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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6死5伤!两家央企施工单位降为C级!限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提级挂牌督办!

时间:2023-09-22 来源: 浏览:

资讯 | 6死5伤!两家央企施工单位降为C级!限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提级挂牌督办!

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

gongyejianzhu

《工业建筑》创刊于1964年,是一本综合性建筑科学类科技期刊,报道内容涵盖土木建筑领域的主要学科,包括建筑学、建筑结构、岩土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施工五大专业。

收录于合集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豆丁施工

来源:四川省政府、四川日报、简阳市交通运输局、九派新闻、川观新闻等

9月15日 ,交通运输厅召开成南高速扩容和金简仁快速路项目“9·13”事故安全生产约谈会议,指出:

9月13日 ,成都金简仁快速路项目、G42线南充至成都段扩容工程LJ8标段 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

其中一起为塔吊事故: 9月13日上午,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金简仁快速路跨沱江大桥项目 塔吊顶升过程中发生垮塌 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 ,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生命体征平稳。事发后,简阳市赓即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开展处置和救治工作。目前,事故调查和善后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全文如下:

9月14日下午,交通运输厅召开成南高速扩容和金简仁快速路项目“9·13”事故安全生产约谈会议, 对两起事故的施工单位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予以降为C级的信用预处理惩罚 。信用降级后, 施工单位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将受到限制

9月13日 成都金简仁快速路项目、G42线南充至成都段扩容工程LJ8标段 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交通运输厅,对两个项目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 进行约谈 ,并当场告知信用预处理决定。

“以前是事故调查的结论报告出来后,再根据涉事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信用降级或信用扣分,这个过程所需时间往往比较久。”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9·13”两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施工单位责任比较清晰,从严从快进行处理 ,可更好地达到惩罚目的,也能更好地对其他从业参与单位形成震慑,警醒大家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重拳治安,铁腕监管,安全生产容不得一点马虎!”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表示,交通运输厅正在优化完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将出台新的“九条举措” ,对发生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关单位、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比如, 凡是发生较大及以上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负有主责或者全责的道路运输企业 一年内不得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 ,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涉事水上交通企业停业整改,整改不合格撤销有关经营许可; 在建工程涉事合同段停工整改,吊销相关责任人资格证书

相关责任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被列为行业 重点监管对象 ,并向社会公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一律在省级媒体、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发生较大及以上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地区, 一律纳入公路水路投资计划“负面名单”暂停安排公路水路年度投资计划,取消评奖评优和示范创建资格 。(记者 王眉灵)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9时40分许,成都市简阳市石钟镇胜锋村中交二航局金简仁(金堂—简阳—仁寿)快速通道跨沱江大桥项目施工地一塔吊在顶升作业时倾倒在施工桥面上,造成6人死亡。根据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9号) 有关规定,省安委会决定对成都市简阳市石钟镇胜锋村中交二航局金简仁(金堂—简阳—仁寿)快速通道跨沱江大桥项目“9·13”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规定,对该起事故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挂牌督办相关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和管理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以市安委会名义上报省安办,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市人民政府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安办和省纪委监委备案。

联系人:吕明岩  联系电话:028-63858296。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9月20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通知》提出:

各地要按照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要求,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及强安2023行动, 组织好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监管专项检查 ,并按照方案规定时间报送检查情况。

从严查处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及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安全隐患整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个人,依法依规 加大处罚力度

通知全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近期, 省内外发生多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 特别是“金简仁”快速通道跨沱江大桥项目“9.13”较大塔吊倒塌事故 ,给起重机械管理敲响了警钟。按照省安办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两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线

各地要以事故为镜鉴,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安装、使用、维保、拆卸等各环节监督管理,特别要强化起重机械安拆、顶升的过程管控。

(一)加强人员管控。 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应严格执行 “定人、定机、定岗”制度,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主动选用具备操作人员 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 功能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资格人员擅自操作 设备。

(二)规范安拆管理。 安拆单位 应当具备 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资质许可和备案范围承揽业务。 必须编制 塔机基础施工和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特殊工艺、特殊环境、超常规安拆及超规模吊装作业方案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在设备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作业前,要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书》,严格依照标准规范实施作业,做好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戒,施工、安装、监理单位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现场旁站监督

(三)强化检验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 应当委托 具备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组织验收,未经检验、验收,或检验、验收不合格, 均严禁使用 。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对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负责,不得粗检、漏检、假检。

(四)加强使用管理。 使用单位应当自设备检验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于设备显著位置。配备机械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加强现场巡查,危险区域 不得进行交叉作业 四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时 不得安拆和顶升作业 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 应停止吊装作业 严格落实起重机械停机安全管理 。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等人员日常行为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制止。

(五)严格维修保养。 产权、出租单位必须做好安装前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单位 应委托 有资质的或原安装单位,按规范要求定期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施工升降机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

二、强化部门职责,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认真分析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聘请专业技术专家,加大建筑起重机械抽检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力防范机械设备“带病”作业。要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23〕33号)要求, 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发放准备工作 ,通过系统集中统一规范化的管理,实现“无纸化、不跑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生产经营,提升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效率。

三、强化排查整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按照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要求,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及强安2023行动, 组织好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监管专项检查 ,并按照方案规定时间报送检查情况。要 从严查处 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及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安全隐患整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个人,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重点查处 出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建筑起重机械、无资质或超资质许可范围承揽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方案施工、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定期检查和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监督机构及监督执法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及时、科学、有序应对建筑起重机械突发事件,最大限度保护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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