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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5万元!某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造成4例职业性慢性苯中毒

时间:2022-08-15 来源: 浏览:

罚款15万元!某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造成4例职业性慢性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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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定期安排员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前,以及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违法案件介绍

承办单位

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案件提要

某公司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多项违法行为,造成发生4例职业性慢性苯中毒职业病,被依法处以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职业卫生监督职责转隶卫生部门后重庆市第一起大额罚款案件。

违法事实

2019年9月11日,接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某公司近期新发4例职业性慢性苯中毒职业病。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6项违法行为:

1.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2.未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3.为劳动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未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手动粘箱刷胶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未按照规定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6.未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处理结果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给予警告和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于收到处罚决定书当日自觉完全履行处罚决定。

来源:重庆卫生健康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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