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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0万元!!燃气行业反垄断执法再下重拳!江苏某燃气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

时间:2023-02-03 来源: 浏览:

5040万元!!燃气行业反垄断执法再下重拳!江苏某燃气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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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重庆一燃气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打响了 2023 年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第一枪后 (参阅: 241万!2023年燃气行业反垄断第一罚!重庆一燃气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也公示了江苏南京某燃气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其从属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决定。

本案处罚决定书文号 为苏市监反垄断案〔 2023 1 号,也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反垄断第一件反垄断执法案例。

案涉燃气公司被处罚款 2083.75662 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956.310891 万元,被罚没金额总计 5040 万元, 这或成为燃气行业乃至整个公用事业领域被反垄断处罚金额最高的案件之一。

行政处罚决定认定, 案涉燃气公司 2016 年起将购买燃气保险、燃气报警器、燃气具、金属波纹管等产品作为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商燃气入户的必需环节,强制要求开发商购买。如果开发商提出异议, 燃气公司还会以拖延工程进度、拒绝供气等手段迫使其接受。燃气公司针对开发商超配套范围工程、非居民燃气管道工程收取不合理的安装费。

在本案中,燃气公司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强制开发商购买燃气保险、燃气报警器、燃气具、金属波纹管等产品 剥夺了开发商的自主选择权 开发商本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是否购买增值服务。如果燃气公司利用提供管道燃气供应服务的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开发商必须购买增值产品,则剥夺了开发商自主选择的权利。

案涉燃气公司的行为也排除了其他经营者的交易机会,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 本案中提到的是保险、报警器、燃气具市场,其他的还比如新建住宅小区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市场,都应当是一个自由、充分竞争的市场,只要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都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实力,自由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当事人利用提供管道燃气供应服务的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开发商必须向其购买增值服务或将新建住宅小区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交由其承建,会导致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无法进入该市场,丧失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剥夺了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权利,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

此外,对于案涉燃气公司针对开发商超配套范围工程、非居民燃气管道工程收取不合理安装费的行为, 提醒燃气公司在提供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服务时报价应当公平合理,避免实施不公平高价的行为。

同本公号昨日推送的重庆一燃气公司被反垄断处罚的类型一样,也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的执法重点,也是处罚案件的高发类型。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是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始终将其作为反垄断执法的重点领域。燃气企业往往被反垄断执法机构直接推定为具有相关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合法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但是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则构成违法。

燃气行业因反垄断被处罚的案例高频出现,注定 2023 年的反垄断执法力度有增无减,燃气企业务必高度重视。 燃气企业应充分重视反垄断合规,在燃气工程安装业务、燃气销售、客户服务等各环节中注意防范垄断风险,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定用户在各环节尤其燃气工程安装环节与燃气公司进行交易,赋予用户充分选择权,无正当理由不得搭售、无正当理由不得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本期编辑 | 夏诗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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