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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保督察曝光6个典型案例

时间:2024-01-01 来源: 浏览:

省生态环保督察曝光6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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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获悉,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北省第二轮第二批6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2月1日分别进驻宜昌市、黄石市、荆门市、孝感市、咸宁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9个市(林区),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直面短板、严督实察”“动真碰硬、长牙带电”的工作要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强化警示震慑,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二轮第四批6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案例目录

案例一、 宜昌当阳市陶瓷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不力 大气环境问题突出

案例二、 黄石大冶市部分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突出 督察整改推进不力

案例三、 荆门市部分矿山违规开采 生态修复问题突出

案例四、 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工业园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直排府河

案例五、 咸宁崇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不力 存在环境风险

案例六、 随州城区大 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 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

0 1
宜昌当阳市陶瓷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不力 大气环境问题突出

宜昌

典型案例(四)

湖北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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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当阳市陶瓷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不力 大气环境问题突出

2023年12月,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昌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当阳市陶瓷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不力,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陶瓷产业低效、粗放发展,清洁生产水平普遍较低,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尚未形成,大气环境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当阳建筑陶瓷工业园成立于2009年6月,占地面积6000余亩。当阳市现有陶瓷企业13家(其中建筑陶瓷12家,卫生陶瓷1家),位于园区内的陶瓷企业8家,园区外的陶瓷企业5家,已建成生产线45条,督察期间10条生产线在生产。2022年当阳市陶瓷企业工业总产值约为17亿元,工业亩均产出仅为28万元,远低于2022年宜昌市提出的省级开发区工业项目亩均产出不低于300万元的准入门槛。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陶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虽然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处罚,但规划落实、园区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依然存在。

二、主要问题

(一)产业发展规划落实不到位

《湖北当阳建筑陶瓷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对集中制气、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企业入园等均有明确要求。督察发现,当阳市建筑陶瓷工业园没有按照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建设集中煤制气中心和配套供气管网,集中供气、煤气发生炉替代和限期淘汰工作既无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进展,也未开展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目前,当阳市12家建筑陶瓷企业仍自建有35台煤气发生炉,按照规划要求应该搬迁入园的5家陶瓷企业还没有搬迁入园。

(二)园区管理水平较低

按照已批复的《湖北当阳建筑陶瓷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园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在园区内、园区边界、重点企业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必须建设大气预防预警监控点,实现对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有效管控”,但督察发现相关措施基本落空。查阅2022年以来污染源自动监测历史数据,小时值超标频繁,有的企业甚至为了“数据达标”而篡改在线监测数据,如2023年3月,湖北帝缘陶瓷有限公司就因篡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逃避监管被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督察还发现,当阳市陶瓷企业“厂中有厂”,6家陶瓷企业将生产线租赁给11家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混乱、相互推诿,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难以落实,部分厂房破损严重,年久失修,大量厂房闲置,杂草丛生。

图1 部分陶瓷企业厂房破损、设备老化

(三)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不高

督察发现,当阳市陶瓷工业园还普遍存在污染治理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园区有12家建筑陶瓷企业没有脱硝装置,不同程度存在脱硫设施老旧、人工投加脱硫剂、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二是对照《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企业自建煤气发生炉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酚水和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存在“跑冒滴漏”等无组织排放问题。如湖北帝豪陶瓷有限公司酚水系统未按要求封闭,产生的废气没有进行收集处理,湖北省九峰陶瓷工业有限公司厂界内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4.87mg/m3,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超标约40倍。三是企业原料破碎、制备、压机成形等工序粉尘收集不到位现象较为普遍,原辅料露天堆放、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明显。如宜昌知航陶瓷有限公司原辅材料堆场呈半敞开式,物料露天堆放,现场环境脏乱差。

图2 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酚水和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

图3 部分陶瓷企业原料堆场物料露天堆放

三、原因分析

当阳市对陶瓷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决心不大,园区管理不规范,行业发展低效粗放,亟待从能源、工艺、污染治理等全方位开展转型升级。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0 2
黄石大冶市部分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突出 督察整改推进不力

神农架

典型案例(三)

湖北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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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突出

2023年12月,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神农架林区开展督察期间,发现林区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畜禽养殖是神农架林区居民提高收入的重要途径,以生猪为主的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迅速,2022年生猪出栏量28618头,比2021年增长18.39%。虽然神农架林区采取禁养区养殖场关停补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等措施,但因底数不清、管理粗放、粪污处置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二、主要问题

(一)保护区内存在非法养殖

根据《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严格保护区和生态保育区内,禁止进行养殖、种植、砍伐、放牧、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第三十二条规定,严格保护区和生态保育区内禁止建设任何生产经营设施。督察发现,牧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位于神农架林区木鱼镇老君山大岩坪,建有两栋养殖栏舍、2个冷水鱼池和一栋1756平米的旅游接待中心,均在神农架国家公园严格保护区内,且养猪场粪便露天堆存,病死猪随意丢弃,现存栏420头黑猪被放养至养殖场后侧约1170平米林地内,导致该区域林木遭到严重破坏。

图1 保护区内存在非法养殖

(二)污染防治不到位

神农架林区部分畜禽养殖场存在粪污处理设施简陋、环境管理混乱、粪污露天堆存等问题。现场督察发现丰泽草野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生猪出栏量4000头,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采取干湿分离+沉淀曝气+人工湿地处理工艺,但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养殖废水通过雨水沟排入下游沟渠形成大量污水残留,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285毫克/升、氨氮浓度为33.9毫克/升,总磷16毫克/升,严重超地表水Ⅲ类标准。

神农架顺成养殖专业合作社年生猪出栏量1000头,将养殖粪污贮存在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土坑内,土坑侧下方山林和山水沟内有大量粪污渗漏。

阳日镇宏鹏牧业有限公司现存栏肉牛130头,无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大量养殖粪污直接堆存在牛舍前的耕地中,散发阵阵恶臭。松柏镇麻湾村丽辉养殖场粪便未经处理直排周边农田,造成环境污染。

图2 养殖粪污直排外环境

三、原因分析

神农架林区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重视不够,监管不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短板明显,对神农架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0 3
荆门市部分矿山违规开采 生态修复问题突出

荆门

典型案例(四)

湖北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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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部分矿山违规开采

生态修复问题突出

2023年12月,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荆门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部分矿山企业违规开采,生态修复进展缓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荆门市矿产资源丰富,是江汉平原地区主要的建筑用石料生产基地,现有各类矿区73处。过去长期大规模、无序的采矿活动,以及现在时有发生的非法采矿行为,导致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十四五”期间,荆门市要完成158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总面积980.36公顷,现仅28个启动了生态修复工程,总体进展缓慢。

二、主要问题

(一)生态修复进展缓慢、效果不佳

督察发现,京山钱场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编制不科学,3年3次变更恢复治理方案,新增开挖石方81.4万方,累计销售石料703.33万吨,而且还有几十万吨石料库存,恢复治理进展滞后。钟祥市胡集镇金山村林场石料厂白云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于2023年1月完成生态修复验收,但治理方案要求的边坡整形、场地平整、种植土回填,边坡挂网+喷播复绿等措施落实不到位,复绿效果较差,部分区域未按要求边坡整形,部分整形的边坡出现塌方。《东宝区县域一体化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要求,辖区内15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于2023年启动修复治理,2025年前完成,目前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初期工作,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东宝区子陵镇个别矿山只注重平面治理修复,未进行立面整治修复,整体修复效果不佳。

图1 京山市钱场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展滞后

(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督察发现,京山阜储工贸实业有限公司酒化井矿区生产规模为150万吨/年,2022年实际开采349.28万吨;该矿山弃土场未按要求建设,大量洗沙、洗石泥浆直接倾倒入矿区内林地,造成林地部分树木死亡,部分泥浆已流入矿区外林地;弃土场占用的8.7336公顷林地审批有效期已于2023年8月31日到期。京山雁门口镇大石山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周围六家企业(四家机制砂厂、两家钙粉厂)现场管理不规范,大量运输砂石载重货车穿集镇而过,道路扬尘污染较重,居民反应强烈。荆门市雷耀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分层分台阶开采,部分开采坡面超高超陡,弃土场未建挡土墙,侵占林地。

(三)矿山开采监督管理不力

督察发现,中荆高田(荆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采深度规定为200米至145米标高,实际开采最低标高为139.06米,超出允许开采范围;公司生产规模核定为30万吨/年,2022年度开采量为68.05万吨,超出生产规模1.2倍;采矿权于2023年9月13日到期,但产量日报表显示,该公司2023年10-11月仍在间断开采。按照2019年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钟祥市刘大山矿业有限公司应于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矿山闭坑,进行土地利用情况监测,全面完成土地复垦目标,但督察期间该公司仍在开采,未按要求闭坑,相关部门于2023年11月还受理了该公司矿权延续申请。京山市永兴镇王场采石厂2020年元月至2022年9月期间,在进行开采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时,超出采矿许可证范围,相关部门直到2023年10月10日才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图2 中荆高田(荆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原因分析

荆门市有关地方和部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得不牢,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开采石料和侵占破坏林地问题突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进展滞后。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0 4
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工业园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直排府河

孝感

典型案例(四)

湖北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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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工业园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直排府河

2023年12月,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孝感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孝南区东山头工业园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直排府河。

一、基本情况

东山头工业园位于孝感市孝南区,为县级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3.15平方千米。园区内工业区与居住区混杂,现驻企业306家,人口约1.1万,主要为森工建材、冶金钢铁、汽车零部件及电镀等。

二、主要问题

(一)污水未有效收集处理,直排府河

东山头工业园以东山路为界,东区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自流到东拓污水处理厂处理;西区污水经市政管网到大塘角污水收集池,再通过提排泵站,经污水专线到东拓污水处理厂处理。

督察发现,由于园区管网建设和运维管理不到位,雨污未分流、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混错接和管网破损等问题大量存在,部分工业污水未得到收集,混入雨水,水质超标严重。随机采样检测显示,园区沦河四路湖北双绍实业有限公司厂内雨水井COD 240mg/L,总磷3.22mg/L,氨氮18.9mg/L,总氮27.0mg/L;沦河二路和东山二路交汇处雨水井COD 213mg/L,氨氮23.8mg/L,总磷2.68mg/L,总氮34.0mg/L。
企业生产废水混合雨水汇入大塘角雨水收集池。现场核查发现,大塘角雨水池水体感官恶劣,异味严重,表面漂浮大量绿紫色漆状物,工业污水特征明显。监测结果显示,COD 270mg/L,氨氮34.9mg/L,总磷8.42mg/L,总氮41.2mg/L。经测算,每天约有1500m3池内混合污水经雨水排涝泵站间歇性抽排入府河。卫星遥感水质反演显示,受东山头工业园排污影响,大塘角泵站闸口下游河段总磷浓度长期高于周边浓度值15%以上,水质高值污染带长达1km。对府河该河段进行采样,COD 40mg/L,氨氮1.88mg/L,总磷0.30mg/L,总氮5.86mg/L,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0.88、0.5、4.86倍,属劣Ⅴ类水质。

图1 大塘角雨水收集池有工业污水排入

图2 大塘角池内污水通过约480m管道排入府河

图3 大塘角泵站污水通过闸口直排府河

图4 卫星遥感水质反演显示水质高值段

(二)督察整改工作不实

东拓污水处理厂2014年12月建成投运,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排水标准为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出水最终进入府河。2018年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2020年“回头看”均指出东拓污水处理厂运行不规范问题。截至本次督察,东拓污水处理厂各污水处理设施单元运行仍不规范: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处于停运状态,絮凝沉淀池替代旋流沉砂池,运行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水解酸化池功能丧失,充当事故池使用;CASS生物池漂浮大量死泥;紫外线消毒器停用。出水口水质现场采样结果显示:COD浓度为71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图5 絮凝沉淀池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三)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

督察发现,孝南区及东山头办事处两级“河长制”落实不到位,巡查“例行公事”,污水直排长期遭“无视”。2021年以来巡查记录和工作动态显示,区级河长及联系单位共巡河60次,仅在府河东山头段发现存在非法矮围1个问题;乡级河长共巡河52次,问题多为沿线存在垃圾。在督察组下沉东山头后,乡级河长巡河仍未指出污水直排府河的问题。

三、原因分析

孝南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对东山头工业园污水收集处理重视不够,对东拓污水处理厂长期不正常运行问题整改不实、敷衍应对,导致污水直排府河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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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崇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不力 存在环境风险

咸宁

典型案例(四)

湖北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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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崇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不力 存在环境风险

2023年12月,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咸宁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崇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存在环境风险。

一、基本情况

湖北崇阳经济开发区始建于2004年8月,是省级开发区,规划总面积14.799平方公里,现有工业企业114家。该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通水运行,处理规模为0.5万吨/天,处理工艺流程为纳管污水经水解酸化池预处理,进入临近的天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生化处理,再经混凝沉淀处理后排放,经浮溪河汇入隽水河。

二、主要问题

(一)管网建设不到位,部分企业污水直排

督察发现,该经济开发区的污水收集主管网及配套的提升泵站虽已建成,但崇青路、打鼓墩西路沿线未建设支管网,导致污水直排入天城镇中津路自然沟渠,在崇阳三桥附近流入隽水河。12月7日对该沟渠取样检测,COD 148mg/L、总磷2.04mg/L、氨氮16.8mg/L、总氮46.0mg/L,分别超地表水III类标准6.4倍、9倍、15.8倍、45倍;隽水河排口COD 91mg/L、总磷1.01mg/L、氨氮9.34mg/L、总氮12.9mg/L,分别超地表水III类标准3.56倍、4倍、8.3倍、11.9倍。

图1 企业废水直排周边自然水沟

图2 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中津路自然水渠和隽水河

(二)管网运行管理不到位,部分工业污水未收集

督察发现,该经济开发区多处存在管网“跑冒滴漏”问题,每天近4000吨的污水排入浮溪河,形成了一条黑色污染带。督察人员及有关部门现场勘查,系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形成。前期暗访取样检测显示,COD 200mg/L、总磷2.05mg/L、氨氮17.1mg/L、总氮59.0mg/L,超标严重。该问题存在时间较长,但相关单位一直没有找到根源,未能得到整改。

图3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漏排污染兴民钢圈附近浮溪河

(二)污水处理工艺有缺陷,尾水超标排放

污水处理工艺是根据接纳的污水性质、水量、排放标准等要求进行充分论证提出的,是污水处理达标的基础。2018年,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预处理设施为:旋流沉砂池、混凝沉淀池、污泥贮存池、水解酸化池等,实际仅建设了水解酸化池,且依托的生活污水处理厂CASS池脱氮效果差,处理工业废水存在先天缺陷,尾水超标排放。前期CASS池出水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出水氨氮19.4mg/L、总氮22.6mg/L,分别超排放标准2.88倍、0.51倍,总氮去除率仅为30.2%。

三、原因分析

崇阳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污水直排,部分工业污水未收集,污水处理不达标,存在环境风险。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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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 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

随州

典型案例(四)

湖北省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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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 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

2023年12月,湖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随州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随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

一、基本情况

2019年-2022年,随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在2022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2023年以来,随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1-11月,随州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同比上升25.1%,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同比变幅均全省倒数。

二、主要问题

(一)建设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督察组随机抽查24家建筑工地,发现绝大多数未按要求完全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曾都区周家寨项目土方开挖、转运过程中未落实湿法作业,违规露天搅拌混凝土砂浆,大量扬尘外溢;高新区红旗路工程施工工地无围挡、进出口无车辆冲洗设施,大面积裸土未覆盖,施工道路扬尘较大。部分规模较大的交通项目建设工地未落实环评要求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图1 建设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

(二)工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

督察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采取密闭等措施,生产工艺落后,治污设施低效,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全市至今无一家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B级及以上企业。湖北永壮生态肥业公司生产车间上料、破碎、筛分工段未安装废气收集设施,车间内积尘较厚,第三季度颗粒物排放量达9.2242吨,超年度许可排放总量2.96倍。湖北源丰化工公司生产车间未密闭,多处生产工段粉尘无组织排放,厂区道路积尘严重。部分企业铸造、喷涂等工序大气污染物收集处理不到位,清洁化水平较低。

图2 工业污染治理水平低效

(三)移动源治理有待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随州市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并对在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3家环检机构,已采取停检整改措施。督察组在随州城区随机抽查了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发现机动车违规检测现象仍然存在。随南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在复检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时,违规修改功率参数,出具虚假报告。随州全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多辆汽车开展尾气检测时违规修改检测方法,检测数据不实。督察还发现,随州城区机动车路检路查频次较低、数量较少。2023年前三季度,随州市组织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仅20辆,检测发现的超标车辆6辆,处罚金额为0,数量在全省均靠后。城区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治理未形成路检-处罚-维修-复检的闭环。

图3 随南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在复检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时,违规修改功率参数,出具虚假报告

(四)餐饮油烟直排现象突出

《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到2019年底,全省市(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3个灶头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截至督察进驻时,随州城区餐饮油烟管控工作依然底数不清、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督察组随机抽查城区14家餐饮单位发现,5家至今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8家虽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按《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对其进行清洗、维护,油烟直排现象十分普遍。2022年6月印发的《随州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明确“对不安装油烟净化器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查处”,但2023年以来随州市城管部门对发现的86起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单位,还未实施过行政处罚。

图4 餐饮油烟直排现象突出

三、原因分析

随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标准不高,攻坚体系和运转机制上存在短板弱项,监测监管力量和能力不足,一些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问题长期未得到彻底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 | 湖北生态环境

编辑 | VOCs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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