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湖北省荆门市发改委
发布公告称,拟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举行
荆门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
。公告根据居民用气的实际情况列出了
3套气价调整方案,最高上浮0.61元/立方米。
此后,
广东省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也发文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
对居民以外的其他用户(工业、商业、公建等)管道天然气价格由5.97元/立方米上调为6.31元/立方米。
上述各地调价目的,均是为了解决城燃天然气价格倒挂问题。自去年底
河北省多地发生大面积停气、限气后
,其背后的深层原因
——天然气价格机制不畅问题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极大重视,解决这一问题被提上日程。
据记者了解,
国家发改委
也于近日到各地调研走访,了解燃气购销和价格情况,以及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经验和困难,为研究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进行摸底。
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
尤其是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我国一些天然气资源的价格不断放开。比如,
目前LNG、工业用户的直供气以及城燃的增量气价格已经完全市场化,由上下游自行谈判,城燃合同内的管道气价格则受国家基准门站价管控,上浮最高不超过20%。
但城燃企业的终端销售价格仍由地方政府监管,这就导致当上游气源价格攀高时,出现价格倒挂问题。
因此,多地启动的天然气顺价机制,被认为是疏解这一问题的关键措施。
“顺价机制提出很久了,
因为上游价格是市场定价,下游价格即燃气公司向终端用户的销售价格,一般都实行政府定价。
这就导致调价很困难,每一次调价都要举行听证会,上游的价格一直在波动,下游价格不能得到及时调整,当上游价格过高时,城燃企业就会出现成本倒挂。”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守海
对记者表示。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新松
指出:“之前,很多地方都启动过顺价机制,但启动是启动了,虽然顺价机制设立了、制度也制定好了,但最后实施时,还是停留在制度层面,燃气公司往往没法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向用户收费。”
陈守海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基本上各个省份都建立了顺价机制,发布了顺价的文件,但从实际执行的效果来看,据我了解,顺价机制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存在种种困难。”
去年年底,河北省多地农村出现煤改气用户被限气、停气的现象,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这背后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目前的天然气价格机制下,价格对供需的调节难以实现。
“这个问题存在很多年了,也确实造成了很多问题。”陈守海坦言,“上游价格高,下游价格低,对燃气公司来说,最简单的处理措施就是能少供就少供,能不供就不供,这就造成下游缺气。尤其是这几年,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国际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大,整体处于上涨趋势。这种情况下,矛盾就更加凸显。”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
2022年,我国全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出现历史首次下滑,同比减少1.69%至3663亿立方米。
“过去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基本都是保持每年百分之十几的增长,去年的高气价下,我国现货天然气进口量比预期减少。由于天然气市场价格没有理顺,导致天然气市场很脆弱,无法适应这么剧烈的价格波动,因此,价格对于供需的调节就没法实现。一旦价格超过一定程度,供应就上不来,这就对我们的天然气市场造成了伤害。”陈守海表示,“反观欧洲,因为有很强韧的价格机制,在俄乌冲突背景下,即使价格涨到那么高,但仍然能够保障供应。”
在陈新松看来,价格机制不畅也将对地方经济造成影响。“上下游价格倒挂,卖得越多、亏得越多,企业不愿意多卖,也就没有动力去寻找气源。这时最容易做的事就是‘压非保民’,就是直接把工业用户的气停了。这样对地方经济来说,可能直接会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尤其是对制造型企业来说,可能就会考虑搬迁到能源供应更稳定的地方,这将直接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和GDP的增长。”
我国天然气市场改革一直在朝着“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市场化目标前进,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
“天然气价格市场化一直是坚定的目标,能够上下游联动起来的市场,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但具体需要多久才能实现、阻力有多大,还需要讨论。”陈新松说,“
目前,首先要解决的是交叉补贴问题,
现在是用非居民用户的盈利去弥补居民用户的亏损,这样,非居民用户的价格是很难有竞争力的。
当前出现的大用户直供、点供,其实都在围绕着非居民用户的价格竞争在做文章,为什么会遇到这么大的阻力,其实就是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交叉补贴问题没有解决好。
应该按照用户的服务成本、用气量大小这些客观的因素去确定用户应该承担什么样的价格,而不应该人为地划分为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
“另外,天然气交易的市场还需要进一步繁荣、活跃,并且,真正的用户特别是大用户参与度不够。
用气量在1000万方以上的大用户,应该参与到市场,自己去采购、洽谈更便宜的气源,现在,大用户更多的是被动地等待燃气公司给他供气。
与此同时
,各个交易中心还可以做更多的工作,比如,
怎么样让市场主体真正在交易中心充分地竞价,通过市场机制发现价格。”陈新松补充说。
“天然气价格如何实现市场化?一下子全部放开肯定是不合适的,可以逐步放开。”陈守海对记者表示,“这主要取决于市场上有没有竞争。如果竞争性的市场没有形成,在供气主体太少的情况下,可能还是需要在监管下适当放开。”(记者 李玲)
相关:
多地路透中石化年度天然气销售规则 民生用气落实暂无消息
近日,受居民用户和燃气行业上下游共同关注的
中石化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
签订工作有了新消息,
河北、广西、山东等
地燃气行业单位透露了
当地中石化公司拟订的合同签订计划,民生气量气价覆盖率普遍低于去年,或无民生气量相关约定。
据
河北省
燃气行业单位获取的当地上游销售价格政策,今
年中石化4-10月合同量拟仅按去年同期合同量的80%签订,在量减的同时,价格可能上涨10%左右,截止目前无民生气量。
不宁唯是,同在北方地区的
山东省
合同签订落实的形势也并不理想,据接近当地中石化的行业人士透露,
中石化因非管制气源占比不足,无法完成相应的民生气量核定和保供,当地公司大概率将按照中石化总部统一部署,不排除继续压量减供。
位于我国南方的
广西省
,近期也收到行业路透消息称,当地中石化公司在发给下游的需求量确认文件中,也明确没有民生气量,价量对比去年也存在明显涨价情况
。这些均与国家发改委保价保量和民生合同单独签订的具体政策规定不符。
2022年冬季供暖期,我国北方部分地区出现了天然气限供停气的现象,导致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对农村“煤改气”用户。问题出现后,国家加大保供力度,下游企业高度配合,及时缓解了停气现象。
据了解,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是上游气价高,合同气量不足。
其实国家早有政策要求,民生用气合同应保价保量签订。但合同总气量被中石化等上游企业压减,政策要求一再被无视,无法落实,影响居民用气。
为防范去年的情况再度重演,近期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民生用气范围,包括居民用气、农村居民“煤改气”、集中供热用气、公交及出租车用气,并要求“上游供气企业按照居民门站价格足额保障居民用气需求、农村居民“煤改气”用气需求”。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2月底前组织上下游完成本年度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民生用气合同单独签订,同时,给上游企业立下了保供“军令状”。
此举一出,引来了居民的广泛认同和赞扬,纷纷表示今年冬天可以放心了。然而,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游气源企业尚未完全执行国家发改委政策要求。
天然气行业人士透露,
截至目前,中石油已部分完成居民气量核定工作,但是中石化、中海油两家央企均未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联络企业开展居民气量核定工作
,更不用说签订保量保价的民生供气合同的事情了。对此,不少居民表示担忧,害怕今年供暖期再次出现“气荒”现象,影响正常生活。
3月7日,中石化新闻办称,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于2月中旬确定了2023年中长期天然气合同签订方案,预计3月底前全面完成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并表示目前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的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进展顺利,正在开展居民用气量的核定。
对此,行业知情人士表示,此事并不属实。且不说情况是否属实,单从时间来看,中石化就已违背政策规定。要知道,按照国家发改委政策要求,中石化气量核定及民生合同签订工作早应在2月底完成,如今非但毫无眉目,还单方面更改了政策时间节点,混淆视听。
这一情况在上述河北、广西、山东等地行业组织透露的各地中石化相关价格政策和合同签订规则中进一步得到了体现,今年对于政策落实依然不容乐观,按照目前没有民生用气量、量减价涨的趋势,今年冬季居民用气大概率再次遭遇大面积气荒现象。
居民用气保量保价合同的顺利签订,对于居民用气的稳定供应是非常关键的。为避免今年冬季取暖期再次出现停气限供的情况,政企各方务必使出最大力气,促使上游气源企业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落实签订2023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工作,足额保障居民用气需求。
编辑:华气能源猎头(微号:energyhunt)
旨在分享,亦尊重版权。LNG行业信息本平台转载上述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负责
,仅供参考,风险自负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有投稿欢迎联系电话/微信:15827859246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