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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报告是否必须由第三方验收单位出具?

时间:2023-08-19 来源: 浏览:

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报告是否必须由第三方验收单位出具?

环保有个号
环保有个号

Hbygh2020

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环保有个号和你一起看山水林田湖草,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收录于合集 #省厅信箱 87个

内容:您好,我司是江苏省内一家自动监测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32/T 3944-2020),自动监测设备由验收单位出具验收检测报告,请问是否必须由第三方的验收机构出具验收报告?是否可以企业邀请具有资质的测试单位进行参数的测量,最后直接以企业的名义来出具验收报告?

内容回复: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目前暂无相关规定要求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报告的出具单位须为第三方验收单位,贵司可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验收过程中的参数进行检测,针对相关涉及的参数出具 CMA 报告,最终可以企业名义出具整体验收报告。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 025-58527572

编辑:天夕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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