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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沈莹履新

时间:2023-11-04 来源: 浏览:

中共中央批准,沈莹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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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准:沈莹任江苏省委副书记。

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官网11月3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沈莹同志任江苏省委副书记。

▲沈莹(资料图)

据公开简历,沈莹生于1965年5月,1983年进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本硕均攻读经济学专业,1990年硕士毕业后进入经济科学出版社任编辑。 1992年,沈莹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历任科研所编辑部副主任,科研所外研室副主任、主任等职。 1999年,她到财政部工作,历任国有资本金统计评价司综合处处长、统计评价司综合处处长、助理巡视员等职。 2003年,沈莹调任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2007年任局长(主任),2009年任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局长。 2015年,国务院国资委首设总会计师职位,沈莹担任该职,2016年同时担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2018年7月任副主任。

2018年12月,沈莹调任黑龙江省副省长,2021年5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后任黑龙江省政府常务副省长,2022年12月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至此番调整。

沈莹是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消息来源: 江苏省委组织部官网、 “政事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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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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