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不具备从业条件开展业务被罚6万

不具备从业条件开展业务被罚6万

时间:2023-05-29 来源: 浏览:

不具备从业条件开展业务被罚6万

消防知识宣传
消防知识宣传

zgxfzsxc

传播消防安全文化,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收录于合集

近日,湖北黄石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因存在不具备从业条件

却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被处罚

消防监督员在 开展专项检查时

发现辖区内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非法人企业或法人分支机构)

达不到从业条件却为社会单位

开展自动消防设施维保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遂对

该机构及直接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

该机构对这一 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其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四条 之规定

法律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三十四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5月22日

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

给予该机构 罚款人民币5万元 的处罚

对直接负责人处 罚款人民币1万元 的处罚

安全提示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

依法从事 消防产品技术鉴定

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

消防安全检测 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是为社会单位提供全面、专业化

消防安全管理的机构

应当依法规范执业行为

安全不可儿戏

希望广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

加强企业管理和行业自律

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学习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优质高效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END

来源: 湖北消防

视频来源:贵州消防、通辽消防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