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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布天然气利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典型,值得一读)

时间:2020-07-08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昆明市市本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昆明市天然气利用经费项目

项目单位: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价机构:昆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16年9月30日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

昆明市天然气利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任务的通知》(昆政办﹝2016﹞61号)要求,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受昆明市财政局委托,昆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15年昆明市天然气利用经费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昆明市天然气利用经费项目基本情况

(一)政策背景

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是我国陆上天然气三大进口通道之一,将资源较为丰富的缅甸近海天然气输往中国西南地区,主要用气市场是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等省市自治区,目前该项目入昆西支线工程已于2013年9月建设完成。实现我市焦炉煤气向天然气的置换,用足用好中缅天然气,保障城市燃气的长期稳定供应,对优化昆明市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4年3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昆明城市燃气规划设计院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安全第一、稳步推进”、“高位统筹、市区联动”、“精心组织、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形成了《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2014年8月,昆明市政府先后发布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4〕3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个实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通告》(昆政文〔2014〕19号),决定自2014年8月起对主城五区、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供应的生产、生活人工煤气进行天然气置换。

(二)政策目标

根据《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程分为8个大片区,129个小片。目标是:

2014年至2017年计划三年内基本完成现有焦炉煤气用户(约100万户),以及2014年到2017年预计发展的煤气用户(约20万户)—共计120万户的置换工作。其中:2015年置换约31.5万户。

(三)政策内容

1.天然气置换资金通过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用户出资等多渠道解决。天然气置换管网、设施配套和适应性改造工程、隐患整改工程的资金由企业承担;小区内老化燃气管网改造资金,按照企业、政府、用户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天然气置换宣传资金区分政府和企业的职责,由企业和市、区政府分别承担;市、区天然气置换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市级指挥部人员培训、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应急等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区级指挥部的的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2.天然气置换应按以下步骤实施:组建置换组织机构、编制置换方案、开展燃气现状调查及隐患整改和配套改造工程、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启动示范片区置换及评估总结、实施全面置换、完成置换后的安全运行监护。

3.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指挥部负责天然气置换的组织领导工作。

4.天然气置换工程由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及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采取分期、分片置换的方法逐步推进实施。

5.由于天然气与人工煤气的燃烧特性不同,原有人工煤气系统中使用的燃气器具、燃气报警器必须转换后方能使用天然气。燃气器具转换可采取更新或改造的方式。

6.燃气器具改造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对居民用户更新灶具:市政府每户补贴100元(其中:低保用户每户补贴200元),企业对每户补贴200元。工业、商业等非居民用户的燃气器具更新及改造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2015年度项目预算及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15年项目总投入资金3,117.50万元,其中:市财政局以昆财城〔2015〕12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年度预算1,080.00万元,企业自筹1,455.42万元,以前年度结余资金582.08万元。截止2015年9月18日,项目实际支出2,595.57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140.15万元,企业自筹1,455.42万元。结余资金521.93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具体情况见表1: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评价目的

全面评价昆明市天然气利用经费项目2015年度实施情况,了解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等有关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升实施效果以及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参考。

为确保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根据《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4〕36号),昆明市政府成立了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指挥部,由昆明市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市委外宣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昆仑燃气云南公司及昆明华润燃气公司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安全保障处和宣传处四个部门。

为加强对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指挥部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指挥部制定了《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指挥部资金管理规定》,并由市住建局财务处代为账务核算。

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了解和评价,市指挥部对项目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基本能够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执行,能正确反映项目的实际绩效,但也发现项目存在以下问题,如:项目资金采用预拨制,导致结余资金较大,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天然气置换灶具补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燃具服务商的选择不公开、透明;数据统计不准确等。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严格按相关政策、制度完善项目管理,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2015年度实施昆明市天然气利用经费项目的昆明市住建局和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3.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

(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

(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任务的通知》(昆政办﹝2016﹞61号)

(5)《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绩〔2016〕70号)

(6)《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城〔2015〕12号)

(7)市政府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3期)

(8)《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4〕36号)

(9)《昆明市人民政府实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通告》(昆政文〔2014〕19号)

(10)《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

(11)《昆明市燃气管理条例》

4.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并从上述四个方面分层次细化评价指标,使设置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能系统反映天然气灶具置换补贴资金支出所产生的项目效益。指标分值满分为100分。一是投入指标(12分):占总指标权重12%。含2项二级指标,5项三级指标,8项四级指标。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性等方面对项目投入作出评价。二是过程指标(29分):占总指标权重29%。含2项二级指标,8项三级指标,17项四级指标。主要从项目的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对项目实施的过程进行评价。三是产出指标(29分):占总指标权重29%。含1项二级指标,4项三级指标,9项四级指标。主要评价资金实际使用率、置换用户灶具更新补贴资金使用率、置换安全保障工作经费资金使用率、各项工作费用资金使用率、置换服务商销售灶具质量保证率、天然气置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天然气置换片区新闻发布准确率等情况。四是效果指标(30分):占总指标权重30%。含1项二级指标,3项三级指标,3项四级指标。主要评价通过项目实施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产生的影响、项目实施对优化城市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影响、燃气器具更新及改造居民用户的满意度等情况。

5.评价方法及实施

按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采取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通过与项目单位人员座谈、资料核查、选点抽查等方法,并对109户已置换用户进行了电话问卷调查,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

(1)对比分析情况

评价组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项目完成程度,昆明市天然气利用经费项目,2015年计划完成31.5万户天然气置换工作,实际完成31.32万户,完成率99.42%。

(2)因素分析情况

评价组在①与市住建局燃气处、财务处相关人员;昆仑燃气公司和华润燃气公司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财务人员等进行座谈;②核查了市住建局提供的项目规划文件、资金文件,项目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检查、考核、完工后的验收和审计等相关资料;③对昆仑燃气公司和华润燃气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的各评价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天然气置换工作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不但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市的城镇燃气供应不足的问题,对我市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保障能源供应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而且对加速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走可持续性发展的云南省中心城市建设道路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社会效果较为显著。但仍存在如下问题:

①项目资金结余较大,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截止2016年9月18日项目实际共支出资金1,140.15万元,结余资金521.93万元,其中:各项经费结余49.14 万元,灶具更新补贴结余472.79万元(昆仑燃气公司445.24万元,华润燃气公司27.55万元)。根据《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指挥部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昆天指〔2014〕4号)“四、专项规定 ……市指挥部采取预拨方式,将结余资金拨付至燃气企业,用于次年灶具置换补贴……”的规定,2014年预拨灶具置换补贴445.24万元至昆仑燃气公司,2015年分别预拨灶具置换补贴207.61万元至昆仑燃气公司和华润燃气公司。

②根据《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指挥部资金管理规定》(昆天指〔2014〕4号),天然气置换补贴按照工程进度,由市指挥部根据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及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置换汇总表(含补贴对象基本信息)和每户置换用户签字确认的完成置换单据等原始凭证,按不低于千分之五的比例进行抽样审核后上报指挥长审批,才予以拨款。但昆仑燃气公司2015年预拨补贴资金207.61万元,到2016年7月才完成报账审核程序;2014年预拨的445.24万元,截止2016年9月28日仍未完成报账审核程序。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15年共收到预拨补贴资金207.61万元,到2016年6月底才完成报账审核程序。项目资金报账审核不及时,违反了相关资金管理规定。

③市住建局未按《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部门绩效管理制度、办法,也未对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工作。

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指挥部将燃具服务商的选择委托燃气公司进行,并制定了《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服务商选择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商用、家用燃具置换服务商进入须具备的条件,但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在选择确认燃具服务商时未按照规定执行。置换用户对燃具质量的满意度较低,燃具服务商随意定价,不能保证在置换过程中所销售的产品价格低于其在昆明地区门市价格等问题。

⑤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2015年置换户数不准确。公司提供给市指挥部2015年置换户数为210233户,提供给评价组的为198905户,两者相差11328户,数据差异较大。同时评价组根据市指挥部提供的相关资料,统计得出数据为193047户。

⑥评价组抽取了2015年已完成天然气置换的109户用户进行电话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天然气置换用户对天然气置换工作服务满意度为90.36%。用户对天然气置换工作的意见主要集中在:①天然气泄露问题;②灶具打不着火,火力小等情况;③置换人员强制推销灶具;④低保用户对每户收取80~190元的管道安装费意见较大(主要是昆仑燃气公司);⑤燃具销售未明码标价。

(二)评价结果

昆明市住建局根据要求对项目及时开展了自评工作,自评报告对项目绩效目标执行及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做出了详细描述,自评报告内容完整,自评得分98.5分。2015年昆明市住建局根据《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完成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的申报完整、合理。

经评价,该项目绩效得分77分,评价等级为中(得分情况详见附件三)。

1.项目申报、审核程序规范性,资金到位情况

市住建局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天然气置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4〕36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置换用户灶具更新补贴、置换安全保障工作费用、宣传工作费用和法律支持需求及日常办公运转费用等四个方面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复,保证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015年根据市财政局以昆财城〔2015〕12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年度预算1080万元,单位实际收到资金108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2015年度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昆明市天然气置换工作计划完成31.5万户,实际完成31.32万户,完成率99.42%。具体情况详见表2:

2015年天然气置换工作情况表

3.项目实施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

天然气与人工煤气相比,同比热值价格相当,并且天然气清洁干净,能延长灶具的使用寿命,也有利于用户减少维修费用的支出。同时,天然气无毒、易散发,比重轻于空气,不宜积聚成爆炸性气体,是较为安全的燃气。因此,随着家庭使用安全、可靠的天然气,将会极大改善家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2)生态效益

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可减少煤和石油的用量,因而大大改善环境污染问题;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环保的优质能源,几乎不含硫、粉尘和其他有害物质,能减少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量近100%,燃烧时产生二氧化碳少于其他化石燃料,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0%和氮氧化合物排放量50%,并有助于减少酸雨形成,舒缓地球温室效应,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因此,实现我市焦炉煤气向天然气的置换,能够有效改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城市节能减排。

(3)群众满意度

评价组抽取了2015年已完成天然气置换的109户居民用户进行电话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天然气置换用户对天然气置换工作服务满意度为90.36%。群众满意度不高。

4.项目执行需完善内容

(1)根据昆明市现有天然气置换补贴方案,仅有燃具更新能够获得财政补贴,同时市指挥部对燃具供应商的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燃具供应商以政府名义强买强卖,引起群众不满,损害了政府的信誉。因此,市指挥部应当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置换工作补贴方案,加强对天然气置换工作监督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2)截止2016年9月28日市住建局账面反映应付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灶具更新履约保证金336.97万元,但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账面该保证金余额为445.24万元,差额108.27万元。市住建局应及时与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核对,提高单位债权债务的准确性,确保资金安全。

(3)市住建局应加强对昆明市天然气置换项目财务资料的审查、归档工作,避免财务资料长时间未整理、装订带来的保管不便和缺失风险。

(4)城市居民对天然气置换工作置换时间安排、置换流程、燃具服务商(名称、代理品牌、燃具价格)、燃具置换补贴方式等方面工作了解不足,市住建局应加强天然气置换的宣传工作。

三、主要问题

(一)结余资金较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

截止2016年9月18日项目结余资金共计521.93万元,其中:各项经费结余49.14 万元,灶具更新补贴472.79万元(昆仑燃气公司445.24万元,华润燃气公司27.55万元)。

(二)天然气置换灶具补贴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昆仑燃气公司2015年预拨补贴资金207.61万元,到2016年7月才完成报账审核程序;2014年预拨的445.24万元,截止2016年9月28日仍未完成报账审核程序。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15年共收到预拨补贴资金207.61万元,到2016年6月底才完成报账审核程序。项目资金报账审核不及时,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未按规定选择燃具服务商

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在选择确认燃具服务商时未按照《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服务商选择方案》的规定执行,导致置换用户对燃具质量满意度较低、燃具服务商随意定价,不能保证在置换过程中所销售的产品价格低于其在昆明地区门市价格等问题。

(四)数据统计不准确

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2015年置换户数不准确,昆仑燃气公司提供给市指挥部2015年置换户数为210233户,提供评价组的数据为198905户,差异11328户。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效益

建议市住建局加强资金绩效跟踪和预算执行的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认真核实资金结余情况,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优先使用预拨资金,避免资金沉淀在项目实施单位。

(二)明确报账时限,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市住建局应明确燃气公司灶具置换补贴报账时限,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大对项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跟踪管理,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及核算。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市住建局应结合实际情况,要求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按照《昆明市天然气置换服务商选择方案》的规定,对已进入燃具置换服务商重新进行资格认定,确保天然气置换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加强管理,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

市住建局应加强对燃气公司的管理,提高各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对不能按要求提供准确数据的单位要有明确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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