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欧盟贸易伙伴的影响: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研究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欧盟贸易伙伴的影响: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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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行业走出去联盟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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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学东渐,是指从明朝末年到近代,西方学术思想向中国传播的历史过程。西学东渐不仅推动了中国在科学技术和思想文化方面的发展,也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与政治的大变革。在今天,西学东渐仍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 A 股市场上以量化投资为研究方向的卖方金融工程团队,在平日的工作中,常常深感海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之高、内容之新。而这也促使我们通过大量的材料阅读,去粗取精,将认为最有价值的海外文献呈现在您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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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西学东渐——海外文献系列报告第一百五十八篇,本文推荐了Guilherme Magacho、Étienne Espagne和Antoine Godin于2022年发表的论文《Impacts of CBAM on EU trand partners: consequence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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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日开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进入过渡期,根据规定,过渡期将持续到2025年年底结束。我们推荐的这篇研究分析了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实施对欧盟(EU)贸易伙伴的影响,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潜在社会经济和外部影响。需要注意的是,该研究基于的政策信息与2023年4月18日欧洲议会正式通过的版本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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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研究使用贸易数据和多区域投入产出(MRIO)矩阵来探究CBAM在不同地理位置和行业间的不均衡分布问题。CBAM旨在减少企业碳排放外包的动机以及促进更普遍的低碳转型,因此可能会对一些非欧盟经济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除了碳收入主要来源国俄罗斯、中国和乌克兰之外,向欧洲出口CBAM产品的经济体风险程度有较大的差异,其中许多发展中经济体有超过2%的出口和1%的生产受到这一措施的影响。东欧经济体尤其是巴尔干地区,以及非洲的莫桑比克、津巴布韦和喀麦隆是出口受影响最大的国家。在社会经济方面,我们也可以把摩洛哥和塔吉克斯坦列入风险最大的经济体行列。CBAM无疑是实现欧洲碳定价动态的重要一步,如果该机制产生的碳收入可以被用于支持欧盟以外受影响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实施条件将可能促进全球(而非本土)的低碳转型。
风险提示:文献中的结果均由相应作者通过历史数据统计、建模和测算完成,在政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模型存在失效的风险。
一、引言
到目前为止,欧盟通过免费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保护欧洲工业部门免受欧洲以外的竞争。然而,欧盟委员会正在考虑废除这些配额,因为他们认为通过配额实现欧洲经济去碳化并非最优解。因此,相较于不受碳排放限制的外国竞争对手,受影响行业的欧洲企业竞争力可能受到威胁,这就是实施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的主要理由,该机制在很早之前就得到了实证分析和证实(Monjon和Quirion,2011)。关于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影响的多数文献(例如欧盟委员会在2021年和Kuusi等在2020年发布的研究)都集中于研究该措施对欧盟国家的影响,特别是它对欧盟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和减排的有效性。
然而,最近一篇的文献讨论了该措施对发展中国家低碳转型的有效性。由于发展中国家调整生产结构的能力较低,CBAM可能会给这些国家带来外部和社会经济上的约束。事实上,碳密集型产业向绿色产业转型(Mealy和Teytelboym, 2020)和产业内的技术变革需要大量投资,而这对这些经济体而言是非常昂贵的(Ameli等, 2021)。在此背景下,本文讨论了实施CBAM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潜在影响。
本文还讨论了能使CBAM更有效地促进发展中国家低碳转型的其他制度设计。除了利用贸易数据分析对经济和产业的直接影响外,本文发展了Espagne等人在2021年发布的文献,利用多区域投入产出(MRIO)矩阵评估对就业和工资的间接影响。由于矩阵纳入了受直接影响的行业在生产中的进口投入,本文可以基于这种评估方法确定国家内部和跨国贸易伙伴的间接影响。
除引言外,本文分成四个部分。下一节是关于CBAM的预期影响的文献综述,尽管对CBAM讨论是近期出现的,但已有许多研究涉及这一措施的后果和有效性。第三部分介绍了分析方法和数据来源,第四部分为方法的应用及分析结果。最后一节讨论了基于本文研究发现,可以提高CBAM有效性的制度设计。
二、文献综述
“Fit for 55”计划重申了欧盟缓解气候变化的雄心,该计划将更快地减少碳排放配额。这给欧洲厂商释放信号,督促他们开始作出更有碳效率的技术决策。欧盟委员会在2021年7月公布了设立CBAM的详细建议,并辅以对不同可能情况比较的影响评估(EU Commission, 2021)。根据选定的影响评估方案,进口非欧盟商品的公司必须缴纳与进口产品的碳足迹相等的碳配额。缴纳的配额价值取决于三个参数: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EU-ETS)的碳价、商品原产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政策以及进口产品的碳含量。
由于缺乏非欧盟国家详细可靠的数据,欧盟采用行业基准法来确定进口商品的默认碳含量,以生产相同商品的、生产效能排最后10%的欧洲厂商碳足迹为准。不过,进口商有机会证明他们的产品的碳足迹优于该值。这种选择虽然有助于机制的具体实施,但可能会威胁其按照进口商品的碳足迹有效征税的能力,因为最低效能的生产商(至少比欧洲最低10%的那些生产商更低效能)可能会失去投资于更具有碳效率的技术的动力。
出口国也可以通过证明已实施的气候政策达到同等碳价格来减少支付给进口国的调整成本。如果原产国相同行业也有可参考的碳定价,那么调整成本是微不足道的。然而,若原产国没有碳定价却仍声称有气候政策时,调整成本将难以评估计算。总之,进口商没有直接被纳入欧盟ETS,却将ETS的碳价外部强加给他们。
CBAM所涵盖的行业名单目前仅涵盖碳泄漏风险较高的高排放行业,影响评估对象集中于四个工业行业(水泥、铝、钢铁和化肥)以及电力行业。将CBAM限制在特定行业并排除所有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大大简化了机制的实施,因为此范围内的价值链相对简单。最后,虽然很多工业产品在价值链上游的间接排放占产品相关的总排放的比重很大,但CBAM只考虑了直接排放。
2.1
CBAM对欧盟内的影响研究
欧盟委员会的影响研究(EU Commission, 2021)量化了每种情况对一些经济和环境变量的影响,主要使用到了名为JRC-GRME3的一般均衡模型。受到JRC-GRME3模型(来自GTAP项目)使用的投入-产出表颗粒度较低的限制,无法区分研究涉及的四个工业部门。因此,本文使用的GTAP的数据由另一个有关部门的投入产出表(Exiobase)数据加以补充。
影响评估中分析的变量主要是欧盟和世界其他地区之间的贸易流动、生产、GDP、失业情况和温室气体排放。根据该研究,该机制对欧洲GDP的影响仍然很小(到2030年大约减少0.2%)。而对各行业生产的影响更为显著,因为CBAM对生产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进口价格的提高,将提升欧盟公司对于不受EU-ETS约束的非欧盟公司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欧洲产品在非欧洲市场上将失去竞争力,因为这些出口产品的非欧盟部分投入价格上升。因此,CBAM对欧盟竞争力的影响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对产出的影响也可能是消极或者积极的,这取决于替代品的弹性和每个产品的价值链结构。
受CBAM影响最大的是贸易流动,进口和出口都有明显的下降。在所涉及的行业中,进出口下降的幅度平均为10%。碳价设定为25欧元/吨二氧化碳的情况下,Kuusi等人在2020年的分析也得到了类似的结果。研究考虑了引入15个工业部门的CBAM,结果表明,进口相对减少最显著的部门正是这些影响评估中的工业部门,这表明欧盟委员会可能会把重点放在可能受到该机制强烈影响的部门。
对就业的影响总体上同样非常低(到2030年增加0.05%)。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影响在行业间有差异(从-0.48%到+2.59%不等)。虽然这些数字很小,但这提醒我们该机制的实施可能会引起劳动力市场的紧张,某些部门可能会出现劳动力短缺,或削弱某些就业盆地的情况。因此本文提出了该机制在不同地理分布下的影响问题,欧盟委员会的研究中并未涉及此问题。
CBAM可能使碳泄漏率减少29%,这意味着欧洲碳排放减少1吨时,非欧洲的碳排放会减少0.29吨。相反地,在没有CBAM同时废除免费配额的情况下,泄露率将增加42%。这证实了(Branger和Quirion, 2014b)基于2004年至2012年间发表的文章的元分析结果。同时他们也发现,阿明顿弹性(不同国家/地区产品之间的替代弹性)是解释碳泄漏模型结果差异的一个关键参数。
令人惊讶的是,欧盟委员会的研究表明,逐步取消免费配额的方案比同等情况下立即取消的方案表现更好。在某种程度上,这份研究试图说明延长免费配额是基于科学依据而不是政治操纵。延长免费配额为何优于立即取消配额以及基准情景(现行制度)仍有待观察。欧盟委员会认为,过渡阶段可以更好地让欧洲公司为取消免费配额做好准备,但并未详细解释体现这种方案的优越性的具体特点。
此影响研究采用了2030年47欧元/吨的碳价格,这使我们对此碳价水平与达成气候变化目标是否兼容提出了合理质疑。碳定价领导联盟提醒我们,为实现《巴黎协定》的承诺,2030年最低碳价格需为50-100美元/吨。CBAM中的碳价格与ETS中的碳价格将保持一致,而ETS中碳价格随供求波动,目前ETS碳价格接近60欧元/吨。
此外,通过资源再分配的方式规避风险可能会严重削弱计划的有效性。资源再分配是人为地在不同的生产要素、行业或公司间重新分配碳排放。通过这种方式操纵碳核算,一国或一家公司可以声称减少了出口到欧盟的商品的碳含量,而没有对生产过程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改变。这些策略既难以预料,也难以事后衡量。Stede等在2021年发表的研究估计铝业部门的资源重分配风险在50%到80%之间。由于这种风险估计的困难,欧盟委员会明确表示其模型中排除了这种风险。但其研究的附件中仍根据资源再分配风险是否发生的不同情况对机制的影响进行了比较。
最后,正如Böhringer等在 2022年发表的文章所指出的那样,CBAM的问题更多涉及法律可行性和实际实施的方面,而不是基本理论。如果它在欧盟以外被认为是一种保护主义,将会引发贸易冲突。同时,事实也证明,由于进口关税的差异和非关税壁垒,国际贸易的商品偏向于高碳产品。在这一方面,CBAM提案不仅对欧洲,对全球贸易体系都可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2.2
CBAM对欧盟以外地区的影响
CBAM的影响超出了欧盟国家的范畴。CBAM的目标之一是促进全球转型动力的发展。因此,分析其对世界其他地区的潜在影响至关重要。CBAM可能会改变一些国家的价格变化动向,并可能对一些经济体产生不成比例的影响。
事实上,CBAM可能具有强烈的责任转移效应,如Böhringer等,在2022年所建议的那样,工业化国家(如欧盟国家)对碳含量的进口调整可能会将碳定价的部分负担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国家。正如我们在本文中所确认的那样,受CBAM影响的出口国可能遭受在出口收入、就业和工资占比或财政收入方面的损失。Böhringer等在2022年发表的文章中解释道,这种结果可能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阐释的以及在《巴黎协定》第4(3)条中所重申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相抵触。但与此论点相反,CBAM也可能有助于将碳排放的责任重新分配给消费国(这里指的是欧盟),并抑制全球性的“生态不平等交换”。
Eicke等在2021年首次提出了CBAM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分析,考虑了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为仅针对碳排放密集型行业的CBAM和针对整个经济的CBAM。作为对国家案例研究的重要文献补充,特别是针对中国的影响,Voituriez和Wang,(2011)、Bao等(2013)、Chen 和 Guo(2017)都提出一个广泛的社会经济和制度框架来评估CBAM的影响。其关注的变量是各国的出口结构、碳排放强度、减排目标以及机构检测和报告排放的能力。此外,文本评估了莫桑比克、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以及摩洛哥这些相对高风险国家的风险驱动因子以及对CBAM的适应力。研究强调了在贸易效应之外,监测、报告和核实出口国碳含量的能力的重要性。
作为对Eicke等在 2021年发表的文章的补充, Lim等在2021年发表的文章中为来自其他经济体的潜在报复效应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探索了一系列一般不利于CBAM施行的情景。然而,这篇文章遗漏了一些强有力的可以质疑CBAM国际施行的政治经济学观点。从法律的角度,即便CBAM的进口收费能与WTO兼容,它也可能不足以让许多污染密集型国家加入碳定价联盟(Böhringer等, 2022)。中国和其他非经合组织大国,如印度、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目前都认为CBAM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和歧视性政策措施。
最后,由于CBAM对不同经济水平的国家具有潜在的不均等影响,需要仔细关注其制度设计,以更好地实现其加强全球抵御气候变化的雄心和欧盟非货币化战略的双重目标。Brandi(2021)认为,最不发达国家(LDCs)应该被排除在CBAM之外,而从欧盟获得有针对性的支持。换句话说,像UNCTAD(2021)建议的那样,建立一个有利于发展的CBAM,是“Fit for 55”志性部分成功的关键。它应该提出一套更广泛的发展政策,以使风险最大的国家实现他们的碳中和战略。
本文的贡献在于探究了CBAM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影响,以及设计了能促进公平和实现有效低碳转型的CBAM制度。本文的创新在于使用了MRIO表,引入了详细的行业和地理数据以系统地评估CBAM对各国多维度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同时,本文考虑了以行业吸引外汇能力和社会经济指标如就业和工资衡量的国际收支的潜在影响。
三、方法与数据
为了分析CBAM对欧盟伙伴的潜在影响,我们首先计算了这些国家出口欧盟的份额。其次,根据行业的碳强度,我们估计征税可能产生的碳收入。最后,根据Espagne等(2021)的研究方法,我们估计了与出口欧盟产品生产相关的直接和间接产出、工资和就业。
3.1
欧盟贸易伙伴的出口
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提供了各国按产品和贸易伙伴的进出口数据。我们可以通过各个国家向欧盟国家的出口或根据欧盟向贸易伙伴的进口,计算各国在CBAM中的产品出口。因为欧盟数据更为完整,我们决定使用欧盟进口数据。因此,一个国家对欧盟出口总额时由27个欧盟国家的进口总额得出的。
共有五种产品受到CBAM的影响:铝、水泥、电力、化肥和钢铁。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分类,我们确定受到CBAM的影响的有以下产品:
水泥:硅酸盐水泥、矾土水泥、矿渣水泥、超硫酸盐水泥及类似的水凝水泥,无论是否着色或以熟料形式存在(2523)
电力:电能(2716)
肥料: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3102)
钢铁:铁和钢(72)
铝:铝及其制品(76)
3.2
按产品分类的排放强度
计算出这些产品对欧盟的出口价值()后,我们可以根据其碳含量,按国家和产品来估计从CBAM获得的碳收入。按国家和产品分类的碳强度数据来自Cabernard和Pfister在2021发布的文章,他们将EORA-26和EXIO MRIO表合并为区域化MRIO(RMRIO)表。该数据集的优点是提供了189个国家和163个行业部门的排放强度(二氧化碳当量/美元)数据,为我们在行业部门和地理区域层面有足够的颗粒度。
按产品和国家的排放强度是按所有涉及产品的行业部门排放量之和除以总产出之和计算的,如下所示。
其中,e表示碳强度,i表示CBAM的五种产品,k表示范围内的国家,j是RMRIO中的部门(与CBAM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3.3
对收入和产出的影响
我们不使用单一国家的碳强度来估计碳收入,而是认为用来计算CBAM的碳强度为
国家实际碳强度和欧盟国家碳强度10%这一最差情况
的较小值,即
研究的基本假设是低碳密度的行业可以证明他们不需要支付默认金额,而高碳密度行业将支付欧盟规定的默认金额。
基于碳强度和国家出口,我们可以按国家和产品计算碳收入(CR),具体如下:
其中,出口EX EU 为国家向欧盟出口j产品,CP是碳价格,此处认为是60美元/吨,大约是目前ETS的价格。
最后一个式子中对碳收入的基本假设是出口不会因为引入CBAM而下降。这有两个可能的解释:一是这些产品的价格替代弹性等于零(无价格弹性),二是最终价格没有变化。如果几乎所有的供应商都涨价且没有可用的替代投入来替换受影响的产品,那么可以预期价格替代弹性会非常低。另一方面,如果这些产品的供应商是价格接受者,所有的碳收入将体现在销售价格中,最终价格将不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带来的影响是范围内国家的出口收入下降。
另一个极端情况是,贸易伙伴国对欧盟出口下降100%。在这种假设下,需求对价格是完全弹性的。即使人们可以预计这种极端情况大概率不会发生,但如果有其他供应商(欧盟内部或有类似碳价格的国家)可以生产这些商品,他们会吸收这些出口的份额,因此对受影响国家的影响非常重大。这样的后果对于贸易伙伴而言比增加碳收入更重要,因为这将间接或直接影响行业及其供应链的生产,以及对工资和就业产生影响。
在估计对生产、工资和就业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时,我们使用EORA-26 MRIO数据库(Lenzen等, 2012; Lenzen等, 2013)。使用MRIO的好处是,间接影响不仅有国内生产者的投入的供应,还包括国际间的影响。例如,如果国家A的生产投入被另一个国家B用来生产率,而这些铝被出口到欧盟国家,那么国家A将受到间接影响,并被计入MRIO的框架中。
因此,引入CBAM对总产出的(直接和间接)影响为:
其中,∆X 是产出总变化的列向量(对所有行业部门和国家),I是单位矩阵,A是MRIO技术系数矩阵,∆Y是各国和各行业部门对欧盟出口的直接影响。
估算出各个部门的总产出后,我们就可以计算出对工资和就业的总潜在影响(直接和间接),以分析引入CBAM后产生的社会经济风险。因此,我们需要将总产出的变化逐项诚意每项产出的工资(w)和就业(n)的列向量。
和
其中,⊙ 表示元素相乘,∆W和∆N分别是对工资和就业的总潜在影响的列向量。
四、CBAM的潜在影响
CBAM的引入将成比例的影响各国向欧盟的出口。就数量而言,受影响最大的经济体是土耳其、乌克兰、中国和俄罗斯,如图2左图所示。俄罗斯出口约100亿美元的CBAM产品,相对均匀的分布在钢铁、铝、化肥和电力方面。中国、乌克兰和土耳其分别向欧洲出口超过25亿美元的CBAM产品,主要集中在钢铁和铝两种产品上。其中,钢铁是土耳其以及美国、其他金砖国家(巴西、印度和南非)、韩国和乌克兰受影响最大的产品。
即使我们需要的是总体影响,从各贸易伙伴的角度,CBAM在经济中的影响取决于其该国家对与欧盟贸易的相对依赖性(例如,向欧盟出口额占总出口的比重)。图2右图可以看到,除了乌克兰和俄罗斯,数量上受影响最大的国家在出口份额上也受较大影响。莫桑比克是受影响最大的经济体,因为其出口到欧盟国家的铝几乎占总出口的(20%)。塞尔维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黑山、北马其顿和巴林也是受影响较大的国家(CBAM产品在塞尔维亚和波斯尼亚出口中占比超过5%,黑山、北马其顿和巴林超过3%),但不同于莫桑比克,这些国家并不是由于单一产品受影响。前两个国家是由于钢铁、电力和铝出口,而北马其顿是由于钢铁和电力的出口。
相对于总出口而言,其他受到较大影响的国家是亚美尼亚、托克劳、阿尔巴尼亚、摩尔多瓦和津巴布韦。在所有这些经济体中,CBAM产品出口欧盟占比在2.5%以上,且各国的产品结构差异很大。津巴布韦和摩尔多瓦主要是钢铁出口,而亚美尼亚和阿尔巴尼亚,出口产品组合则更具多样性。
然而,对CBAM影响的分析需要考虑到排放强度,因为各国碳收入取决于各产品的碳排放量以及各国的碳排放强度。图3展示了欧盟国家和非欧盟国家的碳排放强度分布,以对数为单位,虚线是欧盟国家的第一个十分位数(最差的10%)限制。
除化肥外,所有产品的碳排放强度往往都是非欧盟国家高于欧盟国家。就钢铁而言,欧盟和非欧盟国家的碳强度非常相似,两条曲线几乎重合,碳排放强度相对较低,大多数国家低于欧盟10%的最差排放强度,即1.21千克/美元。
铝产品中,欧盟国家的碳排放强度则要低得多,最差10%的限制是0.59千克/美元,但大多数其他国家的排放强度远高于此,主要的非欧盟国家排放强度高于1千克/美元。
水泥和电力是CBAM产品中碳排放强度最高的。欧盟和非欧盟国家之间的差异非常大,在大多数欧盟国家,水泥的碳排放强度在0.5至2.0千克/美元之间,电力的碳排放强度在1.0至4.0千克/美元之间。水泥和电力的最差10%限制分别为4.14千克/美元和6.00千克/美元。
4.1
潜在的碳收入
假设欧洲碳价格为60.00美元/吨(欧洲以外为0),按产品和国家引入CBAM的总碳收入如图4所示。
受影响最大的国家在绝对数上同前,但在产品构成上有一些变化。钢铁变得比之前更加重要,特别是对于南非、巴西、印度、中国、乌克兰和俄罗斯这些国家而言。而土耳其和白俄罗斯的产品结构是多个的,包括有钢铁、化肥、水泥和铝。乌克兰和巴尔干国家(马其顿、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和塞尔维亚)是重要的电力出口国,其碳排放强度很高,因此是受影响最大的经济体。
当我们分析碳收入在出口中的份额时,结果会更加明显。尽管莫桑比克的欧盟出口占比非常大,但是由于其主要产品铝的碳密度相对较低,碳收入相对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更低。而巴尔干国家的电力是受到CBAM影响最大的产品。
相对而言,其他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经济体是亚美尼亚、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摩尔多瓦、格鲁吉亚、白俄罗斯以及特立尼亚和多巴哥。阿尔及利亚、格鲁吉亚和特立尼亚和多巴哥主要来自于化肥出口,而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主要是由于钢铁出口。
4.2
国家的风险
估计潜在碳收入基于假设是需求不受CBAM施行的影响。然而,如前文所述,这只有在出口国价格包含所有碳收入(而本身价格没有变)或是需求对价格缺乏弹性(需求不受价格变化影响)才可能发生。但是,如果价格变化时,需求也相应变化,CBAM的影响将不仅影响到直接参与的行业,也同时会影响所有相关的行业。需求的下降将影响生产部门和为生产提供投入的部门。这些行业及供应链上的所有行业的雇主都将受到影响。
图5按国家列出了可能受到直接和间接影响的行业。受影响最大的国家基本上与前文一致,分别为津巴布韦、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黑山、乌克兰、巴林、马其顿、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塞尔维亚、摩尔多瓦和莫桑比克。但可以看到,一些国家,如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塞尔维亚受到的间接影响相对更大,这些影响不仅考虑到生产CBAM产品的直接供应商,而且包括国内所有间接供应商。因此,那些与受影响行业有紧密生产联系的国家往往受到更大的冲击。一些原本不在受到最大影响经济体名单上的国家,如哈萨克斯坦,由于向其他国家对欧洲的出口提供了投入,也出现在此名单上,受到的直接影响很低,但间接影响非常高.
除了分析对产出的潜在影响,我们还可以根据这些行业对创造高薪就业的直接和间接重要程度,分析实施CBAM的潜在社会经济影响。按照Espagne等 2021年发布的文章中的方法,我们估计了欧盟贸易伙伴中可能受到CBAM影响的就业人数和工资总额占比,以确定哪些国家更易受到政策影响。图6的纵轴为工资占比,横轴为就业占比,点的颜色表示来自国际劳工组织(ILO)数据的社会保障覆盖水平。
在社会经济方面受影响最大的国家分别是摩尔多瓦(MDA)、莫桑比克(MOZ)、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BIH)、塞尔维亚(SRB)、马其顿(MKD)、乌克兰(UKR)、黑山(MNE)、巴林(BHR)、阿尔巴尼亚(ALB)。在这些国家中,可能的减产使超过0.5%的工资支出和就业面临风险。摩尔多瓦和莫桑比克大约有2%的就业受到影响,然而由于受影响的工资占比高于5%,意味着影响的主要为相对高薪的工作。乌克兰情况相似,但规模较小,有1%的就业直接或间接与向欧盟出口CBAM产品有关,且占工资比例近2%。
其他国家,例如圣多美和普林西比(STP)、亚美尼亚(ARM)、俄罗斯(RUQ)、格鲁吉亚(GEO)、土耳其(TUR)和津巴布韦(ZWE),有超过0.5%的工资将受影响,社会经济风险同样交大。然而,在这些经济体中(特别是津巴布韦),其就业方面影响并没有工资那么高,表明引入CBAM所影响的工作很少,但工资很高。
高社会经济风险并不一定意味着脆弱,如乌克兰、巴林和亚美尼亚这样的国家,尽管部分相关高薪工作受到CBAM影响,但与前述的其他国家相比,并没有那么脆弱,因为其有相对较好的社会保障覆盖率(超过覆盖50%劳动力)。从图6点的颜色可以看出,受影响行业的潜在就业损失往往以为这相对较低的社会经济影响。另一方面,莫桑比克的情况最为复杂,因为约有2%的岗位(超过25万个工作岗位)和6%的工资受到影响,并且该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薄弱(覆盖劳动力不足25%)。
4.3
CBAM的推广
CBAM可能产生的的主要政治影响之一是它可能会刺激其他国家采取类似措施。由于CBAM中收取的税将扣除原产国适用的碳价格,这将导致欧盟贸易伙伴国采取碳价格机制。为了探究CBAM扩张到其他发达国家后的影响,本文计算了这些贸易伙伴在扩张后有风险的出口份额。大体上,我们估计了若以下国家出台类似CBAM的措施将影响的出口:
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
日本及一类“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JAP+N1),其中包括韩国、中国香港和新加坡。
英国、瑞士和其他欧洲经济区国家(EEA+),其中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中国(尽管不是发达国家)
以出口总量衡量,其他金砖国家(俄罗斯、巴西、印度和南非),以及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墨西哥、澳大利亚和越南是受影响最大的经济体,上述国家每年向其他发达国家和中国出口的CBAM产品超过25亿美元。巴西和北美自贸区同属一个美洲地区,纳入北美自贸区对其十分重要。而纳入日本和N1集团对印度、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十分必要。最后,纳入中国对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影响交大,而南非对出EEA+以外的所有国家集团都有相关的影响。
以出口总金额衡量,受影响最大的经济体是朝鲜、巴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津巴布韦、南非、哈萨克斯坦和巴西。上述国家有超过2.5%的出口将受到类似CBAM措施的影响。对于朝鲜、哈萨克斯坦和津巴布韦,中国是否考虑采取这种措施非常关键,而对于巴林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北美自贸区采取类似措施将导致较高的风险。
五、总结
本文分析了引入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对欧盟(EU)贸易伙伴的影响,特别是该措施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潜在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外部后果,采用了贸易数据和多区域投入产出矩阵(MRIO)来探究CBAM影响的不均衡分布。
其他使用一般均衡模型的研究需要假设国家间的价格替代弹性和技术替代,与其不同,本文专注于两个极端情况。首先是各国向欧盟的出口量不受影响,以确定引入CBAM可以为欧盟带来的最大碳收入(依赖于这些出口对价格无弹性的假设)。其次是所有出口以及生产相应商品的供应商都受到影响。尽管上述极端情况是虚构的,但可以说明每个国家的风险程度以及在产出、就业和工资方面的潜在损失,且同时考虑直接和对所有生产链的影响(间接影响)。MRIO帮助我们验证了间接影响(无论是在国家内部或是国家之间),对确定各国受影响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方面,大部分碳收入来自于俄罗斯、中国和乌克兰。另一方面,向欧洲出口CBAM产品的经济体受影响的程度差异较大,许多发展中经济体有超过2%的出口以及1%的生产受到影响。东欧经济体,主要是巴尔干地区,以及非洲的莫桑比克、津巴布韦和喀麦隆是出口受影响最大的国家。在社会经济方面,摩洛哥和塔吉克斯坦是受影响最大的经济体。
目前欧盟仍在讨论CBAM的相关事宜,大部分文献都分析了其对欧盟经济体的影响。然而,虽然这种碳调整机制旨在减少企业碳排放出口到外国的动机以及促进更广泛的低碳转型,却可能对一些非欧盟经济体造成过度影响。解决不公平问题的途径可以是将CBAM获得的收入返还给支付国或用于技术转让和国际气候融资。还有观点认为,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意味着发达国家应投资能源密集型产业转型所需的技术开发和传播,并对其负主要责任(Åhman等, 2017)。
风险提示:文献中的结果均由相应作者通过历史数据统计、建模和测算完成,在政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模型存在失效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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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XYQuant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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