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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HSE问答】(第170期)关键词: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先转岗后取证、两个不同量程分析仪、汽轮机动火

时间:2023-12-02 来源: 浏览:

【华安HSE问答】(第170期)关键词: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先转岗后取证、两个不同量程分析仪、汽轮机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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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石化联合会安全生产办公室 ,作者华安

中国石化联合会安全生产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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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温作业,是否需要开具临时用电(需要接电的)和动火作业票证?

【答】参考 30871-2022应用问答,需要开具临时用电(需要接电的)、动火作业票证的。

【问2】没有持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是否可以先转岗后取证?

【答】1. 参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之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2.参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30号,第63号、2015年第80号修正)》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先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后,再转岗。供参考。

【问3】哪个标准规定(石油或石化)受限空间里面检修要配两个不同量程的检测分析仪?

【答】据了解,在中石油和中石化行业,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实施了双检测,但没有查到具体标准规范。在石油和石油化工之外的其他化工领域,山东省有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双检测)的情形,但是与国家标准GB30871(2014旧版和2022新版)不一致,对此,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回复:新国标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正式实施后,优先执行国标。具体如下:

参考1:《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第4条: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的,选配检测设备要与风险分析出的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必要时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

参考2:《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鲁安监函字[2015]79号)第5.1条: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参考3:《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鲁安监函字[2015]79号)第5.1条: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选配检测设备要与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特殊受限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的回复:

注意:参考4.浙江地标《DB33T 707-2022 工贸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受限空间作业器材清单见表E.1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数量:满足作业要求/2 台以上。

参考5:应急部2023年6月14日发布的《GB XXXX-XX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征稿)》:每个作业现场应配置1台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每名作业人应配置1台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目前仅仅是征稿,仅供参考!

供参考。

【问4】空分车间厂房内,运行中的汽轮机动火作业属于几级动火?

【答】空分装置是乙类火灾危险性,属于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5.1.2 特级动火作业: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处于运行状态下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包括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供参考。

水平有限,仅供参考,欢迎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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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华安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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