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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咨询回复——关于排污自行监测废气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的问题

时间:2022-07-16 来源: 浏览:

【权威发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咨询回复——关于排污自行监测废气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的问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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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排污自行监测废气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为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是指3个1小时有效样品吗,还是指按检测标准采集的样品个数?比如有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采集3个瞬时样品,还是采集3个1小时有效样品(1小时内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瞬时样品)。

回复: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的要求,排污的单位自行监测废气手工监测频次不应低于国家或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性文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皮肤等明确规定的监测频次。如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污染物手工监测频次要求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建议参照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来信选登“关于验收监测频次的回复”的要求执行,“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是指参与污染物排放评价的有效值样品”,非连续采样至少3个是指3个有效值样品。如采集有组织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样品,每个有效样品应按照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要求,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瞬时样品,并计算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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