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实践(614)| <湖南(娄底)>应用“三线一单”成果助力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实践(614)| <湖南(娄底)>应用“三线一单”成果助力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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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最新工作动态,展示最新研究成果,开展环保技术支持解读。
娄底市以落实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总牵引,围绕建设娄底“材料谷”,当好排头兵,提升首位度,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导向作用,引领规划编制、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联动环评审批、指导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发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转思维,早介入,提高环评审批质量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转变思想作风,由过去项目单位上门对接环评工作转为主动服务项目建设,主动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环评引领作用,运用“三线一单”成果加大对省市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研判,指导项目业主和环评机构对项目中存在的环境制约因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出现环评编制出现制约性、方向性、程序性问题,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环评保障力度。
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中,娄底市将“三线一单”作为主要准入条件,明确要求环评文件必须对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
在工业、农业、交通、旅游、国土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中,娄底市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编制依据,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章节或说明,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融入综合决策的全过程。
为提升环评技术服务水平,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的监督管理,提升编制单位能力水平,保证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该局及时通报今年以来随机抽查的19份技术复核环评文件的处理结果,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分别对2个环评编制机构和2名编制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对象实施失信计分,对2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2审批部门予以通报。
今年以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运用“三线一单”对双峰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娄底高新区调扩区、春田机场、三一中心百亿油缸电镀中心项目、大唐华银光伏发电项目、涟钢硅钢项目、湘中医院等15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工艺论证、生态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为项目顺利落地打下良好基础。
减流程,优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行政效能服务为抓手,持续推进各项审批事项提质增效。
加大审批简政放权力度。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行优化调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授权各分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对省级以上园区均采取服务前移的赋权方式,赋予各县市区和园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
完善重大审批服务事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分类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对主要污染物总量交易实行“容缺审批”,要求企业在申领排污许可证之前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最大程度压缩审批时限,对报件齐全的办件实现全程网办,真正实现了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的“四减”目标。除自有业务平台办理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可在娄底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办理,逐步实现办理业务“全域(一门)通办、掌上办”,大幅度优化审批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理入窗许可事项189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64个、排污许可70件、入河排污口审批5件、辐射安全许可45件,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重帮扶,强监管,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娄底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环境监督执法中,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依据,把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执法的重点区域,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
主动帮扶,指导企业规避环境风险。秉持“执法要成为一种服务、执法就是一种服务”的理念,加强了对企业的支持和帮扶。对全市770家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为政策推送、精准服务、高效监管等提供了有效支撑。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2022年以来累计向企业发放普法小册子6000余份。举办重点排污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培训班,对500余家企业进行轮训,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增强环保法治意识,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规范执法,做到无事不扰。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计划性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专项执法提前向优化办报备,落实“娄底营商码”赋码入企要求,切实防止随意执法、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避免执法“一刀切”。将66家排污单位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优质企业予以充分信任,实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充分运用移动执法、自动监控、无人机等科技监侦手段,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非现场检查440余家(次)。
包容审慎,做到宽严相济。对企业既做到严格监管,又做到“有温度”的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实施柔性监管,制定《娄底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及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对18种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在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共对21家企业作出免于或从轻处罚决定。
下一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监督管理,统筹做好全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分区管控策略,积极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以“三线一单”为绿色标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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