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企业为啥要做职业健康?

企业为啥要做职业健康?

时间:2023-11-17 来源: 浏览:

企业为啥要做职业健康?

HSE中心
HSE中心

HSEcenter

通过“大健康、大环保、大安全”思路,搭建HSE学习交流的公益平台,非商业不盈利,业余时间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祖国安全生产事业努力贡献!

收录于合集
#职业病 28
#职业健康 45

企业为啥要做职业健康?

今天来说一说

企业为什么要做职业健康?

并介绍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主体责任

 一、

企业为什么要做职业健康?

先来看看几张图片

先来看看几张图片

是不是感到触目惊心!!!

企业为什么要做职业健康?

01

首先,这是法律的要求。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02

其次,这是预防职业病,保护工人健康的要求

03

最后,一旦企业出现职业危害,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健康,除了要面临法律的处罚制裁,更要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活动 中,因接触 粉尘放射性物质 他有毒、有害因素 而引起的 疾病

注意点

广义职业病 是指由职业有害因素所致的各种职业性损害,包括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和职业性外伤。
法定职业病 是指由职业病防治法定义、由国家卫生行政等部门颁布的职业病种类。

四个要件

构成《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X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个要件,都不属于《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

图解

01

法定职业病

根据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法定职业病共分为10大类132种。

02

职业危害

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

03

职业病危害因素

又称职业病有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三、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1

法律

①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历经4次修正

②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职业病防治法沿革

立法宗旨

法律关系

四、

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职业病性病损的致病条件

主体责任与致病条件的关系

图解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01

综合管理

  • 组织机构与人员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女工

  •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02

工作场所管理

  • 生产布局与卫生用室等管理

  • 材料与设备管理

  • 警示标识等管理

  • 工程防护设施管理

  •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管理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

03

培训教育

  • 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

  • 劳动者上岗前与定期教育培训

  • 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人员培训

04

作业管理

  • 告知管理

  • 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标准)

  • 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管理

  • 个体防护用品适用与管理

  • 作业安排与津贴管理

05

健康监护

  • 职业健康检查

  • 检查结果的处置

  •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06

职业病诊断、报告与病人保障

  • 职业病诊断

  • 职业病报告

  • 职业病病人保障


来源:职防技术委员会,职业健康先行

申明: 以上图文来自网络, 以上 仅供参考,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平台,必将及时更正或删除,谢谢支持!

申明:以上图文来源其他公众号,仅供交流学习使用,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平台,随即删除,谢谢支持!

五点提示须知晓,事关职业健康检查

重磅!无需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情形(附依据)

关于职业健康检查,以下五点提示必须知晓

了解职业接触限值 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未经职业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案!离职11年才查出职业病,还能赔偿吗?

广东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等问题专家共识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管理的通知
关于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实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互认的通知
安徽: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在车间与办公室两头跑的岗位应视同职业危害作业岗位,需接受健康监护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消防救援人员职业健康保护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职业健康检查知识要牢记

官方文件:《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方法》

DB 13/T 5273-2020《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 风险分级管理规范》

GBZ/T 325—2022 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 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11月1日起,这些单位必须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22版:《关于新职业病危害项目报系统常见问题》

GBZ/T 325—2022 疑似职业病界定标准 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为何要按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不报不行?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