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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被罚12万停产停业!

时间:2023-06-16 来源: 浏览:

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被罚12万停产停业!

消防安全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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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示,6月5日,清远市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 清远市巨元福海鲜餐饮有限公司 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详情,2023年4月7日,清远市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清远市巨元福海鲜餐饮有限公司进行安保期间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公司 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清远市巨元福海鲜餐饮有限公司被责令 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128300元

来源:信用中国(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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