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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通报:每次检查只会查灭火器,应急管理局局长被处分!

时间:2023-09-26 来源: 浏览:

纪委通报:每次检查只会查灭火器,应急管理局局长被处分!

安全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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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安全成为一种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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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检查只会查灭火器, 应急管理局局长被处分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其中一起与安全生产检查有关。 陆川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园区对安全生产工作麻痹大意、造成较大爆炸事故问题。

2019年10月,陆川县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 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750万元。

在对该公司的行业监管、属地监管中,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园区不认真不负责不深入,到办公区、仓库检查的多,到生产车间检查的少,每次检查内容都是 灭火器是否过期等一般性安全生产问题 未及时发现该公司违规出租场地、设备给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生产等造成事故发生的安全问题。

罗新强作为县应急管理局 党组书记、局长, 思想重视不够,督促推动本单位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黎云明作为县工业园区工委书记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本园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卓作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不认真履职,对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不严不实,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人民网消息:河南省某市一公司发生火灾,该市官方微信对此第一时间发布新闻通报。有细心的网友发现, 在这篇263个字的通报中,有165字都在介绍“各级领导重视”,一一罗列了各级领导的官阶、姓名,“非常细致”。而对公众更关心的事故原因和伤亡等情况,却仅有“暂无人员伤亡,事件原因正在调查”寥寥14字。

对突发事件的积极处理,本就是各级领导理所当然应承担的责任。换句话说,在官方通报中,即便没有把“领导重视”这一块内容放进去,领导重视也是自不待言的题中之义。

但是大部分官方通报里,连篇累牍地反复强调 “领导重视”,其背后折射出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重。

在公众看来,官方通报需要传递的是最亟待关注、最有价值的信息。比如在一些火灾通报中,相较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详细事故现场情况、后续处理措施以及有针对性的防火安全提示,才是社会公众更为关注和需要的。

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露头就要打!
安全检查经常做,为什么就是遏制不住事故的发生?

企业普遍反映,当前面临一轮又一轮轰炸式外部专家督导帮扶检查,企业一直疲于应对,甚至麻木,早已没有精力和心思去真正抓安全生产,开展自主管理和落实主体责任。
1.绝大部分巡检人员的精力都用在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上,却没有心思关注安全生产本身,形式主义占据了主导地位。对着检查表打打钩,就算完成了检查。
2.巡检只会查灭火器,如何防得住事故?检查开始了,查什么都不十分清晰。很快落入俗套,不管啥检查只会查查灭火器。隐患一大堆,和事故预防沾边的没几个。这样的排查何以防住事故!

3.检查嫌麻烦,想省事,或者一些人员不容易进入的地方,如大型设备的内部根本检查不到!真正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多数不是显而易见的,需要深入细致的检查

突击式安全检查倒逼企业搞形式主义

一人感冒大家吃药的监管模式已经烂熟于心,套路再熟悉不过。 只要出了事故,监管部门早早做好了检查的准备,企业早早做好了迎检的准备。

而这时候企业会把迎检作为头等大事,
梳理制度,整理档案,完善记录……
做的更周密一点的,开个警示教育会、组织一次演练,领导带队检查……

绝大部分人的精力都用在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上,却没有心思没有关注安全生产本身,这个时候对作业现场的监督、管控不是加强了,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

但是,这些形式往往是检查的要点重点,甚至是工作亮点。 任何企业都会做,而且要做的完美。
隐患排查即以"静态的点"搏"动态的线"

监管部门或是其他外力开展的隐患排查,只能以某个具体时间点切入,了解当时当场的静态情况。
而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很长的线条,且是持续运动的。
以“静态的点”去发现“动态的线”上的隐患,局限性太大,偶然性太多。
比如检修作业,检查的时候碰上了可以查隐患,没碰上你就没法查。
而且有时候企业是能够掌握这个“静态的点”何时发生的,会尽全力呈现一个完美的“点”,尽量不给监管部门“添麻烦”。
不管出啥事故,都查灭火器
事故以后的大排查大整治,是为了汲取教训,堵住事故暴露出的漏洞,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可有时候,事故原因还没找到,事故教训还没有出来,大检查开始了,为什么查,查什么都不十分清晰,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针对性。

因某个事故而组织的本应很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很快落入俗套,不管啥事故,不管啥行业事故,都查灭火器。

隐患一大堆,和事故教训沾边的没几个。这样的排查何以防住事故!

粗浅的安全检查形式不应该作为安全监管的主旋律

作为一名安全从业者,大家或多或少的有过类似的经历,日常的工作中, 各种安全检查一轮接着一轮。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基层的单位、部门基本上“不是在迎检,就是在迎检的路上”。更有甚者,工作作没作不重要,台账记录必须齐全,加班加点的作资料整记录,用文件来证明安全。尤其是一旦出现事故,立即开展各级各类大检查。但是即使刚检查完几天就出事故的情况也不在少数,为什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呢?

不是说不要安全检查,必要的安全检查也是监管的环节,但要对安全检查的频次、范围和深度做科学的安排。我们要明白:安全管理的执行过程必须由企业自身来完成,这是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 安全检查和碎片化的隐患查找有一些帮助,但不能替代系统性的安全管理。

如何做好监管?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但我们必须明白,运动式的粗浅的安全检查方式不应该是监管的主旋律。

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自律落实到行业、属地、企业三个层面:行业要管好安全、属地也要管好安全、企业要管好安全。只有当自律做不好,才需要监管。 而高质量的监管是要把握好分寸和界面,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监管过度。 所以,过度监管堪称又低效又代价高昂的一种管理方式。 形式主义的安全检查,真的够了!

7月26日,@央视网 发表文章 形式主义的安全检查,真的够了! 》。

文章提到,在这起事故发生四个月前,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曾经开展校舍安全检查。

这样形式主义的安全检查并非孤案

今年6月21日,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 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事故发生前一个月,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也曾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5月1日,聊城市某化工双氧水生产区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 成10人死亡 。而就在爆炸事故发生前2天,聊城市应急局局长才带队来到发生事故的生产区进行了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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