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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得新建自备燃煤机组!生态环境部发布《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07-11 来源: 浏览:

原则上不得新建自备燃煤机组!生态环境部发布《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

清洁高效燃煤发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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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等四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意见的函,环办便函〔2022〕228号,《审批原则》指出,原则上不得新建自备燃煤机组。

应当采用不存在液氨等重大危险源的污染治理技术路线,事故水池等环境风险应急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统一管理尺度,我部组织编制了火电、钢铁/焦化、石化、现代煤化工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刘贺峰、严韵致

电话:(010)65646217、65646180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uanpingsier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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