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CEMS常见问题引起的处罚

CEMS常见问题引起的处罚

时间:2022-07-10 来源: 浏览:

CEMS常见问题引起的处罚

环评爱好者网
环评爱好者网

eiafansbbs

依托环评爱好者网,传播环评业界信息,建立环评专业人士的沟通平台。

收录于合集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吧!

以下为正文

CEMS运行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当一些问题发生后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不重视,长期未得到解决和处理,在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严重不当作是问题了,也就出现了一些常见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收到管理部门的处罚也是早晚的事儿了。以下通过对山东省某地在线监测常见问题处罚情况进行梳理,以引起广大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对在线监测常见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视。

全程通标不满足要求   

案情 2021年11月21日至12月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涉气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人员对****化工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在线设备通入190mg/m²二氧化硫标准气体,200秒响应时间监测数据为155mg/m³,为标准气体浓度81.6%,不符合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中9.3.3.2 要求。继续通标气,最终在线设备监测数据为180mg/m²,示值误差为-5.0%,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中6.2.1.1中示值误差不超过±2.5%满量程的要求。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关于对涉气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0]1号)第八条第(一)项,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

伴热管U型弯  

案情:2021年11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山东****玻璃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于CEMS探头和采样平台之间的伴热管存在U型弯,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你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环境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罚款3.25万元

氨逃逸超标   

案情:2021年11月3日,我局委托山东**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集团****第一化肥有限公司4#三废流化混燃余热锅炉排放口(DA002 燃煤炉出口)氨排放浓度进行取样检测,根据山东**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XJC/BG202111009)DA002 燃煤炉出口氨排放浓度平均值为6.27mg/m²,氨排放速率平均值为1.96kg/h。该氨排放浓度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中要求的“使用SCR+SNCR脱硝的企业,其氨逃逸浓度应满足HJ2301要求的限值<3.8mg/m²”0.65倍,涉嫌氨逃逸浓度超标。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环发〔2020)1号),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柒拾叁万元整

抽取式颗粒物设备未采样   

案情:我局于2021年10月28日****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公司3号排气筒自动监测设备烟尘采样仪实时采样流速为零,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处理结果:依据《山东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鲁环发【2020】1号),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 拾壹万元整

采样平台不规范   

案情:2021年11月 22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钙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手工监测口位于监测梯架与平台交接处的烟道上,不符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无法保证监测的正常开展。你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处理结果: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罚款13.25万元。

未安装氮氧化物转化器   

案情:2021年11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钙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自动监测设备没有安装氮氧化物转化器,无法进行氮氧化物转换效率测试,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你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环境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之规定。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照片等证据为凭。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根据上述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处以 罚款12.5万元

结语   

在线监测运行中遇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发现问题;更可怕的是发现问题后对问题不重视,把问题变成长期问题;一旦常见问题变成了长期问题,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可能要花费双倍甚至数倍的投入去解决问题,而发展到即要解决问题又要处罚的时候,排污单位或运维单位将是相当被动,希望广大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正视问题,勇于解决问题 。

转自:邢台在线监测者说


P.S.

你见过最老的环评报告是哪年的?

什么叫好的环评报告 你知道吗?

环评新手应着重培养自身的修养

环评版《大腕》 超级搞笑!

环评人的职业病,你有几种?

环评其实就是那什么点事!

环评人士——环评人写照

环评人都是天生的段子手!

环评人有多忙,看看办公桌就知道了

环评圈名词新解,环评人必看!

转行,环评人可以干什么?

环评人现身说法:其实我觉得吧,压力也没那么大!

一句话概括环评人的一生

做环评的都被狗追过!

两个做环评的要结婚……

原来你是这样的环评!

你适不适合做环评,看完这篇文章就知道了

人类高质量环评人行为大赏

单身小哥哥们请点: 娶个环评MM的N大好处

单身小姐姐们请点: 单身小姐姐们,遇见环评小哥哥就嫁了吧!

近日热点:

指南 | 如何发布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报告信息公开公示

环评爱好者网提供自主验收和环评公示平台

环评、验收公示,就上环评爱好者网 !

环评爱好者网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刻关注

微信号:eiafansbbs

有一种爱叫做【把爱好者公众号星标】

快把“环评爱好者网” 公众号设为星标

每天第一眼就能看到Ta!

么么哒!

环评爱好者网微信关注环评行业资讯、政策、标准、技术和考试等最新动态,传播环评业界信息,打造最有影响力的环评行业微信服务平台。投稿请发送至QQ:553978613

点“赏”,Ta会看见 ↓↓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