不问,一出事运行就是老背锅,这样的管理模式怎么让运行兄弟爱岗敬业? 一旦出事拘留的应该是领导! 不能出事都是安全员背锅,领导就是罚款!最多降职!当下某些电厂早就忘了企业该有的社会属性了 ! 都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处处如临深渊”的危机感, “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的敏感性!

守住底线,不踩红线 无数事故已证实!当你铤而走险……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