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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 关于召开分时电价政策意见征求会的通知

时间:2023-12-27 来源: 浏览:

浙江省发改委 关于召开分时电价政策意见征求会的通知

原创 五档起步 储能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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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商业与资本第一内参!

相关企业: 为做好我省电价政策制定工作,我委定于 12 月 27 日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分时电价时段调整的说明

1.统一大工业电价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峰谷时段。一般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调整为分时电价。

2.峰谷电价调整拟定大工业电价用户于 2024 年xx月xx 日正式执行。

考虑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数量较多,表计更换和参数调整工作所需时间较长,拟定 1-10 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 2024 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满 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 年9月1日起执行。

3.具体调整: 春秋季(2-6 月、9-11月,共8个月) 电力供需总体平稳,峰谷时段拟调整为 高峰、平段、低谷等三个时段 。其中,高峰时段共 7 个小时,平段时段共 7个小时,低谷时段共 10 个小时(原政策为尖峰 4 小时、高峰 8 小时、低谷12 小时)。 夏冬季(1、7、8、12 月,共4个月) 电力供应仍有缺口,峰谷时段拟调整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等四个时段。其中,尖峰时段共 6 个小时高峰时段共3 个小时,平段时段共 5个小时,低谷时段共 10 个小时 (原政策为尖峰6小时、高峰6小时、低谷 12 小时)。增加深谷时段。 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三个假期 的部分时段供需较为宽松,拟增设深谷时段。具体时段为 10:00-14:00,共4个小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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