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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强:不能再用于水泥,钢渣怎么办?

时间:2024-01-30 来源: 浏览:

张龙强:不能再用于水泥,钢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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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作者张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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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对钢渣利用的影响与应对建议

2023年11月27日,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以下简称:2023版)正式发布,将替代2007版,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2023版的发布引起了钢铁行业广泛关注,主要是钢渣不能再作为通用硅酸盐水泥的混合材料,将给钢渣资源化利用及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亟需研究应对之策。

一、修订前后与钢渣相关内容的主要变化

1.由条文强制改为全文强制。 2007版为条文强制,只对水泥的化学成分、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和判定规则等条文要求强制执行,其它条文均为推荐采用,而2023版改为全文强制。

2.更改了水泥组分的规定。 2023版规定的主要混合材料包括粒化高炉矿渣/矿渣粉、粉煤灰、石灰石、火山灰质混合材料,使用了多年的钢渣未被列入,因其全文强制性要求,钢渣将不能作为混合材料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生产。    

二、2023版对钢渣利用的影响

钢渣是钢铁工业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之一。通常钢渣的产生量占粗钢产量的10%-15%,以2022年我国粗钢产量10.18亿吨测算,钢渣产生量超过1亿吨。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钢渣主要以钢渣骨料和粉料的形式用于水泥生产、道路建设、混凝土制作、厂内循环等。据初步估算,钢渣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量是最大的,占比高点时接近50%,约50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用作水泥混合材料,仅有少量(约占5%)用作水泥生料配料的铁质校正料。2023版实施后,原用作水泥混合材料的钢渣需要寻求新的利用领域和途径,或将导致大量堆存,造成资源浪费和土地占用,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三、推进钢渣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建议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钢铁工业是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钢渣等固废资源的综合利用又是重中之重。2023版的发布实施对钢渣利用带来很大影响,全行业亟需为其开拓新的利用领域和途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和探讨。

一是整合各方力量,开展专项研究,拓展钢渣利用领域和途径。 当前,除应用在水泥等上述领域外,钢渣在固碳、人工鱼礁、3D打印等新兴领域的应用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但用量远低于水泥行业。实现钢渣经济、高效的利用是迫切的关键共性课题,需要组织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钢铁企业等开展专项研究,聚集优势资源,合力攻关。

二是推进源头减量,实施分类管理,提高钢渣资源综合利用率。 目前,钢铁企业大多回收钢渣中的金属铁后,将尾渣交由第三方单位处理,钢渣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偏低,每年积存量增幅较大。钢铁企业通过加强原燃料质量管理、提高操作水平,可以降低钢渣产生量,实现源头减量化。由于产生钢渣的生产工序、采用的生产工艺不同,钢尾渣的处理方法也不同,所以钢渣尾渣的成分、性能等指标差异较大,因此,有必要加强钢渣分类管理,促进钢渣科学合理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三是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提高钢渣粉质量,扩大利用范围和使用量。 目前,GB/T 204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 28293《钢铁渣粉》等国家标准对部分领域利用的钢渣粉进行了规范,但是涉及的领域少、应用量不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下游用户使用的积极性。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保证钢渣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序、规范运行。相关行业需尽快制定使用钢渣的胶凝材料等技术标准,促进此类产品在建材、建筑行业中的利用。

四是加强上下游协同,推进产业链共建,疏通扩展钢渣利用渠道。 钢渣资源化综合利用涉及到建材、公路、农业等不同行业,要建立钢铁与下游行业更广泛的协同耦合发展机制,加强在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开展钢渣产品质量评价、实际工程应用验证等,为钢渣高效利用疏通扩展渠道,特别是力争再次修订GB175时,将钢渣纳入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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