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11名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全部为100分,被罚款10万!

11名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全部为100分,被罚款10万!

时间:2023-04-09 来源: 浏览:

11名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全部为100分,被罚款10万!

点击关注→ 安全永无止境
安全永无止境

aqywzj

一群当E(环境)H(健康)S(安全)是事业的小伙伴,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专业知识,共享全球资讯,分享生活中的趣味儿。安全永无止境,天更蓝,水更清,生活工作更happy。

收录于合集 #案件追踪 26个
点击上面微信号关注我 关注我哟

每一个注重安全的人

关注置顶 了“安全永无止境”

大家好!这里是@安全永无止境 微信公众号!欢迎关注!避免事故,从关注安全开始!

本公众号发送的任何课件都支持原版PPT下载,详情请关注文末公告!

通报一: 2022年3月7日至8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在对华电福新周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安全培训考试成绩记录不真实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采取机考模式,2月18日记录的钟某某共11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机考成绩全部为满分100分,检查组3月8日抽取该项目部上述11名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情况复查,现场重新考试后11名员工考试成绩无一人满分,成绩分别为80分、55分、85分、80分、85分、85分、95分、90分、80分、70分、70分。 3月8日的抽考试卷内容均属入职人员必须掌握的安全教育知识,大部分内容与2月18日的机考考试内容一致,且从3月8日现场抽考情况看,部分参加考试人员不会使用安全培训机考答题器、不会使用机考系统。

以上情况证实该项目部2月18日上述11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机考成绩全部为100分的记录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当场制作《检查事实确认书》。经调查认定,中国水利水电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安全教育考试成绩记录不真实,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复查情况与档案记录不符。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规定。依据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 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二: 日前,眉山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钢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 2022年新上岗的27名从业人员《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记录均是在入厂的同一天时间内完成了72学时以上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经立案调查, 该企业存在不按规定对新上岗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眉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 处人民币玖万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点评:安全培训,是实行安全生产的基石,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实际上,无论生产设备设施多先进、安全设施多完善,员工缺失必需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这些安全素质,员工就容易稀里糊涂受伤害,企业迟早都会出事,而且迟早会出大事。
所以,如果在安全培训上弄虚作假,如同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小火灾弄成大事故的人间悲剧还会发生。

已明确:2023年所有安全培训必须本人参加,本人签字!

紧急提醒: 号称“史上最严”的新《安全生产法》已经施行。其中,对于“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罚款金额已由5万增加至10万!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罚款。累计最高可罚35万!

其实,安全培训成本其实很低,发生事故的代价却很高。只有实打实组织好培训教育与考试,才能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近日,应急管理部为坚决治理安全生产培训走形式、考试把关不严、甚至涉嫌考试作弊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以来,应急管理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目前,各地陆续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执法案例。

  典型处罚案例通报 

第一类: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案例一」:因同样问题,10家企业被罚18.6万

近日 烟台应急管理局 对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问题被处罚的10家企业予以公开曝光,问题都是“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来源: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案例二」: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被罚20000元

7月27日,浙江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中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叉车驾驶员未持有叉车驾驶证驾驶叉车运送货物; 该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黄岩区应急管理局给予浙江中野塑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期, 并依法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被罚10000元
7月30日,浙江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凤桥镇的嘉兴市南湖区博宏五金锻件厂检查, 发现该单位未如实记录(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未签订2020年安全责任书。8月27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嘉兴市南湖区博宏五金锻件厂 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如实记录培训情况,被罚45万元

5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深圳市杰昌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 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10条问题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于6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对该公司合并处以45万元罚款。

  典型处罚案例通报 

二类: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三年

「案例一」:培训记录保存期少于三年,被罚1万

8月7日,长安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海宁市长安镇佳杰金银丝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 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三年 。以上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8月21日,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对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案例二」:培训记录保存期少于三年,被罚1万

7月1日,长安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海宁日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三年。以上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7月28日,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典型处罚案例通报 

三类:未按照规定对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案例一」:未开展新员工三级教育,被罚5000

4月22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应急管理局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嘉兴埃富得机械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对新员工实施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 作出“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被罚8000

4月23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浙江秋之歌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案例三」:未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被罚8000

5月19日,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宁众星服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典型处罚案例通报 

四类:安全培训本人不签字、代签或未补签

「案例一」:无法提供补学证明,被罚50000

7月3日,浙江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在对某运输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19年12月份的《企业安全学习及教育培训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签到表中记载孙某惠、胡某、车某兵三人未如期参加12月21日的企业安全学习及教育培训,同时,该签到表中有以上三人“已补”的备注, 但该单位无法提供三人的补学证明材料。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7月28日,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一人代替多人签字,被立案调查

今年4月份,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依法查处一起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岚山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发现,该公司为应付检查, 一人代替多名作业人员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上签字, 存在明显的弄虚作假行为。随即,执法人员对公司现场负责人熊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立案查处。

「案例三」:本人未签字,被罚10000元

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在对某公司的例行检查中,发现某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中 “从业人员登记表”未按规定填写,本人未签字 ,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处罚案例通报 

五类:安全试卷代抄写或分数作假

「案例一」:试卷分数造假,罚款9000元

近日,据 「湖南应急管理」 消息,对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中某新入职员工的考核试卷评分为100分,但该套试卷的实际总分仅80分,试卷评分与试卷总分不符。
经调查确认,该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一人替多人抄写试卷,立案调查

5月14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提供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中,多份作答试卷和考试签到表笔迹相似,经现场询问, 该公司安全员竟为了应付检查,顶替多名作业员工抄写考试试题 ,制作虚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存在明显弄虚作假行为。 目前,昆山市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将严肃查处!

▲多张试卷竟然笔迹都一样

新《安全生产法》已经实施,毋庸置疑,2023对于安全培训造假的整治力度和罚款金额还将全面提升,任何抱有侥幸心理的单位和个人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造假案例

<iframe allowfullscreen="" class="rich_pages" data-cover="http%3A%2F%2Fpuui.qpic.cn%2Fvpic_cover%2Fz3243zmfurq%2Fz3243zmfurq_hz.jpg%2F496" data-ratio="1.7777777777777777" src="http://www.cnmhg.com/e/admin126459646/showimg.php?url=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width=500&height=375&auto=0&vid=z3243zmfurq" data-vidtype="5" data-w="864" frameborder="0" style="border-radius: 4px;"></iframe>
多起安全培训造假处罚的案例

公众号 安全永无止境  小编特别提醒,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管理非常基础的手段,成本非常低廉,也是企业基本责任和员工基本权利。

安全生产培训走形式

会导致一些安全技能不足的

从业人员进入有关岗位

对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风险隐患

当前应急管理部正在开展

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

社会公众发现安全生产培训

和考试违法违规行为

可通过 举报专线“12350”

政府网站举报窗口等渠道举报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将受到严处

本PPT共100页,同时准备了员工三级教育全套资料,包含大部分行业,拿到即可是使用,可按以下方式下载

本文资料下载方法

需要下载原版PPT及视频的小伙伴, 可以在本公众号回复“资料下载”四个字,按照回复的方法获取。 如果有问题,请扫描最底部的二维码,加微信好友咨询!

▼  往期精彩回顾 
请把安全放心上,2023最新十部安全警示片,员工培训必看!过目不忘效果好!
安全从培训开始,事故是最好的教材
应急部重磅出击“走过场式”安全培训,复工安全培训这么做!
处罚来了!非法储存柴油罚6万元,追刑责!柴油调整为危险化学品后严查这些行为!
甲方要求按电子图施工!事故造成6死4伤!34人被处理!涉事人员判2年,总监取保候审。
安全事故动图大合集
安全管理中的“十戒五防、六查八看、三心二意”,后悔知道晚了
节前安全检查对照表,检查完再放假,平安过节!
紧急通知:氧气瓶炸死3人,立即组织开展全省气瓶安全隐患排查!
工作时玩手机拍抖音,致2死1伤!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追责!这些保命原则真能救命!

  ——【关注我们】——

公众号:安全永无止境

ID:aqywzj

联系我们


好文大家读 不管你在哪里读到有价值的(EHS或管理类)好文章,请记得随手发给安全无止境。 投稿邮箱: 投稿请您准确核实文章原作者姓名及文章出处, 鼓励原创,我们会将原创文章的赞赏金交给原作者。

EHS微信公益课堂社群服务

加入安全无止境EHS微信社群,与数千EHS小伙伴交流、听专业课程,快乐玩耍,共同进步!

入群请加微信账号:seeyoudayday

扫描右边二维码

图文版权

部分图文来自网络,或来自安全无止境微信社群EHS小伙伴,若您是原作者且不希望文章被转载,请联系我们处理;欢迎转载 安全无止境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