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17 来源: 浏览:

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职业健康先行
职业健康先行

ajjldy

宣传、科普职业病防治知识。为方便学习交流,本公众号不设置原创功能,请在转载时注明出处,以示对原作者的尊重。

收录于话题

关注   职业健康先行   获得更多内容

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职健函〔202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国疾控中心,各有关中央企业:

202 2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 20 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 推动 用人单位 落实职业病防治 主体责任,切实保障 广大 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 202 2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历次 全会精神,深入学习 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20 21 -20 25 年)》为 主要内容 聚焦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 20周年 通过 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进一步 推动落实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 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 职业病防治 的浓厚氛围,以 实际行动 接党的二十大 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三、活动内容

鉴于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复杂 ,今年宣传周活动 采用 线上活动为主, 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的线下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可结合防疫要求,适当开展线下宣传活动。 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 主要 开展 以下 宣传周活动。

(一)紧紧围绕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 20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地区 通过 举办成果发布会、视频展播、 图文展览 主题宣讲等方式,回顾 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 20 年以来职业健康事业所取得的 优异 成绩, 特别是要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和关怀 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围绕 贯彻实施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20 21 -20 25 年)》 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专题讲座、 一图读懂、 视频 讲解 印发宣传图册 等方式, 宣传 解读 十四五 时期和 新形势下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有效 落实 “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 党委 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有效 提高劳动者健康水平。

(三) 围绕推进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区要组织有关 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和新闻媒体, 与宣传推广健康企业 建设 经验和职业健康达人 典型 例相 结合, 广泛开展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要围绕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和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 贴近基层、贴近实际, 有的放矢地开展线上培训、专家访谈、网络公开课等活动,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四)围绕本部门和本单位职责 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区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部门和 有关中央企业 ,要利用本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发挥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 两微一端 、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 作用,广泛宣传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康复、 职业健康权益保护和 职业病人救助保障等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 和职业健康管理 责任,努力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职业人群身心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四、 组织安排

(一)高度重视, 强化 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 加强 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任务,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中央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宣传 《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 20周年以来职业健康工作成效为重点,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 积极 发动, 扩大宣传范围 各地区各单位要 积极发动各行各业 劳动者 参与宣传活动 。要充分发挥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城市户外广告、城市广场、车站、机场、地铁、公交车、 厂区广播电视、工地标语 等媒介 平台 作用,大力 宣传 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宣传 职业病防治知识 和有效举措。 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 开展线下活动时,要结合当地疫情形势落实好防范措施 ,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 及时总结 ,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区 各单位 认真总结 宣传周活动 典型经验和 创新做法 ,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 进行 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地区活动总结请于 202 2 5月10日前报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职业健康司 王博、孙栋梁

电话: 010-62030 973、62030955

邮箱:

附件:1. 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2 . 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3. 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中华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 2 4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2  

202 2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 .职业健康,你我同行

2 . 健康中国,享职业健康

3. 职业健康相伴,幸福终身相随

4 .守护职业健康,同享幸福人生

5 .治理职业危害,守护健康生活

6 .为职业健康添彩,为健康中国加油

7 .推进高质量发展,职业健康在行动

8 .职业健康同关注,健康中国共助力

9 .同心共筑中国梦,职业健康我先行

1 0 .构筑职业健康防线,共享健康生活

资料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 仅作宣教素材 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就点这里吧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