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注重安全的人
都
关注
并
置顶
了“安全永无止境”
大家好!这里是@安全永无止境 微信公众号!欢迎关注!避免事故,从关注安全开始!
本公众号发送的任何课件都支持原版PPT下载,详情请关注文末公告!
往期精彩文件或资料
1、
安全月必备视频展播,循环播放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2、
权威答疑:应急管理部答复关于安全标准化创建问题!附各行业全套创建资料。
3、
6月1日起,取消“环形消防车道”!全文强制新规GB55037全面对比解读!
4、
5死18伤!受限空间怎么管?一次讲清楚
料!
5、
非法售卖柴油5人死亡!私自切割查封油箱引发爆炸!
6、
无证电焊致6人死亡!拘留百人!
7、
浙江宁海某制衣厂2人死亡,机械伤害!
8、
控制了违章行为,96%的事故也就避免了!
9、
2023年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10号文),PPT解读,大量附图!
10、
嘣~~脖子上瞬间出血!角磨机变成了杀人机!
切记!
替别人签字出事替人坐牢!
2022年3月8日,镇江新区丁卯街道车港路与溪云路交叉处金科祥生·悦园建设工地宿舍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
导致7人死亡、4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1060.72万元。
事故调查报告中项目经理等6人被追刑,其中比较值得关注的是有一名
资料员代签字被判刑
。
3月2日,镇江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镇江新区金科祥生·悦园建设工地宿舍“3·8”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3月8日凌晨0时40分,居住在金科祥生·悦园建设工地B幢宿舍一层西北角第一间宿舍内的宜兴旭峰劳务有限公司工人陆某华起床洗漱后出门去工地干活;
2时40分许,朱某萍(
陆某华妻子
)起床,随后洗漱、上厕所、换工作服,
期间在宿舍里面抽了一根香烟
,于3时10分左右
锁闭宿舍房门出去上工
。
3时41分18秒,金科祥生·悦园建设工地食堂监控显示B幢宿舍一层西北角第一间宿舍内最早出现火光。居住在该幢宿舍楼内的何某梅最先发现外面起火,便叫醒了丈夫徐某顺出门查看情况,随后李某祥、汪某祥、胡某祥等人听到外面的呼喊声便开始逃生自救。
3时46分,张某明、吴某兵、周某玲、杨某忠等人先后拨打了110、119电话报警。
根据监控视频、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气象报告、专家意见、物证鉴定等证据和模拟实验情况,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系朱某萍
遗留火种引燃床铺周边可燃物
。
1.火灾发生时,起火宿舍处于
无人状态
,在遗留火种引燃周边可燃物后,无人组织扑救阻止火势蔓延;
2.
火灾发生在凌晨
,起火建筑内的员工处于
睡眠状态
,发现火灾迟;在发现火情后未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
3.起火建筑的
内走道及疏散楼梯宽度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
所有窗户设置防盗栅栏
,导致人员逃生困难;
4.起火宿舍存在
棉被、木床、泡沫床板
等诸多可燃物,导致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1.朱某萍,女,宜兴旭峰劳务有限公司
工人
,
遗留火种
引燃床铺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
。
2.何某焘,男,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镇江X1906悦园项目
内部经济承包人、实际控制人
,在镇江X1906悦园项目员工宿舍实际建设时
未将项目经理配备到位
,
未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岗位人员实际配备到位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涉嫌犯罪
。
3.巢某兴,男,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镇江X1906悦园项目
项目经理,
作为事故发生时的项目负责人,存在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有效组织工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流于形式,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均由资料员顾某亮组织完成,教育学时严重不足)的问题,并
默许顾某亮在安全生产资料上造假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涉嫌犯罪
。
4.吴某兵,男,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镇江X1906悦园项目
生产经理
,作为项目施工负责人,未按《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在没有施工方案的情况下擅自绘制临时建筑平面图,导致临时建筑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涉嫌犯罪
。
5.蔚某乔,男,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镇江X1906悦园项目
安全负责人
,未按《重庆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记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等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涉嫌犯罪
。
6.顾某亮,男,镇江X1906悦园项目
资料员
,
制作虚假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板房安装验收表》等资料,
并伪造签字
,
导致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活动板房投入使用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涉嫌犯罪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人签字如果是受人委托的,一般不用承担责任,如果是没有代理权签订合同的,要承担合同无效的责任。
法律是不承认带别人签字的,如果带别人签字,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中止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
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020年3月13日11时12分左右,位于宁波市镇海区的一建筑工地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27万元。
<iframe allowfullscreen="" class="video_iframe rich_pages" data-cover="http%3A%2F%2Fpuui.qpic.cn%2Fvpic_cover%2Fl0933qhbb3g%2Fl0933qhbb3g_hz.jpg%2F496" data-ratio="1.7777777777777777" src="http://www.cnmhg.com/e/admin126459646/showimg.php?url=https://v.qq.com/iframe/preview.html?vid=l0933qhbb3g&width=500&height=375&auto=0" data-vidtype="5" data-w="864" frameborder="0" scrolling="no"></iframe>
事故塔吊拆卸过程中,在塔吊过渡节与塔身未可靠连接的状态下,安装单位现场负责人指挥无资格作业人员违反塔式起重机操作手册及塔吊拆卸专项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操作塔吊进行了回转、变幅及吊运作业,致使爬升架受到附加倾覆力矩,造成爬升架杆件及连接部位失效,平衡臂、起重臂及回转总成等上部结构缺少支撑,失去平衡,整体翻转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事故塔吊安装单位华信公司未能满足企业相应资质的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作为事故塔吊产权、出租和安装拆卸单位,
①公司技术负责人长期
缺位
,未能满足建筑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
②公司技术负责人长期
缺位
,由资料员在
自行编制
的塔吊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上
代为签字
,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
③未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现场监督
,未配备专业技术负责人并定期进行巡查,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十三条之规定;
④在塔吊拆卸时,对现场作业
人员配备不到位
、作业人员
违反
塔式起重机操作手册及塔吊拆卸专项
方案进行作业
、现场负责人
违规指挥
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消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⑤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对新上岗作业人员李菲其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二十五条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2.事故塔吊承租使用单位中天集团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塔吊安装拆卸单位监督管理不力。
①未健全和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对项目负责人李健
未按要求在岗履职
的行为失察失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②事故塔吊拆卸作业时,项目负责人李健
未按要求在施工现场履职
,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
③
未认真审核
塔吊安装单位制定的塔吊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凌涛
未按要求在拆卸现场旁站
,并对塔吊拆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3. 工程监理单位方正监理公司履行监理责任不到位,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监理。
①未认真执行实施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且事发时监理员李建民
不在拆卸作业现场旁站
,并对塔吊拆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监理工作不到位,违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②
未认真审核塔吊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并监督塔吊安装单位执行塔吊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③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李健未按要求在岗履职的行为,
未下达整改通知
,也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
4.建设单位龙禧房地产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整改不力。
龙禧房地产公司未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不力。对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管理不到位
,对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李健未按要求在岗履职问题,
未及时督促整改等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对建筑领域尤其是危大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监管不到位
,对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天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健未按要求在岗履职、塔吊安装企业华信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长期缺位和华信公司未能满足建筑企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等问题
失察失管
。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周祥祥,男,事发时17#事故塔吊司机,无塔吊司机资格证,违规操作,导致塔吊坍塌,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责任追究。
2、李川,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按要求履行现场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责任追究。
刘永夫,华信公司项目负责人,17#事故塔吊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挥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1、黄伦学,女,华信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公司全面工作,督促、检查安全工作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建议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庄严,男,中天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工作职责,对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在岗履职的行为失察失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吴海良,男,方正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公司从业人员疏于管理,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建议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张志德,男,龙禧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正确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未督促下属部门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建议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本课件PPT共108页,篇幅所限仅展示部分,请按以下方式下载
本文资料下载方法
需要下载原版PPT及视频的小伙伴,
可以在本公众号回复“资料下载”四个字,按照回复的方法获取。
如果有问题,请扫描最底部的二维码,加微信好友咨询!
➤2
023最新十部安全警示片,员工培训必看!过目不忘效果好!
➤
应急部重磅出击“走过场式”安全培训,复工安全培训这么做!
➤
甲方要求按电子图施工!事故造成6死4伤!这样处理的!
➤
安全管理中的“十戒五防、六查八看、三心二意”,后悔知道晚了
➤工作时拍抖音出事算谁的责任?
这些保命原则真能救命!
➤港
珠澳大桥混凝土造假案判刑19人!比隐患更可怕的是造假!
➤已
明确:安全部门只负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落实具体安全措施!
➤物
流园发生火灾,老板一夜回到解放前,惨烈事故如何避免?
——【关注我们】——
公众号:安全永无止境
ID:aqywzj
好文大家读
不管你在哪里读到有价值的(EHS或管理类)好文章,请记得随手发给安全无止境。
投稿邮箱:
投稿请您准确核实文章原作者姓名及文章出处,
鼓励原创,我们会将原创文章的赞赏金交给原作者。
EHS微信公益课堂社群服务
|
加入安全无止境EHS微信社群,与数千EHS小伙伴交流、听专业课程,快乐玩耍,共同进步!
入群请加微信账号:EHSkaa
扫描右边二维码
|
|
图文版权
部分图文来自网络,或来自安全无止境微信社群EHS小伙伴,若您是原作者且不希望文章被转载,请联系我们处理;欢迎转载 安全无止境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