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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布危废投资引导性建议

时间:2023-08-10 来源: 浏览:

辽宁省发布危废投资引导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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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辽环发〔2022〕10号)有关要求,为 引导社会资本 合理投资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 ,促进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  有序  健康 高质量发展 ,现将 辽宁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 发布如下。

一、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辽宁省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下同)产生量及利用处置能力均有较大增长, 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量238.25万吨 ,较2015年增长约204.78%,利用处置能力273.54万吨/年,较2015年增长约66.18%。
2022年辽宁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79.80万吨 ,较2020年增长17.44%,其中 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为160.44万吨 委托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处理的为 118.83万吨 。全省共产生 37大类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其中 精(蒸)馏残渣 (HW11)、 无机氰化物废物 (HW33)、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HW08)、 焚烧处置残渣 (HW18)以及 废酸 (HW34)产生量最多,占比达到 79.66%
截止 2022年底 ,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 70家 ,核发经营规模共 412.55万吨/年 ,较2020年增长50.82%,其中 综合利用规模279.14万吨/年 处置规模133.41万吨/年 ,基本形成了 自行处理为主、综合利用为辅 集中处置兜底 的危险废物处理 格局
二、全省核发规模与实际利用处置情况分析
2022年,辽宁省危险废物持证单位 实际综合利用量约占核发综合利用能力 17.8% 实际处置量约占核发处置能力 51.85%
其中,全省 焚烧 处置能力 47.09万吨 ,2022年实际处置 21.87万吨 整体负荷率为46.44%
填埋 处置能力 8.58万吨 ,2022年实际处置 5.99万吨,整体负荷率为69.81%
水泥窑协同 处置能力 24万吨 ,2022年实际处置 10.16万吨 整体负荷率 42.33%
物化 处理能力 51.3万吨 ,2022年实际处置 12.13万吨 整体负荷率为 23.65%
废矿物油 利用能力 74.28万吨 ,2022年实际利用 12.87万吨 整体负荷率 17.33%
含油污泥 利用能力 74.9万吨 ,2022年实际利用 6.20万吨 整体负荷率 8.28%
废酸 利用能力 29.98万吨 ,2022年实际利用 13.94万吨 整体负荷率 46.5%
废碱 利用能力9.8万吨,2022年实际利用 1.07万吨 整体负荷率 10.92%
废催化剂 利用能力 25.6万吨 (其中再生能力0.3万吨),2022年实际利用 4.26万吨 整体负荷率 16.64%
总体上看 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能力已 过剩 ,同时省内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废催化剂 再生、 废蚀刻液 化工废盐 少数类别 缺乏 经济可行的利用途径,危险废物 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 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严重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引导性建议
改善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能力过剩 部分类别能力不足的局面 ,我省 鼓励 新建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催化剂再生、废蚀刻液、废电路板、化工废盐 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鼓励 危险废物利用项目 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升级改造利用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鼓励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 支持 填补我省危险废物利用 空白 新技术项目 鼓励 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危险废物“ 点对点 ”定向利用; 鼓励 开展“ 无废园区 ”“ 无废工厂 ”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最大限度减少直接填埋量
建议 对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 谨慎投资
危险废物 焚烧项目
危险废物 填埋项目
危险废物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
废有机溶剂再生、废矿物油、废油泥、废酸碱综合利用项目
采用 预处理方式 利用后的产物不符合 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管理要求的项目;
以省外危险废物原料为主的建设项目
建议 社会资本 理性判断 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时,充分做好项目 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 防范投资风险

来源 | 辽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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