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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12 来源: 浏览:

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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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研究所是专业研究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碳核查、碳审计、碳交易、碳金融、碳资产管理、CCER开发、林业碳汇、碳捕集CCUS等相关业务的咨询、组织机构。

收录于合集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环发〔2023〕16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6日
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近零碳发展模式,推动近零碳建设,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环综合〔2022〕65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以低碳工作基础较好、减排潜力较大的县(市、区)、园区和社区为突破口,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探索近零碳发展典型模式和关键路径,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服务和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近零碳发展经验。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主体

近零碳城市、园区、社区建设,是指在城市、园区、社区范围内,以近零碳排放为发展目标,在 碳达峰 阶段,通过统筹规划,综合运用低碳管理机制,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发展,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倡导低碳生活,重点围绕经济发展摆脱高碳投入束缚,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经验,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近零碳城市申报对象为县(市、区)全域,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近零碳园区申报对象为省级及以上园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化工园区等),由园区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近零碳社区申报对象为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等,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

每市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县(市、区)、2个园区、3个社区。全省申报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二)申报基础条件

申报对象应有清晰的区域边界;具有一定的低碳发展基础和明确的近零碳发展目标;近零碳示范创建、运行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健全有效;组织编制示范创建方案并正式发布实施。近三年区域内纳入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未完成履约,存在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发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的,不得参加示范创建申报。

三、实施步骤

(一)示范创建申报阶段(方案发布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

1.组织申报。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和社区可向所在地的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示范创建申请,报送《山东省近零碳示范创建申请表》(参照附件4)。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推荐并提交申报名单。申报单位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示范创建方案”(参照附件2)和研究报告(参照附件3),由市生态环境局初步审核后报省生态环境厅。

2.评审筛选。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示范创建方案和研究报告进行评审,遴选确定一批特色鲜明、有复制推广价值的示范创建申报主体。

3.社会公示。省生态环境厅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示范创建申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正式确定为近零碳示范创建城市/园区/社区。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示范建设。申报主体应严格落实示范创建任务,确保在建设期限内完成示范创建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过程跟踪,协调解决示范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验收命名。完成示范创建任务、达到所有约束指标和70%以上的参考指标(近零碳城市、园区和社区至少分别完成10项、8项与5项参考指标)后,建设主体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申报省生态环境厅验收,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开展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通过验收的,分别授予“山东省近 零碳 城市”“山东省近零碳园区”“山东省近零碳社区”称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月1日至4月30日)

1.总结评估。总结示范创建经验,开展近零碳发展典型模式和关键路径分析,修订近零碳建设标准,完善近零碳建设规程。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引导更多县(市、区)、园区和社区树立近零碳排放目标,积极开展近零碳建设,扩大示范创建成果的影响力。

2.管理复核。创建示范活动实行动态监督管理,省生态环境厅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对实施效果不好、管理缺位的取消称号。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统筹指导全省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推动本市示范创建,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政策,鼓励近零碳示范创建申报,推动项目实施。

(二)统筹资金扶持。鼓励各市强化生态环保领域资金统筹,积极支持近零碳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近零碳建设。

(三)强化能力建设。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建专家团队,组织开展示范创建的遴选、评估和验收,并在示范创建项目建设期间予以相应技术指导。围绕碳排放统计核算、低碳发展、减污降碳技术等内容,定期组织技术培训。

(四)加强宣传推广。加大近零碳示范创建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展示示范创建成效,引导公众低碳生活。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宣传推广近零碳示范创建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附件:

1.山东省近零碳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山东省近零碳示范创建方案编制指南

3.山东省近零碳城市、园区示范创建研究报告编制指南

4.山东省近零碳示范创建申请表


2
山东省近零碳示范创建方案编制指南
一、建设基础
(一)区域概况
详细描述申报对象的地理位置、申报边界、区域生态环境、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基本情况。
(二)工作基础
申报对象在低碳管理、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建筑(基础设施)、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农业、碳汇与碳抵消等领域开展相关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二、形势分析
结合本区域能源、产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的发展情况,分析本区域在“双碳”战略目标下,未来区域能源、产业等领域发展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近期,着重从经济社会发展摆脱碳排放大幅投入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
三、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区域近零碳发展的顶层设计、实现路径等方面确定指导思想。
(二)建设目标
以2020年为基准年,提出区域近零碳示范创建的2025年目标,并根据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提出建设目标。鼓励各区域根据实际提出创新指标、特色指标。
四、建设重点任务
根据建设目标,结合区域特点和工作基础分领域提出相应的建设任务,确保已经达标的指标巩固提升,持续发挥效益,对于未达标的指标,提出针对性的工作任务,确保建设期结束后达到指标要求。
五、建设重点工程
根据建设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可落实的拟建重点工程,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规模、效益分析、责任单位等内容。
六、保障措施
重点从组织领导、工作推进机制、建设资金保障、强化宣传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附件
申报基础条件符合性证明材料,工作基础支撑材料,碳排放核算数据支撑材料等。

附件3
山东省近零碳城市、园区示范创建
研究报告编制指南
一、区域概况
申报对象地理位置、申报边界、区域生态环境、规划布局、社会经济环境、自然资源禀赋等基本情况,以及申报基础条件符合性。
二、低碳管理现状、形势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一)现状分析
1.计算近3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分析各指标变化趋势,从能源结构、经济结构、技术水平、人口结构、城市化水平等方面分析指标变化原因。
2.明确是否落实“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政策,已落实的从政策约束与引导、 碳排放 替代指标台账建立、碳排放总量统筹等方面说明制度落实过程中所作工作;从实施碳排放减量的“两高”项目明细,替代源落实后的碳减排量,碳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分析制度落实成效;重点剖析在“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政策落实上存在的问题。
3.明确是否全面落实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制度,已落实的从政府层面政策约束与引导、企业层面制度落实、第三方技术支持等方面说明制度落实过程中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重点剖析在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与原因。
4.碳普惠:分析区域开展碳普惠活动的基础条件、遇到的困难、碳普惠活动应用场景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在推动低碳生活等方面的实施成效。
5.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列表给出近3年区域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分析清洁生产审核取得的具体成效,包括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业技术发展等方面。
6.绿色金融与专项资金:简述绿色金融与专项资金的资金来源与保障,总结区域推动使用绿色金融与专项资金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分析使用绿色金融与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7.低碳技术:梳理总结区域推动低碳技术发展所做工作;从区域内推广应用、研发等2个方面分析低碳技术发展成效。
8.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明确区域是否已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已编制的分析区域在温室气体排放 清单 编制过程所做工作,分析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对区域低碳发展的作用,分析温室气体清单的主要结论;未编制的列出下一步编制计划。
9.生态工业园区:明确园区是否已获命名生态工业园区;已获命名或获批建设的需分析园区在创建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未申报创建的需分析园区下一步是否有创建计划。
(二)形势分析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省、市碳达峰方案,区域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发展规划等,分析区域在社会经济和低碳管理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合理预测2025年区域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
(三)指标可达性分析
基于各项指标的现状分析、形势分析,明确建设期任务。通过对建设期任务效益的科学评估,逐项论证各项指标的可达性。指标现状已达到《山东省近零碳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规定指标值的,可根据实际提出创新指标及更高目标,或简要论述指标持续保持优势的工作方法。
三、低碳能源现状、形势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一)现状分析
1.分析近3年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及煤、石油、天然气等各类化石能源的消费占比情况,绘制能源平衡表或平衡图;分析能源结构变化趋势、原因和存在的问题;识别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和电力、热力等二次能源的重点用能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各类能源的重点用能企业累计用能量需达到该类能源区域工业用量的80%以上),分析重点用能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使用量、使用种类变化情况和原因。
2.分析近3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变化情况和原因;识别非化石能源重点消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分析重点用能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使用量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
3.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列表给出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实施详细情况,分析区域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回收利用的基础优势、存在的问题;分析近3年区域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回收利用项目落地过程中所做工作。若未实施需说明原因。
(二)形势分析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省、市碳达峰方案,区域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发展规划等,分析区域在能源领域的变化趋势。
(三)指标可达性分析
参照低碳管理相关内容。
四、低碳产业现状、形势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一)现状分析
1.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计算近3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分析指标变化趋势;从工业领域用能结构、产业结构、“两高”企业节能减排等方面分析指标变化原因。
2.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重点工业企业数量占比:依据《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梳理并列表给出区域内符合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要求的重点工业企业名单、所属行业类别、产品类别;统计重点工业企业数量,城市、园区分别按照至少5%、20%的比例确定需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的重点工业企业名单,明确各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的产品类别。已开展产品 碳足迹 核算的重点工业企业,列表给出其名单、所属行业类别、须核算的产品类别,计算数量占比。
3.“两高”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给出区域内“两高”企业产能和能效清单,对标标杆水平要求,给出现状“两高”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析区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现状,列表给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计算近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析指标变化趋势和原因。识别区域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处理与处置的重点企业,重点分析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和区域特色的一般工业固废的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分析区域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上存在的问题。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分析近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总量、化石能源消耗量、可再生能源消耗量,计算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分析指标变化趋势和原因。
6.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CCUS )项目建设:区域开展CCUS项目试点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已有试点建设的给出试点的具体内容(名称、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建设主体、建设周期、投资规模、环境效益等内容)。
7.“两高”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政策:参照低碳管理相关内容。
(二)形势分析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省、市碳达峰方案、区域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发展规划等,分析区域在产业发展上的变化趋势。
(三)指标可达性分析
参照低碳管理相关内容。
五、低碳建筑(低碳基础设施)现状、形势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一)现状分析
1.列表给出近3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新建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与低碳、零碳建筑面积,计算其在新建建筑面积的占比情况,分析指标变化趋势;分析区域在低碳建筑发展上的工作推动方式、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列表给出近3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的屋顶总面积、屋顶光伏面积,计算屋顶光伏覆盖率,分析指标变化趋势;通过屋顶光伏的装机容量、发电量等计算屋顶光伏的碳减排量。分析区域在发展屋顶光伏上所做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可再生能源路灯占比:列表给出现状园区路灯器具总数量、可再生能源路灯数量、可再生能源路灯占比;计算可再生能源路灯节能降碳成效;分析园区在发展可再生能源路灯上所做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二)形势分析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省、市碳达峰方案,区域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建筑领域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划等,分析区域在低碳建筑(低碳基础设施)领域上的变化趋势。
(三)指标可达性分析
参照低碳管理相关内容。
六、低碳交通现状、形势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一)现状分析
1.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统计近3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量、机动化出行总量,计算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分析指标变化趋势。分析区域在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上所做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2.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统计近3年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分析指标变化趋势。分析区域在发展新能源公交车上所做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给出近3年大宗货物采用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等运输方式的货运量,计算其占大宗货物总货运量的比例,分析指标变化趋势;从铁路专用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大宗业务网点共建等方面分析指标变化原因;分析园区在大宗货物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上所做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二)形势分析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省、市碳达峰方案,区域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交通领域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划等,分析区域在交通领域上的变化趋势。
(三)指标可达性分析
参照低碳管理相关内容。
七、低碳生活现状、形势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一)现状分析
1.人均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分析区域各类绿地情况,列表显示近3年区域各类绿地面积、总绿地面积,计算近3年区域人均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分析指标变化趋势和原因。
2.生活垃圾分类:分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阶段的实施情况、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建筑垃圾治理情况:分析区域建筑垃圾治理在顶层设计、源头减量、运输调配、利用与处置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二)形势分析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省、市碳达峰方案,区域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发展规划等,分析区域在生活领域上的变化趋势。
(三)指标可达性分析
参照低碳管理相关内容。
八、低碳农业现状、形势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一)现状分析
1.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近3年区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分析指标变化趋势。从种植结构、利用方式、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分析区域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的发展基础、存在的问题。
2.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区域种植结构,列表统计不同类型的秸秆产生量、秸秆产生总量;根据利用方式的不同,列表统计不同利用方式的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综合利用总量,计算区域内现状秸秆综合利用率。从利用方式、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分析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的发展基础、存在的问题。
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计算区域内现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从利用方式、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分析区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发展基础、存在的问题。
(二)形势分析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区域未来的农业领域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划等,分析区域在农业领域上的变化趋势。
(三)指标可达性分析
参照低碳管理相关内容。
九、碳汇和 碳抵消 现状、形势与指标可达性分析
(一)现状分析
1.森林蓄积量:介绍区域内森林碳汇资源、碳汇分类情况;计算并预测区域已有的碳汇能力;分析近3年森林蓄积量的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
2.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 )项目情况:区域CCER项目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已有项目建设的给出项目的具体内容(名称、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建设主体、建设周期、投资规模、环境效益等内容)。
(二)形势分析
基于现状分析,结合区域未来的碳汇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划等,分析区域在碳汇和碳抵消领域上的变化趋势。
(三)指标可达性分析
参照低碳管理相关内容。
十、建设可行性分析
基于各项指标的现状、形势与指标可达性分析,论证近零碳示范创建的可行性。
附件
申请主体相关资料、工作基础支撑材料,指标与碳排放核算数据支撑材料。


政策解读 | 《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实施了《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负责任大国应尽的国际义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承诺,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双碳”目标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零碳示范创建是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环综合〔2022〕65号)提出支持山东开展近零碳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鲁发〔2022〕19号),明确提出开展近零碳城市、园区与社区试点建设,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复函省生态环境厅开展近零碳创建示范活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近零碳创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文件意义

《实施方案》制定了体系完备的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从城市、园区、社区三个方面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近零碳城市旨在塑造整个城市低碳发展的理念,从经济发展、能源利用、城市建设、市民生活、政府管理等各方面以低碳思维和行为特征来改造城市的生产和生活,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作为产业集聚和二氧化碳集中排放区域,近零碳园区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固碳等多种手段,通过优化能源利用与产业结构、加强低碳管理、资源循环化利用,形成低碳产业集群。作为城市的组成单元,近零碳社区通过构建绿色建筑、清洁取暖、绿色出行、垃圾分类、废物利用等低碳生活方式降低相关资源的消耗,降低社区碳排放。《实施方案》通过近零碳示范建设,树立近零碳发展的典范,总结近零碳建设模式和路径,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经验,引导更多地方开展近零碳建设,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近零碳示范建设的内涵

近零碳城市、园区、社区建设,是指在城市、园区、社区范围内,以近零碳排放为发展目标,在碳达峰阶段,通过统筹规划,综合运用低碳管理机制,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发展,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倡导低碳生活,重点围绕经济发展摆脱高碳投入束缚,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经验,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5个部分,分别明确了工作目标、申报范围、实施步骤、评价指标体系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筛选一批低碳工作基础较好,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和社区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到2025年,建成一批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总结近零碳建设模式和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近零碳发展经验。

(二)申报主体和数量。近零碳城市申报对象为县(市、区)全域,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近零碳园区申报对象为省级及以上园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化工园区等),由园区管委会作为申报主体。近零碳社区申报对象为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等,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每市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县(市、区)、2个园区、3个社区。全省申报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三)实施步骤。近零碳示范创建期为2023年-2025年,今年10月底前为示范创建申报阶段。今年11月至2025年12月为建设实施阶段,2026年1月至4月为总结提升阶段。

(四)评价指标体系。近零碳城市包括低碳管理、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农业、碳汇与碳抵消8个领域32项指标,其中约束指标18项、参考指标14项;近零碳园区共包括低碳管理、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基础设施、低碳交通、低碳生活6个领域25项指标,其中约束指标14项、参考指标11项;近零碳社区共包括低碳管理、低碳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碳汇6个领域11项指标,其中约束指标5项、参考指标6项。由于所设置的参考性指标部分区域不涉及或完成难度较大,因此,要求建设期内完成所有约束性指标和70%的参考性指标。


专家解读 | 《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所所长马召坤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此过程中经济社会发展必然会伴随转折的“阵痛”,如何在“阵痛期”使经济社会发展摆脱高碳投入束缚,成为亟待研究的课题。近零碳建设作为一种探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经验的有效模式,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文件明确提出山东省要开展近零碳试点建设,在此背景下,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实施方案》,筛选一批低碳工作基础较好,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园区和社区开展近零碳示范创建。到2025年,建成一批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总结近零碳建设模式和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近零碳发展经验。

《实施方案》明确了近零碳建设的内涵。近零碳城市、园区、社区建设,是指在城市、园区、社区范围内,以近零碳排放为发展目标,在碳达峰阶段,通过统筹规划,综合运用低碳管理机制,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发展,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倡导低碳生活,重点围绕经济发展摆脱 高碳 投入束缚,探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经验,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实施方案》紧扣山东“双碳”工作实际,从低碳管理、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农业、碳汇与碳抵消等多个角度,分别制定了具有山东特色、体系完备的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的示范创建指标评价体系。示范创建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参考性指标,建设期内必须完成全部约束性指标和70%以上的参考性指标;参考性指标大部分为引领性指标,要求近零碳示范建设对象以更高的标准引领低碳发展,同时鼓励地方设立更多的探索性指标。通过近零碳示范建设,一方面可以探索“经济发展摆脱高碳投入束缚”的经验,摸索近零碳建设路径,为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为全省树立标杆,引导更多地方积极开展近零碳建设,推动我省“碳排放减量替代”等降碳政策的落实,并率先开展碳足迹评价、碳普惠、CCUS、碳汇开发等前沿降碳技术方法的实践。

“双碳”目标提出后,“双碳”领域大部分政策与统计核算仅落实到地市,县区层面缺少具体的政策抓手与技术支持。《实施方案》示范创建对象明确为县(市、区)、园区和社区,确定了清晰的实施步骤,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强度等各项相关指标提供了相应的统计核算方法,对创建对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方案的出台,为县区层面落实“双碳”目标提供了保障,示范创建的县区应依据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以更高的标准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引领全省近零碳创建工作。

可以预见,《实施方案》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力推动我省近零碳建设,助力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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