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事关调试期独立储能电费结算,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事关调试期独立储能电费结算,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时间:2023-08-09 来源: 浏览:

事关调试期独立储能电费结算,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冰清 储能与电力市场
储能与电力市场

EnergyStorageMarket

洞察正在发生的变革

收录于合集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8月7日,国家能监局南方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意见的通告。

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经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 的发电机组及 独立新型储能 ,其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适用本细则;省级以下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发电机组及独立新型储能参照细则执行。

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签署项目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

(二)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 

(三)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或《高压供用电合同》。

商运节点: 在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后3个月内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并网后 6 个月内),拥有发电机组、独立新型储能的市场主体分别 具备第十条、第十一条商业运营条件后 ,按照附件2格式 将进入商业运营情况报送相关电网企业 ,从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自动进入商业运营; 届时未具备商业运营条件的属并网主体自身原因的,从具备商业运营条件时间点起进入商业运营, 不属并网主体自身原因的,从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进入商业运营

关于发电机组及独立储能与电能量交易的衔接条件,以及纳入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的时间点如下:

与电能量交易衔接

电网企业收到并网主体报送的进入商业运营告知函并确认相关内容及材料完整后,告知相关电力交易机构和并网主体 。发电机组和独立储能按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规定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

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

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自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之日( 独立新型储能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 )起,可作为有偿辅助服务提供方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有关独立新型储能商运后及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结算机制/调试运行期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标准汇总如下:

对于调试期间下网电费如何收费,文件未做说明。

细则 》原文如下。

储能与电力市场年度行业分析报告订阅服务

通过对中国储能市场的发展特点、项目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的深入分析,储能与电力市场近期形成了三份2022年度年度行业分析报告,以及一份2023年上半年行业分析报告:

  • 《2023上半年储能市场全景分析报告》

  • 《2022年储能市场分析和2023年发展展望》

  • 《储能项目招投标及报价全景分析报告(2022年)》

  • 《独立式储能电站周年考(2022年)》

欲了解详情,可参考文章: 储能与电力市场年度行业分析报告订阅服务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