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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咨询回复——环境空气监测氯化氢日均值采样

时间:2023-01-15 来源: 浏览:

【权威发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咨询回复——环境空气监测氯化氢日均值采样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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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HJ 549-2016 中环境空气氯化氢只提供了小时均值的采样方法,没有日均值的,现因项目需要,要求监测氯化氢的日均值,以下哪种采样方法更符合标准1.参考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日均值采样方法,使用装有 50mL 吸收液的吸收管采集至少20h2.采样时间和频率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中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规定,采集至少20个小时均值样品计算平均值。

回复: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环境空气监测氯化氢采样问题的回复》,“如需监测氯化氢的 24 小时平均浓度,实际监测按照 HJ 549-2016 的内容操作,采样时间和频率可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中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规定的要求确定。”

二、样品采样时间应满足《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549-201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2.3,吸收瓶的吸附效率应≥80%。即第二支吸收瓶所收集的组分应小于第一支吸收瓶的25%,否则应调整流量或采样时间,重新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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