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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人身伤亡事故的反思

时间:2022-11-06 来源: 浏览:

一起人身伤亡事故的反思

原创 水电安监张牧 电工电气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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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人和你说,警示标示的重要性,或许你会认为是“摆设”、形式主义;      如果有人和你说,安全设施的重要性,或许你会认为是“小题大做”、浪费资料;      如果有人和你说,防护设施不全是安全隐患,或许你会不以为然;      或许你会纠结,一天到晚“隐患整治”,到底图个什么?      带着这些困惑,我们一起看看下面这起刚刚发生在我们身边、真实的事故案例,看看这起血淋淋的惨剧,或许能给你一些触动,给你一些启发:      近日,一则“浙江某发电公司30岁员工人身死亡事故”的消息在电工朋友圈引起广泛关注,“浙江某发电公司作业人员(共计3人)在脱硫脱水楼3号真空皮带机层脱水机旁边进行消防水管的漏水处理工作。设备部综合专业点检员李某(死者,男,30岁)处于处于吊物孔同侧的狭小平台(狭窄的通道:台阶仅有12公分宽),头部碰到转动的皮带机张紧滚筒,被带入滤布内,挤压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的现状惨不忍睹:“3号真空皮带脱水机停运时,李某肋骨以上部位卷入滤布滚筒之间,面部左侧倾斜朝下,左臂挤压在身体与滚筒之间,右臂在滚筒外、滤布里,双脚离地约70公分。将李某救出后,仍有心跳,但已昏迷不醒,头部未见变形,左侧面部、口鼻挤压出血,滤布切割后,安全帽壳掉落在下方水槽处,安全帽内衬还在头上。”      有隐患不一定会出事故,但人身事故的背后,必有“大量的的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对事故进行“回头看”,不难发现现场的存在的隐患“触目惊心”:      低转速、软材质的输送装置、 转动设备本应安装防护罩,大家却选择视而不见、习以为常;现场吊物孔本应装设符合《安规》要的栏杆,起到安全隔离的作用,却仅仅用“一条铁链”来代替;在扶梯和吊物孔围栏之间本应加装隔离门,设置“当心机械伤害”、“禁止翻越”、“禁止抛物”、“当心坠落”等警示标识,却未能有效落实;现场本应竭力改善业环境,减少或避免狭窄通道、狭小空间、临近转动设备等危险部门作业,却依然“无动于衷,冒险作业”……

    《安规》中说“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     《安规》中还说“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 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      但此次事故的根源却依然是“现场转动机械防护罩缺失、围栏防护实效……”      而这些看似“挑刺”的要求,都是《安规》中明文规定的,都是保命的“秘诀”,为什么落地竟然如此无力?铺天盖地的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为何这些致命的隐患迟迟得不到整治,整改为何竟然如此的苍白?      于是,30岁的工友,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倾倒,在工作岗位上不幸遇难,究竟是意外还是必然?

     当现场致命的“物的不安全状态”,遇上违章作业的人员,生命逝去已成必然,更可怜的是,逝者还得背负“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让人心疼不已!      切隐患整治切忌搞形式,而应该求真、应该务实,下大力气对转动机械防护罩类、护栏类、井沟盖板类、平台楼梯类、现场照明类、安全标识类、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等方面存在问题集中整治,认真书写防止人员不受伤害、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华美文章!      愿逝者安息。      希望类似隐患彻底整治!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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